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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形篇〉
孙子曰: 地形:有通者,有挂者,有支者,有隘者,有险者,有远者。〔一〕我可以往,彼可以来,曰通;通形曰:先居高阳,利粮道,以战则利。可以往,难以返,曰挂;挂形曰:敌无备,出而胜之;敌有备,出而不胜,难以返,不利。我出而不利,彼出而不利,曰支;支形曰:敌虽利我,我无出也;引而去之,令敌半出而击之,利。隘形曰:我先居之,必盈之以待敌;若敌先居之,盈而勿从,不盈而从之。险形曰:我先居之,必居高阳以待敌;若敌先居之,勿从也,引而去之。远形曰:势均,难以挑战,战而不利。凡此六者,地之道也;将之至任,不可不察也。〔二〕 故兵:有走者,有弛者,有陷者,有崩者,有乱者,有北者。凡此六者,非天之所灾,将之过也。〔三〕夫势均:以一击十,曰走。卒强吏弱,曰弛。吏强卒弱,曰陷。大吏怒而不服,遇敌怼而自战,将不知其能,曰崩。将弱不严,教导不明;吏卒无常,阵兵纵横,曰乱。将不能料敌,以少合众,以弱击强,兵无选锋,曰北。凡此六者,败之道也:将之至任,不可不察也。〔四〕 夫地形者,兵之助也。料敌制胜,计险阨远近,上将之道也。〔五〕知此而用战者,必胜;不知此而用战者,必败。故战道必胜,主曰无战,必战可也;战道不胜,主曰必战,无战可也。〔六〕故进不求名,退不避罪,唯民是保,利合于主,国之宝也。〔七〕视卒如婴儿,故可与之赴深溪;视卒如爱子,故可与之居死地。〔八〕爱而不能令,厚而不能使,乱而不能治;譬如骄子,不可用也。〔九〕 知吾卒之可以击,而不知敌之不可击,胜之半也。知敌之可击,而不知吾卒之不可以击,胜之半也。知敌之可击,知吾卒之可以击,而不知地形之不可以战,胜之半也。〔十〕故知兵者,动而不困,举而不穷。〔十一〕故兵知彼知己,胜乃不殆;知天知地,胜乃可全。〔十二〕
【返回目录】 *************〈孙子兵法论正〉************* 一.“孙子曰: 地形:有通者,有挂者,有支者,有隘者,有险者,有远者。” 版本资料类: 三本皆作:“孙子曰:地形,有通者,有挂者,有支者,有隘者,有险者,有远者。 ”,而《会注本》、《孙校本》“挂者”作“挂者”。 征引资料类: 隋唐时期: 〈通典.兵十二〉:“又有通,有挂,有支,有隘,有险,有远。” 〈长短经.地形〉:“又有六地:有通,有挂,有支,有隘,有险,有远。” 正文: “挂、挂”为古今字,今取古字。〈说文解字.挂〉:“画也。”段玉裁注:“〈易 .系辞传〉:‘分而为二,以象两;挂一,以象三。’孔疏(孔颖达疏)曰:‘挂其一于 最小指闲(间)。’皆于悬义合。古本作画者,此等皆有分别画出之意。陆德明云:‘挂 ,别也。’后人乃云:‘悬挂,俗制挂字耳。’许训画者,古义叠韵为训;唐本训悬,非 古也。《礼》注云:‘古文挂作挂。’”,而上引之文中许慎与段玉裁皆训“挂”义为“ 画”,然而据后文之“挂形曰:敌无备,出而胜之;敌有备,出而不胜,难以返,不利。 ”则以训“悬挂”为是,盖“‘出’而不胜,难以‘返’”岂非正像“悬挂”之形。由此 观之,则何者为‘古’义,实尚有待考证也。
