有关于 城市概况 的经济指标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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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来水厂 ↑ 指具有一定生产设备,能完成自来水整个生产过程,水质符合一般生产用水和生活用水要求,并可作为公司(厂)内部一级核算的生产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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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建设施供水(自备水) ↑ 指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部队等社会单位自办的独立水厂或供水设施(包括地下水、地面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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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生产能力 ↑ 指城市供水设施取水、净化、送水、出厂输水干管等环节的综合生产能力,按设计能力(以四个环节中最薄弱的环节为主)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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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用水量 ↑ 指用户在生产过程中所耗用的水量。包括基本建设单位的基建用水量、铁路机车用水量和科学研究单位及大专院校的研究化验室、附属工场、附属车间所耗用的水量。自来水出厂后再送回水厂生产自用水量和冲洗厂外管道的用水量,也计算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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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水人口 ↑ 指由城市供水设施供给生活用水的人口(含公用水站用水人口)。包括非农业人口、农业人口和部队的用水人口,不包括流动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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