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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子曰: 凡处军相敌:绝山依谷,视生处高,战降无登:此处山之军也。〔一〕敌若绝水,必远水;客绝水而来,勿迎之于水汭,令半渡而击之,利。〔二〕欲战,无附水而迎客;视生处高,无迎水流:此处水上之军也。〔三〕绝斥泽,唯亟去无留;交军斥泽之中,依水草而背众树:此处斥泽之军也。〔四〕平陆处易,而右背高,前死后生:此处陆上之军也。〔五〕凡四军之利,黄帝之所以胜四帝也。〔六〕 凡军好高而恶下,贵阳而贱阴。养生处实,是谓必胜,军无百疾。〔七〕陵丘堤防,处其阳,而右背之:此兵之利,地之助也。〔八〕上雨水,水流至;止涉,待其定也。〔九〕绝涧遇:天井、天牢、天罗、天陷、天隙,必亟去之,勿近也。吾远之,敌近之;吾迎之,敌背之。〔十〕军旁有险阻、草莽、葭苇、小林、翳浍,可伏匿者,谨复索之,奸之所处也。〔十一〕 敌近而静者,恃其险也;敌远而挑战,欲人之进者,其所居者易、利也。〔十二〕众树动者,来也;众草多障者,疑也。鸟起者,伏也;兽骇者,覆也。〔十三〕尘高而锐者,车来也;卑而广者,徒来也;散而条达者,采樵者也;少而往来者,营军者也。〔十四〕辞卑而备益者,进也;辞强而进驱者,退也。〔十五〕轻车先出居侧者,阵也;无约而请和者,谋也。〔十六〕奔走阵兵者,期也;半进者,诱也。〔十七〕杖而立者,饥也;汲役先饮者,渴也;见利而不进者,劳也;鸟集者,虚也。〔十八〕夜呼者,恐也;军扰者,将不重也;旗动者,乱也;吏怒者,倦也。〔十九〕杀马肉食者,军无粮也;军无悬甀者、不返其舍者,穷寇也。〔二十〕谆谆翕翕,徐言人者,失其众者也;数赏者,窘也;数罚者,困也。〔廿一〕先暴而后畏其众者,不精之至也。来委谢者,欲休息也。〔廿二〕兵怒而相近,久而不合,又不相去,必谨察之。〔廿三〕兵非多益,无武进,足以并力、料敌、取人而已。夫唯无虑而易敌者,必擒于人。〔廿四〕 卒未专亲而罚之,则不服,不服则难用也;卒已专亲而罚不行,则不可用也。〔廿五〕故合之以文,齐之以武,是谓必取。〔廿六〕令素行以教其民,则民服;素不行以教其民,则民不服。令素行者,与众相得也。〔廿七〕
*************〈孙子兵法论正〉************* 一.“孙子曰: 凡处军相敌:绝山依谷,视生处高,战降无登:此处山之军也。” 版本资料类: 《竹简本》作:“...处高,战降毋登,〔此〕处山之...。” 五本皆作:“孙子曰:凡处军相敌:绝山依谷,视生处高,战隆无登:此处山之军也 。” 征引资料类: 先秦时期: 〈尉缭子.战权〉:“凡夺者无气,恐者不可守,败者无人:兵无道也。意往而不疑 则从之,夺敌者无前则加之,明视而高居则威之:兵道极矣。” 隋唐时期: 〈通典.兵九〉:“凡处军。视生处高,战降无登,此处山谷之军也。” 〈行军篇〉:“高陵勿向,背丘勿迎(杜本作逆)。”杜牧注:“向者,仰也。背者 ,倚也。逆者,迎也。言敌在高处,不可仰攻;敌倚丘山下来求战,不可逆之。此言自下 趋高者力乏,自高趋下者势顺也,故不可向迎。” 北宋时期: 〈太平御览.兵部卅七〉:“凡据军相敌,绝山依谷,视坐处高,战降无登,此处山 谷之军也。” 〈行军篇〉:“凡军好高而恶下。”王皙注:“有降无登,且远水患也。” 正文: “居、处”义同,而“居”又可训“据”,其说可参〈实虚篇.论正.一〉,不赘言 。然此处实用“处”义,故所谓“据军”应即是“居军”之误,不从。而“战降无登”一 作“战隆无登”,由杜牧注之:“隆,高也。言敌人在高,我不可自下往高,迎敌人而接 战也。一作‘战降无登’,降,下也。”可知其时即有两种版本之存在,而此句实作“战 降无登”,其理有四: 一.既已言“战隆”却又“无登”!则将与谁战?又如何战?故知其误。 二.〈诗.小雅.都人士〉:“彼君子女,绸直如发。”郑玄笺:“如发之本末无隆 杀也。”《经典释文》:“隆,俗本作降。”孔颖达疏:“定本隆作降。”,此是两字音 近通假例。 三.“登、降”并用为常例,如〈孙膑兵法.地葆〉:“春毋降,秋毋登。”;〈群 书治要.尉缭子.战威〉:“有登降之险,将必下步。”及〈汉书.扬雄传〉:“车骑云 会,登降闇葛。”等皆是其例,而孙膑、尉缭之语更足为证。 四.〈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许历复请谏,曰:‘先据北山上者胜,后至者败 。’赵奢许诺,即发万人趋之。秦兵后至,争山不得上,赵奢纵兵击之,大破秦军。”此 一战役,赵奢即是应用“处高”之“势”,大败秦军。 故知此处实作“战降无登”,然则何谓“登、降”?〈汉书.司马相如传〉:“登降 阤靡。”颜师古注:“登,上也。