二.“我可以往,彼可以来,曰通; 通形曰:先居高阳,利粮道,以战则利。 可以往,难以返,曰挂; 挂形曰:敌无备,出而胜之;敌有备,出而不胜,难以返,不利。 我出而不利,彼出而不利,曰支; 支形曰:敌虽利我,我无出也;引而去之,令敌半出而击之,利。 隘形曰:我先居之,必盈之以待敌;若敌先居之,盈而勿从,不盈而从之。 险形曰:我先居之,必居高阳以待敌;若敌先居之,勿从也,引而去之。 远形曰:势均,难以挑战,战而不利。 凡此六者,地之道也;将之至任,不可不察也。” 版本资料类: 三本皆作:“我可以往,彼可以来,曰通;通形者:先居高阳,利粮道,以战则利。 可以往,难以返,曰挂;挂形者:敌无备,出而胜之;敌若有备,出而不胜,难以返,不 利。我出而不利,彼出而不利,曰支;支形者,敌虽利我,我无出也,引而去之,令敌半 出而击之,利。隘形者:我先居之,必盈之以待敌,若敌先居之,盈而勿从,不盈而从之 。险形者:我先居之,必居高阳以待敌,若敌先居之,引而去之,勿从也。远形者:势均 ,难以挑战,战而不利。”《会注本》余同此异,“挂”作“挂”,而《孙校本》则于“ 支形者”之“引而去之”处,少一“之”字。 征引资料类: 先秦时期: 〈孙膑兵法.威王问〉:“威王曰:‘击钧奈何?’孙子曰:‘营而离之,我并卒而 击之,毋令敌知之。然而不离,按而止,毋击疑。’” 〈孙膑兵法.积疏〉:“盈胜虚。” 魏晋时期: 曹操注:“隘形者,两山间通谷也,敌势不得挠我也。我先居之,必前齐隘口,陈而 守之,以出奇也。敌若先居此地,齐口陈,勿从也。即半隘陈者从之,而与敌共此利也。 ” 隋唐时期: 〈通典.兵十二〉:“我可以往,彼可以来,曰通;居通地,先据其地,居高阳,利 粮道,以战则利。可以往,难以返,曰挂地;挂形曰:敌无备,出而胜之;敌有备,出而 不胜,难以返,不利。我出而不利,彼出而不利,曰支;支形曰:敌虽利我,我无出也, 引而去之,令敌半出而击之,利。隘形曰:我先居之,必盈之以待敌;若敌先居之,盈而 勿从,不盈而从之。险形曰:我先居之,必居高阳以待敌;若敌先居,则引而去之,勿从 也。夫远形,均势,难以挑战,战而不利。凡此六者,地之道也。将之至任,不可不察也 。” 〈长短经.地形〉:“我可以往,彼可以来,曰通。居通地,先处其高阳,利粮道, 以战则利。可以往,难以反(返),曰挂。挂形曰:敌无备,出而胜之;敌有备,出而不 胜,难以反(返),不利。我出而不利,彼出而不利,曰支。支形曰:敌虽利我,我无出 ,引而去也,令敌半出而击之,利。隘形曰:我先居之,必盈之而待敌;若敌先居之,盈 而勿从也,不盈而从之。险形曰:我先居之,必居高阳以待敌;若敌先居,则引而去之, 勿从也。夫远形:钩势,难以挑战而不利。凡此六者,地之道也,皆将之至任,不可不察 。” 〈长短经.三国权.蜀〉:“故刘氏之伐陆公,譬之长蛇,其势然也。故黄权称曰: ‘可以往,难以返,此兵之挂地也。’” 杜佑注:“(隘形)谓齐口,亦满也。如水之气满,与口齐也。若我居之,平易险阻 ,皆制在我,然后出奇以制敌。若敌人据隘之半,不知齐口满盈之术,非惟隘形独解有口 ,譬如平坡迥泽,车马不通,舟楫不胜,中有一迳,亦须据其路口,使敌不得进也。诸可 知矣。” 正文: 孙子此处虽说地形有六,然而其中亦有所分别。即“通、挂、支”三者其后又分别有 定义之文以解释此三字所代表之概念。故笔者亦分作二表以便于讨论。〈表一〉、〈表二 〉皆由五种版本资料与〈通典.兵十二〉及〈长短经.地形〉之引文所构成,所不同者, 〈表一〉因五种版本之不同仅在“挂、挂”二字之取决,故仅以《孙校本》作代表以与《 通典》、《长短经》作比较。而〈表二〉则因《孙校本》与其它版本之别仅在于少一“之 ”字,故仍以《曹注本》代表此四本,以与《通典》及《长短经》作比较。所制〈表一〉 如下:
