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隆迪共和国(The Republic of Burundi) 字体:大 中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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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世纪时建立了封建王国。1890年沦为“德属东非保护地”。1916年被比利时军队佔领。1922年成为比利时的委任统治地。1946年12月联合国大会将布隆迪交比利时託管。1962年6月27日第16届联大透过关於布隆迪独立的决议,7月1日布宣佈独立,实行君主立宪,称布隆迪王国。1966年11月28日,米孔贝罗首相发动政变,废黜恩塔尔五世,宣佈成立布隆迪共和国,自任总统兼总理。1976年11月1日,以第一副总参谋长巴加扎上校为首的一批军官推翻了米孔贝罗政权,宣佈成立第二共和国,巴加扎出任最高革命委员会主席、共和国总统。1984年8月布举行全民选举,巴当选为总统。1987年9月布约亚少校发动政变,推翻巴加扎政权,组成救国军事委员会,布约亚任军委会主席、共和国总统。宣佈中止宪法。1988年8月北部地区发生流血骚乱,致使5000余人丧生,4万多人逃往邻国卢旺达。骚乱平息后,布约亚总统宣佈成立“民族团结协商委员会”,并於同年10月19日改组政府,增设总理。1990年5月,政府公佈“民族团结宪章草案”,12月,布民族统一进步党召开特别代表大会,透过了“民族团结宪法草案”,组成了由图西和胡图两个部族各佔一半的新中央委员会,以取代原最高权力机构—救国军事委员会。1992年3月13日颁布实施布独立以来的第三部宪法。宪法规定,布实行多党制和三权分立。总统以单名两轮制普选產生,任期五年,可连任一次。总理由总统任命,对总统和议会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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