降,下也。”,故“战降无登”即指“与自上而下的敌 人作战时,不可自下而上迎击。”,而敌既是“自上而下”,则即使我“无登”,待其下 后即可击之,此即“战降”与“战隆”之别也。〈势篇〉言:“故善战者战民也,如转圆 石于千仞之山,势也。”正同此理。一言以蔽之:“处高”者有“势”。 然则何谓“绝”?由〈六韬.犬韬.战车〉:“越绝险阻。”故见“越、绝”乃类义 词。又由〈吴子.应变〉:“敌若绝水,半渡而薄(迫)之。”;〈史记.天官书〉:“ 后六星绝抵营室”〈索隐〉:“绝,渡也。”;〈史记.匈奴列传〉:“信教单于益北绝 幕。”〈集解〉注引瓒曰:“沙土曰幕,直度(渡)曰绝。”及〈汉书.成帝纪〉:“不 敢绝驰道”颜师古注:“横渡也。”故知“绝、渡”亦为类义词。故〈六韬.龙韬.奇兵 〉:“奇技者,所以越深水渡江河也。”即有“越、渡”两字并用之例。至于下文则有“ 绝水、绝斥泽、绝涧”诸语,而其“绝”字之用法亦与此同,所不同者用于“陆上的绝” 可译“横(或直)越”,而用于“水上的绝”可译“横(或直)渡”;自然,若不是挺在 意部首或其原义的话,混而用之亦可。 又“绝、越”又与“超、逾(或逾)、陵、犯”为一组类义词,其例如〈六韬.犬韬 .武车士〉:“壮健捷疾,超绝伦等。”是“超绝”例,〈吴子.图国〉:“能逾高超远 、轻足善走者,聚为一卒。”是“逾、超”例,〈孙膑兵法.客主人分〉:“主人按地抚 势以胥;夫客犯益(隘)逾险而至。”是“犯、逾”例,〈银雀山汉简.尉缭子.兵谈〉 :“故名将而无家,绝苫(险)俞(逾)根(垠)而无主,左提鼓,右摅枹,而〔无〕生 焉。”是“绝、逾”例,〈说文解字.夌〉:“越也。”段玉裁注:“凡夌越字当作此, 今字或作凌或作凌,而夌废矣。〈檀弓〉:‘丧事虽遽,不陵节。’郑曰:‘陵,躐也。 ’躐与越义同。《广韵》陵下云:‘犯也、侮也、侵也,皆夌义之引伸,今字概作陵矣。 ”及〈黄帝四经.经法.亡论〉:“凡犯禁绝理,天诛必至。”与〈尉缭子.制谈〉:“ 夫将能禁此四者,则高山陵之,深水绝之,坚阵犯之。”则为“越、绝、陵、犯”例,故 “绝、越、超、逾、陵、犯”为一组类义词,而“渡、济、涉”为另一组(见〈论正.九 〉),而因“绝”字又与“困、穷、贫、乏”为类义词,故“绝”字的用途较广,而其之 所以既可用于“绝山”、“绝涧”又可用于“绝水”之原因,应即在于其字旁从“糸”而 不从“水、足、走或辵”,故其所施用之对象亦没有特指。 二.“敌若绝水,必远水;客绝水而来,勿迎之于水汭,令半渡而击之,利。” 版本资料类: 三本皆作:“绝水必远水,客绝水而来,勿迎之于水内,令半济而击之,利。”,而 《曹注本》、《四库本》“半济”作“半渡”。 征引资料类: 隋唐时期: 〈通典.兵十三〉:“敌若绝水,必远水;客绝水而来,勿迎之于水内,令半渡而击 之,利。” 〈长短经.水火〉引孙子曰:“绝水必远水,客绝水而来,迎之于水内,令敌半渡而 击之,利。” 北宋时期: 〈太平御览.兵部卅七〉:“绝水必远水,客绝水而来,迎之于水内,令之半渡而击 之,利。” 王皙注:“内当作汭。迎于水汭,则敌不敢济;远则趋利不及,当得其宜也。” 正文: “渡”一作“济”,今何故从前者?“济、渡”类义词,故古时渡河亦有作济河者, 如〈左传.襄公十八年〉:“晋侯伐齐,将济河...无复济...沈玉而济。”,而今 之所以作“半渡”不作“半济”,乃因古人言“济”时,与之搭配之语多为“既、未”等 ,即多言“既济、未济”而少作“半济”者,其例如〈左传.僖公二十二年〉:“彼众我 寡,及其未既济也,请击之。”及〈春秋事语.宋荆战泓水之上章〉:“荆人未济。宋司 马请曰:‘宋人寡而荆人众,及未济,击之,可破也。’”而《周易》有〈既济〉、〈未 济〉二卦亦为其证(按:半济之例如〈左传.定公四年〉:“半济而后可击也。”,不过 此等例子之使用频率较之“既济、未济、半渡”实为小巫见大巫也。)。故作“半渡”, 而其例则有〈吴子.料敌〉:“涉水半渡,可击。”及〈史记.项羽本纪〉:“汉果数挑 楚军战,楚军不出。使人辱之,五六日,大司马怒,渡兵汜水。士卒半渡,汉击之,大破 楚军。”等。 今本“水内”王皙注曰:“内当作汭。”从之。盖未闻古时有于水中相战者(按:即 指无于水中列阵而战者也。),故“迎之于水内”误矣,如此则“勿迎之于水内”岂不成 了废话,故知其误。然则何谓“汭”?〈说文解字.汭〉:“水相入貌。”段玉裁注:“ 毛(亨)云:‘水涯也’郑云:‘汭之言,内也。’...杜氏或云:‘水内也。’或云 :‘水之隈曲曰汭’。”又〈史记.五帝本纪〉:“舜饬下二女于妫汭。”司马贞〈索隐 〉注引皇甫谧曰:“汭,水涯也,犹洛汭、渭汭然也。”又〈史记.夏本纪〉:“泾属渭 汭。”〈集解〉注引孔安国云:“属,逮也。水北曰汭。”又〈汉书.律历志〉:“瞽叟 生帝舜,处虞之妫汭。”