〈地形篇.表一〉 由表一之比较可见,各资料引文除《通典》赘一地字与“挂”或作“挂”外,余文皆 同,故亦无论,而此结果自是完美的句式所带来的功效之一。然观〈表二〉,则无此运气 矣,所制〈表二〉如下:
〈地形篇.表二〉
由上表之比较,不难看出各资料引文之间的差异颇大,为求简便,今分项论述于下: 一.“通形”:《长短经》之“其”字不知所指,盖系衍文,故不从。而“居、处” 义同,两字亦往往代用,如〈道德经.八章〉:“处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矣。”《经典 释文》曰:“处,一本作居。”,而马王堆帛书甲、乙本〈道德经.道经〉亦作“居”字 ,正与此例同。〈说文解字.居〉:“蹲也。从尸古声。”又〈说文解字.处〉:“处或 从虍声。”而“古、虍”音近义通,故“居、处”日后亦连用,为同义词素复合词组,其 连用例如〈晏子春秋.卷三.六〉:“故臣闻仲尼居处惰倦,廉隅不正,则季次、原宪侍 。”。然则何以今取“居”字?盖此“居、据”音近义通,而“处、据”之“据”意较易 明白,故取“居”字,其说可参〈实虚篇.论正.一〉,不赘言。由此亦可知《通典》之 “据其地”乃涉“居高阳”而衍也,且此“六地”之说旨在提供一种策略,而此策略之前 题即是我方须在此地之上,故既已在“其地”之上矣,又何须“先据”焉?由此益知其误 ,故不从。 然则何以〈九地篇〉:“我可以往,彼可以来,为交。”之“交”非“通”。盖〈地 形篇〉论“形”,〈九地篇〉论“势”,是以“我可以往,彼可以来”虽同,然其属性却 异,故取“交”而不用“通”。取“交”者,盖因“交、通”义近之故(按:两字为类义 词),〈晏子春秋.卷四.十九〉:“是故,交通则辱,生患则危,此邪人之行也。”即 为其复合例。 又〈六韬.虎韬.临境〉:“武王问太公曰:‘吾与敌人临境相拒,彼可以来,我可 以往,阵皆坚固,莫敢先举。我欲往而袭之,彼亦可以来。为之奈何?’太公曰:‘分兵 三处。令我前军,深沟增垒而无出,列旌旗,击鼙鼓,完为守备。令我后军,多积粮食, 无使敌人知我意。发我锐士,潜袭其中,击其不意,攻其无备。敌人不知我情,则止不来 矣。’”此言亦“通形”,而其“多积粮食”之理与孙子之“利粮道”同,所不同者是因 其乃“临境相拒”之故,故其“粮道”仍可操控在自己手中,因此〈临境〉之战术又不如 孙子之“通形”来的概括,确实可说是“后孙子者,不能遗孙子”也。 二.“挂形”:《通典》、《长短经》引文皆无“若”字,以句式观之,则“敌无备 ”既无“若”字,则“敌有备”自应无“若”字。版本资料之衍“若”字,恐系因下文之 “若敌先居之”前有“若”字之故;然而隘形之有“若”,乃是因其由“我先居之”发论 之故,故隘形有“若”字合理。但此处既都是就“敌”而发论,则若“敌有备”有“若” 字,则应作“若敌有备”,且上文之“敌无备”亦应有“若”字,然而以其句式观之固不 然,即便以其文意观之则此“若”字亦为赘文,故不从。 三.“支形”:此句问题仅在虚词。《长短经》“我无出”后无“也”字,观其余引 文则皆有“也”字,故《长短经》之“也”字恐系脱漏,不从。而“引而去之”一句,《 孙校本》无“之”字,《长短经》则易“之”为“也”字,然观此段之下文,其“引而去 ”后皆有“之”字,且此“之”字系代指“支地”,故知此处亦应有“之”字,故不从《 长短经》及《孙校本》。 然则何谓“支”?“我出而不利,彼出而不利,曰支。”杜佑注:“支,久也。俱不 便久相持也。”此即因此地形对敌我双方皆不利,故两方皆不先出,好似“握持不放”的 情状,故云“支”。“支、持”类义词,皆有“久”义,故杜佑以“久”训“支”。 四.“隘形”:此句除《长短经》外,各本皆无“也”字,故不从。而“盈之以”一 作“盈之而”,盖“以、而”互换例,下文有“必居高阳以待敌”,故知此处亦应作“以 ”字。然则何谓“盈而勿从”?“盈”指“盈军”,即“使军队占尽隘形中的作战要点” 的意思。隘形的特点正在于“地形之狭隘或阨窄”,所以孙子才会建议将领应采用“盈而 勿从,不盈而从之”的策略,所以〈孙膑兵法.积疏〉亦有所谓的“盈胜虚”之论。而〈 孙膑兵法.田忌问垒〉:“中央无人,故盈之以...”中的盈字之用法则与此同。 五.“险形”:《通典》、《长短经》皆无“之”字而有“则”字,而版本资料则与 之相反。观上下文,则上文之“若敌先居之,盈而勿从”皆有“之”字,故此句亦应有“ 之”字,其无“之”字而增“则”字者,恐系将“之”易为“者”而后再易为“则”字之 故,今从版本资料类之文。又“若敌先居之,引而去之,勿从也。”此句不通,盖既已“ 引而去之”,则是敌已离“险”地,何故又“勿从也”?且若欲“勿从”则又何故费神去 “引而去之”?可见此句必有误,而若原本《孙子》于此确有“引而去之”“勿从也”两 句,则全句应作“若敌先居之,勿从也,引而去之。”,如此,则文通理顺矣,此论虽无 资料佐证,然非如此则不通,故暂从此论。 六.“远形”:《长短经》无“而不利”前无“战”字,今不从,因为“难以挑战” 后接“而不利”,则其不利者是“远形”之不利,而“战而不利”者则是“战于远形而不 利”,两者自有差别。〈实虚篇〉云:“先处战地而待战者佚,后处战地而趋战者劳。” 而此处云:“远形,势均,难以挑战,战而不利。”,则可知,其所以战而不利者,正因 :难以挑战,故不能使敌“趋战”,是我方不能以逸待劳也;若我趋战,则敌可得以逸待 劳之利,而其前题为双“势均”“力敌”,故我趋战则敌占“待战”之利也,故云:“战 而不利”也。故不从《长短经》也。 “均势”《长短经》作“钩势”,“钩”应为“钧”字之误。“钧、均”为古今字, 如〈吴子.图国〉:“守西河,与诸侯大战七十六:全胜六十四,余则‘钧解’,辟土四 面,括地千里,皆起之功也。”;〈孙膑兵法.威王问〉:“威王曰:‘“击钧”奈何? ’孙子曰:‘营而离之,我并卒而击之,毋令敌知之。然而不离,按而止,毋击疑。’” ;〈孙膑兵法.地保〉:“绝水,迎陵,逆流,居杀地,迎众树者,‘钧举’也,五者皆 不胜。”;〈孙膑兵法.十问〉:“交和而舍,粮食‘钧足’,人兵‘敌衡’,客主两惧 。”;〈逸周书.史记解〉:“昔有南氏有二臣贵宠,‘力钧’‘势敌’,竟进争权,下 争朋党,君弗禁,南氏以分。”;〈吕氏春秋.慎势〉:“‘权钧’则不能相使,‘势等 ’则不能相并。”以上皆作“钧”;而〈列子.汤问〉:“均,天下之至理也,连于形物 亦然。均发均悬,轻重而发绝,发不均也。均也,其绝也莫绝。人以为不然,自有之其然 者也。”;〈人物志.七缪〉:“五曰变类有同体之嫌。”刘昺注:“材同势均则相竞; 材同势倾则相敬。”则作“均”。 〈说文解字.钧〉:“三十斤也。从金匀声,古文钧从旬。”段玉裁注:“〈汉志〉 曰:‘钧者,均也。’阳施其气,阴化其物,皆得其成就平均也。按古多假钧为均。”; 〈说文解字.均〉:“平遍也。”段玉裁注:“平者,语平舒也,引伸为凡平舒之偁。遍 者,匝也。平遍者,平而匝也。言无所不平也。