颜师古注:“水曲曰汭。”又〈昭明文选.卷十二.木玄虚〈海 赋〉〉:“若乃云锦散文于沙汭之际。”李善注曰:“毛诗传曰:芮,崖也。芮与汭通。 ”,故知“汭”有不少义项,而此处实用“水涯”即“水边”之义,如〈左传.闵公二年 〉:“二年春,虢公败犬戎于渭汭。”及〈左传.庄公四年〉:“莫敖以王命入盟随侯, 且请为会于汉汭而还。”即为其例。 又下文有“欲战,无附水(故不在水边)而迎客”之语,故知“迎之于水汭”前有“ 勿”字。而“绝水必远水”一句依其文意推之,则应是“敌绝水”而“我远水”,否则若 “绝水”与“远水”者为同一人,则其意必不可通,盖既已“远水”又将如何“绝(渡) 水”,且〈吴子.应变〉:“武侯问曰:‘吾与敌相遇大水之泽,倾轮没辕,水薄车骑。 舟楫不设,进退不得。为之奈何?’起对曰:‘此谓水战,无用车骑,且留其傍。登高四 望必得水情,知其广狭,尽其浅深,乃可为奇以胜之。敌若绝水,半渡而薄之。’”之“ 敌若绝水,半渡而薄之”正与本文之法同,故从《通典》作“敌若绝水,必远水”。 三.“欲战,无附水而迎客;视生处高,无迎水流:此处水上之军也。” 版本资料类: 《竹简本》作:“...此处水上之军...。” 四本皆作:“欲战者,无附于水而迎于客;视生处高,无迎水流:此处水上之军也。 ”,而《四库本》余同此异,作:“无附水而迎客”。 征引资料类: 隋唐时期: 〈通典.兵十三〉:“欲战,无附于水而迎客。视生处高,无迎水流,此处水上之军 也。” 〈长短经.水火〉引孙子曰:“欲战,无附于水而迎客也:谓处水上之军。” 〈太白阴经.卷二.作战篇〉:“敌逆水而来,迎之于水内,此水上之战人也。” 北宋时期: 〈太平御览.兵部卅七〉:“欲战,无附于水而迎于客也,视在处高,无迎水流,处 水上之军也。” 正文: 今本“欲战”后衍“者”字,盖属常态,故不从。又“附水”、“迎客”之构词法正 同,且亦不须有“于”字,故今作“无附水而迎客”同《四库本》。又〈便宜十六策.治 军〉:“水上之战,不逆其流。”及〈将苑.战道〉:“水战之道...顺其流而击之。 ”之法皆与本文之“无迎水流”之理同。 四.“绝斥泽,唯亟去无留;交军斥泽之中,依水草而背众树:此处斥泽之军也。” 版本资料类: 《竹简本》作:“...交军沂(斥)泽之中,依...。” 《曹注本》、《武经本》作:“绝斥泽,唯亟去无留;若交军于斥泽之中,必依水草 而背众树:此处斥泽之军也。”,而《会注本》、《孙校本》“唯”字作“惟”,《四库 本》则作:“唯亟去勿留”。 征引资料类: 先秦时期: 〈吴子.应变〉:“武侯问曰:‘若遇敌于溪谷之间,傍多险阻,彼众我寡,为之奈 何?’起对曰:‘诸丘陵林谷,深山大泽,疾行亟去,勿得从容。若高山深谷,卒然相遇 ,必先鼓噪而乘之,进弓与弩,且射且虏。审察其政,乱则击之勿疑。’” 隋唐时期: 〈通典.兵十〉:“绝斥泽,唯亟去无留。交军于斥泽之中,必依水草而背众树,此 处斥泽之军。” 北宋时期: 〈太平御览.兵部六十六〉:“绝斥泽,唯亟去无留,为交军于斥岸之中,必依水草 、背众树,此处斥泽之军也。” 〈太平御览.兵部卅七〉:“绝斥之泽,唯亟去无留,交军于斥泽之中,必依水草而 倍众树,此处斥泽之军也。” 正文: 竹简“依”前无“必”字,从之。其理甚明,即若无众树又将如何“必”背?且孙子 重变,而“绝斥泽”时所背靠的“众树”却不一定有,如此则不能“变通”矣,〈六韬. 豹韬.鸟云泽兵〉之“吾居斥卤之地,四旁无邑,又无草木。”正为其例。故孙子曰“亟 去无留”,而吴子曰“疾行亟去”,故知此必无“必”字。又“若”字可有可无,今从《 通典》、《御览》。而“勿留”即“无留”也,〈军争篇.论正.十四〉之“无击”亦有 改为“勿击”者,“无、勿”义同,孙子好用“无”,故今从“无留”。 而由〈孙膑兵法.地葆〉之“五地之败曰:溪、川、泽、斥、〔卤〕。”及〈六韬. 豹韬.鸟云泽兵〉之“斥卤之地”可知竹简之“沂”确为“斥”之误(按:或是通假)。 然则何谓“斥泽、斥卤”?〈风俗通义.山泽.泽〉:“传曰:水草交厝(错)名之为泽 。泽者,言其润泽万物以阜民用也。”;〈管子.轻重丁〉:“故山地者,山也;水地者 ,泽也;薪刍之所生者,斥也。”;〈史记.夏本纪〉:“厥田斥卤。”〈集解〉注引郑 玄曰:“斥,谓地咸卤。”〈索隐〉注云:“卤音鲁。《说文》云:‘卤,咸地。东方谓 之斥,西方谓之卤。’”;〈说文解字.盐〉:“卤也。天生曰卤,人生曰盐。”段玉裁 注:“上冠以‘卤也’二字,则浑言、析言者备矣。”,简言之“斥泽”即泛指“沼泽地 ”。又由〈史记.夏本纪〉:“其土白坟,海滨广潟。”〈集解〉注引徐广曰:“(潟) 一作‘泽’,又作‘斥’。”可知“斥、泽”早已混言无别,故“斥、泽、卤”三字为类 义词。 五.“平陆处易,而右背高,前死后生:此处陆上之军也。” 版本资料类: 《竹简本》作:“...