〈小雅.节南山〉传曰:‘均,平也。’ 古多假旬为均,亦假钧为均。”由此可见段氏以为“钧、均”为通假字,然观上引诸先秦 古籍资料,则“钧、均”实应为古今字。至于《列子》一书则是经晋.张湛收辑整理,自 然易古字钧为今字均。又由〈说文解字. 〉:“行示也。从彳匀声。《司马法》:斩以 。”段玉裁注:“古昀旬同用,故亦作徇。”及〈说文解字.钧〉之段注可见《长短经 》“钩”字之“句”旁应为“旬”旁之误。而此处之“均势”“势均”,以文献之时代考 量,则《通典》、《长短经》之“均势”此一资料无疑较版本资料类之资料为古,然而从 上引资料之句法推测,则此处实宜作“势均”,〈荀子.王制〉:“分均则不偏,势齐则 不一,众齐则不使。”其句法亦与此同,故推测古时此词组即作“势均”,至唐朝时则作 “均势”,今则又返回作“势均”。故《论正本》亦作“势均”,此除与下文之“夫势均 ”一语合外,亦与〈行军篇〉之“辞卑而备益”者之“辞卑、备益”之构造法同。又“均 势、势均”,词序互倒耳,于意则无别也。 而此处六形之句首,版本资料类皆作“□形者”,而《通典》、《长短经》则除“居 通地”“夫远形”外,余皆作“□形曰”。以十三篇文例观之,则可见孙子喜用“曰”字 ,〈计篇〉之“五经”、〈形篇〉之“五法”及本篇之“曰通、曰挂、曰支”即为其例, 且此处之“六形”既是处于同一整体,则以十三篇之文例观之,“通、远”两句若皆作“ □形曰”,则正合孙子之文理,故今皆作“□形曰”。 然而此处既是“六形”,则何以“通、挂、支”前皆有说,而“隘、险、远”三者则 无定义?盖“通、挂、支”三者乃是孙子新创,而其围绕的主题,则是指“军队”在“地 形”中遭遇“往、来、出、返、利、不利”六种情形时,其所可能带来的影响。而既是新 创,故自应有所定义,以解释其意,否则又将有几人能明白?此与〈九地篇〉中对所谓的 “九地”都加以定义之理同。而“隘、险、远”三者则为众人熟悉之概念,因此不须再加 以定义。此论,因《孙子兵法》之前,并无其它兵法“完整、纯萃”的流传下来,所以此 处仅以后《孙子兵法》为例,如〈形篇〉曾举过的〈吴子.应变〉:“用众者务易,用少 者务隘。”之“易、隘”及〈孙膑兵法.八阵〉:“易则多其车,险则多其骑,厄则多其 弩。险易必知生地、死地,居生击死。”之“易”、“险、厄(阨)”。而这些都是“因 地”而“用兵”之例,而《吴子》之论已见〈形篇〉此不赘言,今仅就《孙膑兵法》发论 。 孙子与孙膑的不同,主要在于孙子并未言及“六形”对于“兵种”的适用性,而究其 主因,当是因孙子其时主要的兵种局限于“车兵”的缘故,此说可参〈兵法论正〉,不赘 言。而由〈兵法论正〉之〈孙子兵法军用统计表〉可知,“车”字的言及以〈作战〉最多 ,次〈行军〉。而十三篇中,言及“战术”的主要篇章却是〈九地〉、次〈地形〉、次〈 行军〉,而〈行军〉之言及“车、步”总共亦不过三例。由此可见,《孙子兵法》早已超 脱“兵种”的局限,而纯脆以“战术”为“战术”。因此也就不须再对“地形及兵种的配 合战术”多费唇舌了。 至于孙膑则因当时的用兵量大幅提升及其前所发展出的骑兵已臻成熟,所以为求能“ 胜敌一筹”与“物尽其长”,“地形”、“兵数”及“兵种”的配合法则便因蕴而生。而 此种配合法则,为的正是欲将“地形”、“兵数”及“兵种”的长处发挥至极致,而这其 实还是“以镒称铢”的战术体现。所以孙子、吴起、孙膑的三种“地形观”皆各有所长, 即便是现代的兵学研究者亦不应有所偏废。附带一提的是:〈吴子.