死后生:此处陆...。” 《曹注本》、《武经本》作:“平陆处易,右背高,前死后生:此处平陆之军也。” ,《会注本》、《孙校本》“右背高”前有“而”字,而《四库本》余同此异,作:“平 陵处易,右背高。”。 征引资料类: 隋唐时期: 〈通典.兵十〉:“平陆处易,而右背高,前死后生:此处平陆之军也。” 〈昭明文选.卷三一.鲍明远〈拟古〉〉:“兽肥春草短,飞鞚越平陆。”李善注引 孙子曰:“平陆平处。” 〈荀子.议兵〉:“下得地利。”杨倞注:“若‘右背山陵,前左水泽’之比也。” 〈太白阴经.卷二.作战篇〉:“夫战者,左川泽,右丘陵。背高向下,处生击死, 此平地之战人也。” 北宋时期: 〈太平御览.兵部卅七〉:“平陆处易,而左右倍高,前死后生,此处平陆之军也。 ” 〈太平御览.兵部六十六〉:“平陆处易,而右背高,前死后生,此处平陆军也。” 正文: “平陆”一作“平陵”,〈战国策.燕策二〉之“封陵之战”亦误作“封陆之战”, 足见两字形近易混。今作“平陆”盖“平、陆”所指相近而“陵、陆”所指稍远。又“山 阜、京、阿、陵、丘”、“陆、原、平、野、隰”这些都是用以表示地形地貌概念的词。 而此文结尾据竹简应作“此处陆〔上之军也〕”,如此则正与“此处水上之军也”相对, 故从之。又“而右背高”一作“而左右背高”,“左右”误矣!此误除可由征引资料类之 引文得知外,亦可由下文之“陵丘堤防,处其阳,而右背之”一语得知。(按:何以左右 有别,其说过于复杂,亦非本书所可详论,故仅论及此。) 六.“凡四军之利,黄帝之所以胜四帝也。” 版本资料类: 《竹简本》作:“凡四军之利,黄帝之...。” 四本皆作:“凡此四军之利,黄帝之所以胜四帝也。”,而《曹注本》余同此异,作 :“凡四军之利”。 征引资料类: 隋唐时期: 〈太白阴经.卷二.善师篇〉:“黄帝独立于中央,而胜四帝。” 北宋时期: 〈太平御览.兵部卅七〉:“凡四军之利,黄帝所以胜四帝者也。” 正文: 《曹注本》、《御览》“凡”、“四”之间皆无“此”字,与竹简合,从之。然则何 谓“四帝”?此由〈史记.五帝本纪〉:“文祖者,尧大祖也。”司马贞〈索隐〉注引〈 尚书.帝命验〉曰:“五府,五帝之庙。苍曰灵府,赤曰文祖,黄曰神斗,白曰显纪,黑 曰玄矩。唐虞谓之五府,夏谓世室,殷谓重屋,周谓明堂,皆祀五帝之所也。”即可知除 黄帝外之“苍(青)、赤、白、黑”即为四帝。又〈汉书.郊祀志〉:“天神贵者泰一, 泰一佐曰五帝。”颜师古注:“谓青帝灵威仰,赤帝赤熛怒,白帝白招矩,黑帝 光纪, 黄帝含枢纽也。一说苍帝名灵府,赤帝名文祖,白帝名显纪,黑帝名玄矩,黄帝名神斗。 ”及〈汉书.郊祀志〉:“祠黄帝,用一枭破镜。”颜师古注:“黄帝,五帝之首也。” 皆主五帝即为“青、赤、黄、白、黑”之说,此与本文及〈黄帝伐赤帝〉所言同。 七.“凡军好高而恶下,贵阳而贱阴。养生处实,是谓必胜,军无百疾。” 版本资料类: 《竹简本》作:“...无百疾。” 三本皆作:“凡军好高而恶下,贵阳而贱阴。养生处实,军无百疾,是谓必胜。”, 而《会注本》“养生处实”作“养生而处实”,《孙校本》余同此异,作:“凡军喜高而 恶下”。 征引资料类: 隋唐时期: 〈通典.兵九〉:“喜高而恶下,贵阳而贱阴,是为必胜,军无百疾。” 〈太白阴经.卷二.地势篇〉:“善用兵者,高陵勿向,背丘勿迎。负阴抱阳,养生 处实,则兵无百病。” 北宋时期: 〈太平御览.兵部卅七〉:“凡军喜高而恶下,贵阳而贱阴。养生处实,是为必胜, 军无百疾。” 王皙注:“养生谓水草、粮糒之属,处时者倚固之谓。” 正文: 竹简“〔军〕无百疾”后并无“是谓必胜”之语,而《通典》及《御览》则是将“是 谓必胜”置于“军无百疾”前,可说与竹简合,而此种句式又见于〈道德经.三十六章〉 :“将欲歙之,必固张之。将欲弱之,必固强之。将欲废之,必固举之。将欲去之,必固 与之。将欲夺之,必固予之。是谓微明,柔弱胜刚强。”及〈群书治要.老子.德经〉: “大道甚夷,而民好径。朝甚除,田甚芜,仓甚虚;服文采,带利剑,厌饮食,财货有余 ,是谓盗夸,非道也哉!”与〈用间篇〉:“五间俱起,莫知其道,是谓神纪,人君之宝 也。”,故从竹简。又“养生处实”又有作“养生而处实”者,“而”字系衍,盖此句结 构正与“视生处高”诸语同,故知之。 又“好”一作“喜”,类义词,〈群书治要.六韬.武韬〉:“有贪而喜利者。”今 本〈六韬.龙韬.论将〉作:“有贪而好利者。”亦同本例。又〈左传.昭公二十五年〉 :“民有好、恶、喜、怒、哀、乐,生于六气。是故审则宜类,以制六志。哀有哭泣,乐 有歌舞,喜有施舍,怒有战斗。喜生于好,怒生于恶。是故审行信令,祸福赏罚,以制死 生。生,好物也;死,恶物也。好物,乐也;恶物,哀也。”是“好、恶”对言,“喜、 怒”对言,而〈火攻篇〉:“怒可复喜也,愠可复悦也。”