论将〉:“进道易, 退道难:可徕而前。进道险,退道易:可迫而击。”其前者即孙子之“挂”形,其后者则 可视为孙子之“险”形,然其所用战术之“立意”则又与孙子有别:“可徕而前”是要让 敌人“退难”,“可迫而击”是要让敌人“进难”,即以我之易攻彼之难,一言以蔽之, 不过“以镒称铢”罢了!此正所谓万法不离其宗也。(按:“有别”、“其宗”各有所指 。而《吴子》一书所用之战术主要亦是走此一路线,而因这不是本书所可详论,故约略一 提,以资谈兴。) 三.“故兵:有走者,有弛者,有陷者,有崩者,有乱者,有北者。 凡此六者,非天之所灾,将之过也。” 版本资料类: 三本皆作:“故兵,有走者,有弛者,有陷者,有崩者,有乱者,有北者。凡此六者 ,非天地之灾,将之过也。”而《会注本》、《孙校本》“天地”作“天”。 征引资料类: 先秦时期: 〈商君书.兵守〉:“守有城之邑,不如以死人之力与客生力战。其城拔者,死人之 力也,客不尽夷城,客无从入,此谓以死人之力与客生力战。城尽夷,客若有从入,则客 必罢,中人必佚矣。以佚力与罢力战,此谓以生人力与客死力战。皆曰:‘围城之患,患 无不尽死而邑。’此三者,非患不足,将之过也。” 两汉时期: 〈潜夫论.劝将〉:“夫将不能劝其士,士不能用其兵,此二者与无兵等。无士无兵 ,而欲合战,其败负也,理数也然。故曰:‘其败者,非天之所灾,将之过也。’” 正文: “凡此六者,非天之灾,将之过也”一句,《曹注本》、《武经本》、《四库本》三 本皆作“凡此六者,非天地之灾,将之过也”,其“天”作“天地”,误!其理有二: 一.此句盖承上句之“兵有走者,有弛者,有陷者,有崩者,有乱者,有北者”而发 之结论,此乃“兵”之范筹,而非“地”之范筹,且此六者亦非“地”所能灾者,盖此乃 “兵胜不胜”之类,故自应归之于“天”之范畴,此由〈计篇〉之“天者:...顺逆, 兵胜也”一语即可知之(按:以天系统观之,亦可知之。),不赘言。而又因“兵”实由 “将”领,非由“天”领,故此处之言“非天之所灾”乃“将之过也”,除阐明事实之外 ,亦可让人得知当时或其前之一般将帅恐是常将此“六败”归之于“天之所灾”,否则孙 子亦不用在此多言。 二.十三篇“天地”之连言者,唯〈计篇〉之“天地孰得?法令孰行?”及〈势篇〉 之“无穷如天地,无竭如河海。”,由此可见,其所对应者皆“复合词”,且此复合词同 时亦是类义词素复合词组。而此处之“将”却是单言,且观此篇之同类句式如“凡此六者 ,地之道也”“凡此六者,败之道也”,皆只言“□之□”,而此句之“天之所灾”亦正 与“将之过”对文,故不应复作“天地”而应单作“天”。且只闻有“天灾”之说,未闻 有说“天地灾”者,故此处必不作“天地”明矣。 今从二点所言。然则何以“天之灾”实作“天之所灾”?以白话说则“天之灾”为“ 天的灾祸”,而“天之所灾”则为“天所降下的灾祸”(按:此皆为直译。),审其意则 以“天之所灾”为是,且〈潜夫论.劝将〉之言亦作“天”,是为一证。而〈便宜十六策 .治军〉:“山陵之战,不仰其高;水上之战,不逆其流;草上之战,不涉其深;平地之 战,不逆其虚;道上之战,不逆其孤:此五者,兵之利,地之所助也。”此文亦有“地之 所助”之语,而其章句结构又与本篇极其相似,故作“天之所灾”也。 四.“夫势均:以一击十,曰走。卒强吏弱,曰弛。吏强卒弱,曰陷。 大吏怒而不服,遇敌怼而自战,将不知其能,曰崩。 将弱而严,教导不明;吏卒无常,阵兵纵横,曰乱。 将不能料敌,以少合众,以弱击强,兵无选锋,曰北。 