亦是“喜、怒”对言,故此处 从今本之“好、恶”对言。又“是谓”一作“是为”,此与〈用间篇.论正.六〉之误同 ,不赘论。 八.“陵丘堤防,处其阳,而右背之:此兵之利,地之助也。” 版本资料类: 《竹简本》作:“陵丘堤{防}处其阳,而右倍(背)之。此兵之利,地之助也。” 四本皆作:“丘陵堤防,必处其阳,而右背之:此兵之利,地之助也。”,而《孙校 本》“丘陵”作“邱陵”。 征引资料类: 魏晋时期: 〈便宜十六策.治军〉:“山陵之战,不仰其高;水上之战,不逆其流;草上之战, 不涉其深;平地之战,不逆其虚;道上之战,不逆其孤:此五者,兵之利,地之所助也。 ” 隋唐时期: 〈通典.兵九〉:“邱陵堤防,必处其阳,而右背之。此兵之利,而地之助也。” 北宋时期: 〈太平御览.兵部卅七〉:“丘陵堤防,必处其阳,而右背也。此兵之利,而地之助 也。” 正文: “丘、邱”古今字,两字同义。如〈通典.兵九〉:“高陵勿向也,背邱勿迎也。” 即引自〈军争篇〉之“高陵勿向,背丘勿迎”,而〈孟子.滕文公下〉:“比而得禽兽, 虽若丘陵,弗为也。”及〈孟子.离娄上〉:“故曰:为高必因邱陵,为下必因川泽。” 则为两字之混用例。审“邱”字之由来“应”即避“孔丘”之讳所造(猜臆之语),且部 首“左阜右邑”而其余之“陵、堤、防”皆“左阜”,故今仍作“丘”。〈吕氏春秋.孟 秋纪〉:“完堤防,谨壅塞,以备水潦。”及〈管子.度地〉:“地有不生草者,必为之 囊。大者为之堤,小者为之防;夹水四道,禾稼不伤。”此则为“堤防”之解释,聊备一 参。山北水南谓之“阴”,山南水北谓之“阳”,“处其阳”即“占据其北面”之意。又 若此“阳”与“贵阳而贱阴”之“阳”实皆非指时空代词之阳,则其意当即“向阳之处” 。 九.“上雨水,水流至;止涉,待其定也。” 版本资料类: 《竹简本》作:“上雨水,水流至,止涉,侍(待)其定。” 五本皆作:“上雨,水沫至;欲涉者,待其定也。” 征引资料类: 隋唐时期: 〈通典.兵十三〉:“上而水来,沫至,欲涉者,待其定也。” 北宋时期: 〈太平御览.兵部卅七〉:“上雨,水沫至;欲涉者,待其定也。” 正文: 竹简此文至下文之“天井”间约莫只余三字之空缺,故可能有“也”字,也可能无“ 也”字,今为顺畅其文气,故从诸资料作“待其定也”。竹简整理小组云:“《御览》卷 三零六引作‘上雨水,水沫至,欲渡者,待其定’水字重,与简本合。鲍刻本上一‘水’ 字误作‘下’。”与笔者所见之《御览》引文有异。“渡、济、涉”类义词,亦皆从水部 ,表其皆与水有关。张晏曰:“深曰济,浅曰涉。”此析言,又〈便宜十六策.阴察〉: “履冰者惧,涉泉者溺,遇水者渡,无楫者不济。”则是其并用例。又〈左传.哀公二十 七年〉:“及濮,雨不涉。”例与本文同,故作“止涉”。盖我之所以欲“观察”“水流 ”者,正为“欲涉”之故也,故其后实不须再言“欲涉”也。又竹简之“上雨水,水流至 ”一语之句意较今本完整,且若只是如今本般作“水沫至”,则此法未免匪夷所思。何况 既是“水沫至”,又如何“待其定”?遑论之所以“止涉”,是因其“水流”有渐增或骤 增之势,否则又如何观微知着,故知其误,从竹简。 十.“绝涧遇:天井、天牢、天罗、天陷、天隙,必亟去之,勿近也。 吾远之,敌近之;吾迎之,敌背之。” 版本资料类: 《竹简本》作:“〔□□□〕天井、天窖、天离、天 、天隙,必亟去之,勿〔近也 。吾〕远之,敌近之;吾...。” 四本皆作:“凡地有绝涧、天井、天牢、天罗、天陷、天隙,必亟去之,勿近也。吾 远之,敌近之;吾迎之,敌背之。”,而《四库本》“天陷”作“天滔”。 征引资料类: 隋唐时期: 〈唐李问对.卷下〉:“太宗曰:‘太公云:“以步兵与车骑战者,必依丘墓险阻。 ”又孙子曰:“天隙之地,丘墓故城,兵不可处。”如何?’靖曰:‘用众在乎一心,心 一在乎禁祥去疑。倘主将有所疑忌,则群情摇,群情摇,则敌乘衅而至矣。故安营据地, 便乎人事而已。若涧井陷隙之地,及如牢罗之处,人事不便者也,故兵家引而避之,防敌 乘我。丘墓故城,我得之为利,岂宜反去之乎?太公所说,兵之至要。’”笔者按:“世 民所引之孙子曰,其实并非孙子之言,或即六十九篇之言亦未可知。《通典》中引孙子时 ,亦有误将《六韬》语称为孙子曰者,而“以步兵与车骑战者”一语确出《六韬》,不过 此语在〈六韬.犬韬.战步〉作“步兵与车骑战者,必依丘陵险阻。”) 〈通典.兵十二〉:“凡地有绝涧,遇天井、天牢、天罗、天陷、天隙,必亟去之, 勿近也。吾远之,敌近之;吾迎之,敌背之。” 北宋时期: 〈太平御览.兵部卅七〉:“绝涧,过天井、天牢、天罗、天陷、天隙,大害,必亟 之,勿近也。” 〈太平御览.兵部卅七〉:“吾远之,敌近之;吾迎之,敌背之也。” 