凡此六者,败之道也;将之至任,不可不察也。” 版本资料类: 五本皆作:“夫势均:以一击十,曰走。卒强吏弱,曰弛。吏强卒弱,曰陷。大吏怒 而不服,遇敌怼而自战,将不知其能,曰崩。将弱不严,教导不明,吏卒无常,陈兵纵横 ,曰乱。将不能料敌,以少合众,以弱击强,兵无选锋,曰北。凡此六者,败之道也:将 之至任,不可不察也。” 征引资料类: 先秦时期: 〈孙膑兵法.威王问〉:“威王曰:‘地平卒齐,合而北者,何也?’孙子曰:‘其 阵无锋也。’” 〈孙膑兵法.篡卒〉:“兵之胜在于篡(选)卒。” 隋唐时期: 〈唐李问对.卷上〉引孙子曰:“教道不明,吏卒无常,陈兵纵横,曰乱。...夫 教道不明者,言教阅无古法也。吏卒无常者,言将臣权任无久职也。” 〈通典.兵三〉:“将不能料敌,以少合众,以弱击强,兵无选锋曰北。” 〈长短经.练士〉:“夫卒强将弱曰弛,吏强卒弱曰陷,兵无选锋曰北。” 〈太白阴经.卷二.选士篇〉引孙子曰:“兵无选锋曰北。” 陈皞注:“一曰不量寡众,二曰本乏刑德,三曰失于训练,四曰非理兴怒,五曰法令 不行,六曰不择骁果,此名六败也。” 北宋时期: 〈太平御览.兵部三〉:“以一击十,曰走。卒强吏弱,曰弛。吏强卒弱,曰陷。大 吏怒而不服,遇敌怼而自战,将不知其能,曰崩。将弱而严,教道不明,吏卒无常,陈兵 纵横,曰乱。将不能料敌,以少合众,以弱击强,兵无选锋,曰北。凡此六者,胜败之道 ,将之至任也。” 〈太平御览.兵部廿一〉:“将能料敌,以少合众,以弱击强,兵无选锋,曰北。” 正文: “六败”的资料不管是在量与质那一方面,就笔者所收集到的所有“征引文献类”资 料中,承现出一种非常奇怪的不协调。与其它如“九地”“六形”“五胜”等等比起来, 它的资料状态趋向“分离、零散”。这由引文即可看出,可惜竹简并未发现〈地形篇〉, 所以亦无从查考。如今笔者所能作的仅仅是依据孙子此类文章的文理来加以推论,但严格 说来这种文例除此外,仅见于上文的“六形”,所以笔者亦只据此加以论述,不再涉及其 余。而为论述分便起见,将此“六败”之资料制成〈表三〉,其表如下:
〈地形篇.表三〉 由上表可见此段的文字除《御览》外,余书皆挂一漏万,也因此发生文意抵误的情况 也少了许多,虽然如此,今仍将此“六败”分项论述,以方便阅读。而欲论“六败”之前 ,不得不先论“势均”一词之意。“势均”并非与“以一击十,曰走”为一句,而是此六 败的前题。意即在双方实力“势均力敌”的情况下,将领所会发生的六种先败的情况,此 亦〈御览.兵部三〉之引文无“夫势均”三字之理。而双方既是“势均”,则谁先犯了六 种“将之过”,岂非就是将“势均”的状态给破坏了,也因此,此处所言仅仅是就战术、 统御与决策而言,而不涉及双方实力之描述,而“战术、统御、决策”于军中则无非“将 事”,此亦“兵有六败”后言及“此六者,非天之所灾,将之过也”的道理所在,故今将 “势均”与“六败”以分号标开。 然则何以此处之“走、弛、陷”三败皆四字为句,而其后之“崩、乱、北”之句式则 参差不齐?其实此处的“走、弛、陷”就跟上文的“通、挂、支”三者之句式同意,盖“ 通、挂、支”三者皆有“曰”说,而“隘、险、远”则无,此为其异,而此处之异则直接 由句式而不再以定义的方式体现,其原因即在于此六败本就是以定义为主,而非以策略为 主,故自然不能由定义一项加以示异;而之所以此六败亦要示异,其实乃是基于为与六形 之句式配合之故,并无其它特殊原因。又“六形”为敌我合论,此处之“六败”则专论我 方,故无“若敌”云云。