正文: 竹简整理小组言:“《御览》卷三零六引作‘绝涧,过(鲍刻本作‘遇’)天井、天 牢、天罗、天陷、天隙,大害,必亟(鲍刻本‘亟’下有‘去’字)之,勿近也。’按竹 简‘待其定’与‘天井’之间,约缺三字,正与《御览》引文此处相合(《御览》‘定’ 下无‘也’字),但不知是否即‘绝涧过(或遇)’三字。”而依本文之文意及诸资料引 文可知竹简所缺三字即为“绝涧遇”三字,其理有三: 一.“绝”当动词用,如“绝山、绝水、绝斥泽”之例。故知“凡地有”乃后人不明 其义,因误解而误增之语。又〈吕氏春秋.决胜〉:“巧拙之所以相过。”高诱注:“过 ,绝也。”可见“绝、过”为类义词,同〈论正.一〉所言之类义词“超、逾、越”等。 故此句亦可代换为“过涧,过天井...”而其意若真同此文,则可单作“过涧、天井. ..”即可,实不须赘一“绝”字,故知其误。 二.孙子好用“五”,不言而实用者亦有之,如〈用间篇〉:“守将、左右、谒者、 门者、舍人”亦是不言“有五”而实用五例。而除“天井、天牢、天罗、天陷、天隙”其 数亦为五之外,此五者之上皆冠一“天”字于其前,此更证此五者实隶属于同一范畴。且 〈孙膑兵法.地葆〉篇之“五地之杀”(详下)中并无“绝涧”一项,亦皆冠以“天”字 ,故知“绝涧”绝非“地”也。 三.“过、遇”两字形似易混,〈群书治要.六韬.武韬〉:“圣人将动,必有‘过 ’色。”今本〈六韬.武韬.发启〉作:“圣人将动,必有‘愚’色。”而〈长短经.惧 诫〉亦引作“愚”,此即“咼、禺”形近而误例。 据此三点故作“绝涧遇”三字。而由此亦可知此五种地形皆属于“涧形”之一种,故 用“天”字,乃表其“天成且广大”之意也。 然则何以“五天”今作“天井、天牢、天罗、天陷、天隙”?此乃以竹简、〈地形二 〉之残文:“...离、天井、天宛者...”以及〈孙膑兵法.地葆〉之:“五地之杀 曰:天井、天宛、天离、天隙、天 ”相校而得。而为便于比较,笔者将之按其序、其意 及其形之相近者制成一表,如下:
〈行军篇.表一〉 由上表可看出一些规律即:一.天井一语四者皆同。二.窖、牢、宛三字其头上皆有 一个盖子“宀”。三. 、 二字其右偏旁皆为召字。四.天隙一语除〈地形二〉缺文外 ,余皆同。由第一点可知天井一语必定无误,且其序号除〈地形二〉有异外,其余皆列为 第一,故本书亦将之列为第一。今分述如下: “天井”条: 各本所作皆同,故无论,其序位为一。 “天牢”条: 〈说文解字.牢〉:“闲也,养牛马圈也。”段玉裁注:“〈充人〉注曰:牢,闲也 。必有闲者防禽兽触啮。牲系于牢,故牲谓之牢。”;〈说文解字.窖〉:“地藏也。” 段玉裁注:“〈月令〉:‘穿窦窖。’注曰:入地隋(椭)曰窦,方曰窖。通俗文曰:藏 谷麦曰窖。”又〈说文解字.宛〉:“屈草自覆也。”段玉裁注:“引伸为宛曲、宛转. ..凡状貌可见者皆曰宛然,如〈魏风〉传曰:宛,辟貌。〈唐风〉传曰:宛,死貌。” 。由以上所引资料之释义,可见以“牢、宛”两字较为符合孙子之意,盖“井、罗、陷、 隙”皆与“牢”字相类而“宛”则又有“屈草自覆”义,亦适用于“涧地”,至于“窖” 之义则与此等皆无关。又由〈唐李问对.卷下〉:“若涧井陷隙之地,及如牢罗之处,人 事不便者也,故兵家引而避之,防敌乘我。”所言可知李世民、李靖两人亦已将“涧”误 为此五者之一,而由其“牢罗之处”可见其所见之文应即“天牢”。故今暂作“天牢”, 其序位为二。 “天罗”条: “罗、罹、离”三字古音相近,故亦多混用,如〈方言.卷七〉:“罗谓之离,离谓 之罗。”郭璞注:“皆行列物也。”;〈汉书.叙传上〉:“遭罹阨会。”颜师古注:“ 罹亦遭也,音离。”及〈史记.五帝本纪〉:“旁罗日月星辰水波土石金玉。”司马贞〈 索隐〉注:“旁,非一方也。罗,广布也。今案:《大戴礼》作“历离”。离即罗也。言 帝德旁罗日月星辰水波,及至土石金玉。”等即为其例。而由〈说文解字.离〉:“离黄 ,仓庚也。”段玉裁注:“〈豳风〉毛传曰:仓庚,离黄也。〈月令〉注云:仓庚,骊黄 也。〈释鸟〉曰:仓庚,鵹黄也,又曰:鵹黄,楚雀,又曰:仓庚,商庚。然则离黄一物 四名,...玉裁谓:盖今之黄雀也。”由此可知,此处必不取“离”之义。而〈说文解 字.罗〉:“以丝罟鸟也”段玉裁注:“〈释器〉:鸟罟谓之罗。〈王风〉传曰:鸟网为 罗。”(按:结绳捕鱼之用具为罟。)可见此处实用“罗”义,故作“天罗”,其序位为 三。 “天陷”条: 由第三点所得之资料,可推知此三字有一共同点,即其左上角皆为一“刀”字,而篆 文之召与舀实易相混,故此三字若非单纯的“音近义通”则应为“形似而误,进而音近义 通”。〈说文解字.陷〉:“高下也。”段玉裁注:“高下者,高与下有悬绝之势也。高 下之形曰陷,故自高入于下亦曰陷,义之引申也。《易》曰:坎陷也,谓阳陷阴中也,凡 深没其中曰陷。”。以其义与余四者相类,亦与涧形之地合,故作“天陷”,其序位为四 。 “天隙”条: 各本所作皆同,故亦无论,其序位为五。 又为使读者免于查索之劳,故将十一位注家中对此“五天”作注者之注文辑制一表如 下,又因除杜牧引《军谶》为注而不及“绝涧”一项外,余者皆误解“绝涧”之义,以致 王皙注文有云:“皙谓‘绝涧’当作‘绝天涧’,脱‘天’字耳。此六者皆自然之形也。 ”之语,今既已辩之于上,故表中即不收录此误也,又表末则是笔者之注,仅供参考,表 如下:(按:所谓《军谶》,《三略》多引之,而《三略》乃太公所传,如此则《军谶》 之古可以想见,而除《三略》中载有《军谶》之语外,余先秦古兵书不闻有引及《军谶》 者,意即《军谶》之语必出于《三略》,而今杜牧所引《军谶》则不在《三略》之中,且 《军谶》早于《孙子兵法》,而此“五天”亦应是孙子所创,如此则不可能有《军谶》反 解《孙子兵法》之事,故知杜牧所引必另有出处。然则其何以说出自《军谶》?盖杜牧好 引《黄石公》之言以解《孙子兵法》也,如此则其若忘及引文出处,而又欲言及引文出处 ,则难免自我混乱,此犹李善往往将《孙子兵法》之文误以为出自《司马法》一般。 而所谓的《黄石公》即俗称之《黄石公三略》,亦即《太公兵法》之《三略》也,其 说可见〈导论〉,不赘言。而杜牧之好引《三略》,犹张预之好引《尉缭子》、李筌之好 引《吴子》、赵蕤之好引《六韬》、《三略》也,而此皆足资勘误之用。而既已谈及“误 引”、既已谈及《三略》,则何妨再举一例:〈北堂书钞.武功部.谋策〉:“谋谟为剑 戟,策略为旌旗。”注曰:“《孙子兵法》论云:‘非文无以平治,非武无以治乱,善用 兵者有三略焉:上略伐智,中略伐义,下略伐势。’”,有学者以为此是《孙子兵法》之 佚文,实则《孙子兵法》只此十三篇,无所谓佚文可言,且此“上、中、下”“三略”之 语与《三略》之架构近,但今本《三略》却无此句,故知当是如〈六韬.犬韬.战车〉、 〈战骑〉般属模仿之作。而因《北堂书钞》之体例,乃征引必出典,故在虞世南“忘了” 或者“记错”的情况下,将之指为兵经之首《孙子兵法》之文,实属稀松平常之事。否则 若以此理论之,则先秦兵学势将因此而更形混乱矣,此不可不察也。)
十一.“军旁有险阻、草莽、葭苇、小林、翳浍,可伏匿者,谨复索之,奸之所处也。” 版本资料类: 《竹简本》作:“...□ 、小林、翳浍(荟),可伏匿者,谨复索之,奸之所处 也。” 《曹注本》、《武经本》作:“军旁有险阻、潢井、蒹葭、林木、蘙荟者,必谨覆索 之,此伏奸之所也。”,《会注本》作:“军行有险阻、潢井、葭苇、山林、蘙荟者,必 谨覆索之,此伏奸之所处也。”,《四库本》作:“军旁有险阻、潢井、林木、蒹葭、蘙 荟者,必谨覆索之,此伏奸之所也。”,《孙校本》作:“军旁有险阻、蒋潢井生、葭苇 、山林、蘙荟,必谨覆索之,此伏奸之所藏处也。”。 征引资料类: 魏晋时期: 曹操注:“险者,一高一下之地;阻者,多水也。潢者,池也;井者,下也。葭苇者 ,众草所聚;山林者,众木所居也。蘙荟者,可屏蔽之处也。此以上论地形也,以下相敌 情也。” 隋唐时期: 〈通典.兵三〉:“军旁有险阻,蒋潢、井生葭苇、山林、翳荟者,必谨覆索之,此 伏奸之所藏处也。” 〈昭明文选.卷三五.张景阳〈七命〉〉:“何异促鳞之游汀泞,短羽之栖翳荟。” 李善注引《孙子兵法》曰:“林木翳荟也。” 〈昭明文选.卷十三.张茂先〈鹪鹩赋〉〉:“翳荟蒙笼,是焉游集。”李善注引《 孙子兵法》曰:“林木翳荟,草树蒙笼。” 〈昭明文选.卷九.潘安仁〈射雉赋〉〉:“蘙荟蓁茸。”李善注引《孙子兵法》曰 :“林木翳荟。” 〈昭明文选.卷十一.王仲宣〈登楼赋〉〉:“披荒榛之蒙茏,陟峭崿之峥嵘。”李 善注引孙子曰:“草树蒙茏。” 〈昭明文选.卷四.张平子〈南都赋〉〉:“上平衍而旷荡,下蒙笼而崎岖。”李善 注引《孙子兵法》曰:“草树蒙笼。” 〈太白阴经.卷五.搜山烧草篇〉引经曰:“军至险阻、沟间、林泊、翳荟、葭芦、 草莽之处。....必谨察之,恐伏奸也。” 北宋时期: 〈太平御览.兵部廿二〉:“军傍有险阻、蒋潢井生、葭苇、小林、翳荟者,必谨覆 索之,此伏奸之所藏处也。” 〈太平御览.兵部卅七〉:“军旁有险阻、薄汉并生、葭苇、小林、翳荟者,必谨覆 索之,此伏奸之藏处也。” 正文: 孙子好用五且此五之每句字数必相等,其言其例具已见上一〈论正〉,故本文亦以五 为主,其余汰而不论。由此观之,则“井生或并生”已自不合,而“林泊、山林、林木、 小林”皆有“林”字,故视为一,〈抱朴子.外篇.博喻〉:“繁林翳荟,则羽族云萃; 玄渊浩汗,则鳞群竞赴。”亦是“林”与“翳荟”连用,故知此处两者皆有,故从竹简作 “小林”。又竹简之“ ”字当即“苇”,又众完整之资料几乎皆有“葭苇”或“葭庐” ,故知此亦必有,今从“葭苇”,〈韩诗外传.卷八〉:“有鸟于此,架巢于葭苇之颠, 天喟然而风,则葭折而巢坏何?其所托者弱也。”及〈通典.