至于孙子为何将“六”拆为两个“三”,以〈九地篇〉之“刚柔 皆得,地之理也”一语推之,则固当是受“《周易》”之影响,故此处之“三”可视为一 卦三爻,审“往来、出返、利不利”正是三组互为相反之概念,亦正与“内外”卦之意合 ,当然,这也可能只是巧合。 而此篇何以依“地形”、“兵”、“将”的顺序论之,在〈十三篇序〉中笔者曾言有 “形”而后有“势”,而〈孙膑兵法.略甲〉:“欲击之,其势不可”,则是在攻击之前 先审“势”的例证。意即此篇先言“地形”者,盖有“形”而后有“势”,故在“地形者 ,兵之助也”的“兵”中其所著重论述的前题即是“势均”,而将主决策,如“军队之可 击”、“战道之可战”与否,即皆由将领决定。所以孙子方于此段之后设一桥段将三论巧 妙的结合在一起(见下文),此即本篇章法之概观。至于“六败”则分述如下: 一.“走败”:各本皆作“以一击十,曰走”,故无论。而古时往往以“走”来形容 士卒惧敌而逃的情形,〈孟子.梁惠王上〉:“填然鼓之,兵刃既接,弃甲曳兵而走。或 百步而后止,或五十步而后止。以五十步笑百步,则何如?曰:不可;直不百步耳,是亦 走也。”即其显例,而所谓的“走”即今日之“趋”也,其说见〈实虚篇.论正.十七〉 ,不赘言。 二.“弛败”:《长短经》之“吏”作“将”,依下文“吏强卒弱”,则此处固应作 “卒强吏弱”以成对文。又古时常将“卒”比为“矢”,如〈孙膑兵法.威王问〉:“‘ 张’军毋战有道乎?”及〈孙膑兵法.兵情〉:“若欲知兵之情,弩矢其法也。矢,卒也 ;弩,将也;发者,主也。”即为其例,而“弛”字从“弓”,〈说文解字.弛〉:“弓 解弦也。”段玉裁注:“弦字各本无,今补。引伸为凡懈废之称。”故孙子以此来形容“ 卒强吏弱”,委实妙极。 三.“陷败”:各本皆作“吏强卒弱,曰陷”,无异。然则何以用“陷”字?〈说文 解字.陷〉:“高下也。”段玉裁注:“高下者,高与下有‘悬绝之势’也。高下之形曰 陷,故自高入于下亦曰陷,义之引伸也。《易》曰:‘坎,陷也。’谓阳陷阴中也,凡深 没其中曰陷。”故陷,高下之形也。吏位高、卒位下,本为常态;而如今又且“吏强卒弱 ”,则其高下之“悬殊”更甚矣,此则犹如“陷”之形也,故将此情况定义为“陷”,确 是妙至巅毫!而以理论之:吏强则其使卒之法亦强,如今却以弱卒配属其下,则其情犹如 将弱箭配与强弩,其结果不言可喻!以此理推之,则上文之“卒强吏弱,曰弛”自是以强 箭配弱弓,故曰“弛”也。 四.“崩败”:《御览》所引与版本资料类之文合,无误。〈说文解字.崩〉:“山 坏也。”段玉裁注:“引伸之,天子死曰崩。”;〈谷梁传.隐公三年〉:“高曰崩,厚 曰崩,尊曰崩。天子之崩,以尊也。其崩之,何也?以其在民上,故崩之。”而以十三篇 所体现的军制看来,则可依“君、将、大吏、吏、士、卒”的方式加以排列。而于军中, 则用兵之权操之于将,而大吏乃将领之将,其地位也是“在民上”;而其之所以“怒而不 服”,自是因不服将领之指挥方式的缘故,故称此现象为“将之过”也。且若大吏“遇敌 怼而自战”则无疑是犯了〈火攻篇〉之“将不可以愠用战”之戒,其后果亦不言可喻!〈 军争篇〉曰:“不动如山”,是以“山”来形容“军队”之“不动”,而今言“大吏怒而 不服,遇敌怼而自战”,则不管其所属之士卒是否有丧命的危险,大吏既“怒而不服”且 “怼而自战”则其部众实已脱离将领之掌握(按:这自然是违令的行为,依理当斩,只不 过此时既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