兵十〉:“地生葭苇、芦菼 、菰蒲之处,下有伏泉。”即皆作“葭苇”。 而“险阻”亦是诸家有之,故原文应即有“险阻、葭苇、小林、翳荟”此四者,如此 则尚缺一项,而由众资料之排序及内容可见,所缺者介于“险阻”与“葭苇”之间,若再 由此四者看来,则知所缺之项必是可供“伏匿”者,且亦必是无法一眼看出的。愚意以为 李善注多次引用“草树蒙笼”一语,且〈太白阴经.搜山烧草篇〉又有“草莽”一语,故 将此缺项暂拟为“草莽”。而事实上,孙子既已言“可伏匿者,谨复索之”则在无更原始 之资料前,对此项之所指似也就不须太过深究了。又“覆、复”古多混用,〈说文解字. 覆〉:“覂也。”段玉裁注:“覆与复义相通,复者往来也。”即为其说。而今作“复” 者,盖既无法一眼看出,自然要“往来”索检之;而既是“奸之所处”故又须“多次”索 检之,而此二义皆是“复”之义也。 而竹简之“奸”今本作“奸”,由〈说文解字.奸〉:“犯淫也。”段玉裁注:“此 字谓犯奸淫之罪,非即奸字也。今人用奸为奸,失之。引伸为凡有所犯之称多用此字,如 :二君有事臣奸旗鼓之类。”;〈说文解字.奸〉:“ㄙ(私)也。”段玉裁注:“ㄙ下 曰奸袤也,二篆为转注。引伸为凡奸宄之称...其后竟用奸字。”及〈说文解字.宄〉 :“奸也。”段玉裁注:“奸宄者通称,内外者析言之也。”可知此处实用“奸”,故从 竹简。而段氏所谓之“内外者析言之也”乃是指〈左传.成公十七年〉及〈国语.晋语〉 之“乱在外为奸,在内为轨(宄)。”又〈国语.鲁语〉:“窃宝者为轨(宄),用轨( 宄)之财者为奸。”又〈左传.文公十八年〉:“穷贿为盗,盗器为奸。”则可知“奸、 宄、盗”为类义词。 又“军旁”一作“军行”,孙星衍云:“原本(按:即《会注本》,而南宋宁宗赵扩 时所刻之《十一家注本》亦作“军行”。)作‘军行’,按此言处军之地,必谨覆索之, 故篇首云:‘凡处军相敌’是也。从《通典》、《御览》作‘旁’。又《史记》云:‘马 陵道狭,而旁多险阻。’”,“军旁、军行”两意皆可通,唯十三篇中并无“军行”且后 接“有□□”此等用法;且就语法言,亦以“军旁”后接“有□□”较合常理,故从孙氏 之言。 十二.“敌近而静者,恃其险也; 敌远而挑战,欲人之进者,其所居者易、利也。” 版本资料类: 《竹简本》作:“敌近而〔静〕者,恃其险也。敌远〔而挑战,欲人之〕进者,其所 居者易...。” 三本皆作:“近而静者,恃其险也;远而挑战者,欲人之进也;其所居易者,利也。 ”,《会注本》“近而静者”前有“敌”字,而《孙校本》余同此异,作:“其所居者, 易利也。”。 征引资料类: 魏晋时期: 〈将苑.察情〉:“夫兵起而静者,恃其险也;迫而挑战者,欲人之进。” 隋唐时期: 〈通典.兵三〉:“敌近而静者,恃其险也;敌远而挑人者,欲人之进也,其所处者 ,居易利也。” 〈长短经.料敌〉:“敌近而静者,恃其险也;敌远而挑人者,欲人之进也。” 北宋时期: 〈太平御览.兵部廿二〉:“敌近而静者,恃其险也;敌远而挑人者,欲人之进也, 其所处者,居易利也。” 正文: 诸资料“近而静者”前多有“敌”字,竹简亦如此,从之。而由“敌近而静”者开始 ,即为“相敌”的部份,其格式是先讲敌人之现状,再点出此现象背后之本质,即敌军的 真实意图。而由竹简“进”后有“者”字一点看来,竹简的“所居者易利”一句才是“敌 远而”的意图。因此可推断今本正是因为在“挑战”后加一者字,于是便将“欲人之进” 当成是敌人之意图,故又去其后之“者”字,今不从。而竹简之“所居者易”的“易”正 是〈计篇〉:“地者,高下、广狭、远近、险易、死生也。”中之一,且“易”亦常为兵 家所用,如〈吴子.应变〉:“避之于易,邀之于阨。”,而由吴子所言亦可见此处确是 作“所居者易、利也”。又杜牧注曰:“一本云:士争其所居者,易利也。”,由前论可 知,此异文之由来即在于将“欲人之进”与“敌远而挑战”合为一句之故,故又于其后增 一主词“士”,此误除可由上论得证外,亦可由句式及上下文意推知,而《通行本》之所 以鲜有此句者,亦在于其误太过明显之故也。 而“挑战”一作“挑人”,从前者,盖古多用“挑战”而不用“挑人”,如:〈地形 篇〉:“难以挑战。”;〈六韬.虎韬.临境〉:“令我前军,日出挑战,以劳其意。” ;〈左传.宣公十二年〉:“赵旃求卿未得,且怒于失楚之致师者,请挑战,弗许。”; 〈国语.晋语三〉:“公令韩简挑战。”;〈国语.吴语〉:“今夕必挑战,以广民心。 ”;〈国语.越语下〉:“吴人闻之,出而挑战,一日五反。”及〈史记.高祖本记〉: “若汉挑战。”等皆是其例。且由〈将苑.察情〉亦引作“挑战”、陈皞、梅尧臣注文: “敌人相近而不挑战,恃其守险也。若远而挑战者,欲诱我使进,然后乘利而奋击也。” 、王皙注文:“欲致人也。挑谓擿骁敌求战。”及张预注文:“两军相远而数挑战者,欲 诱我之进也。”等亦从“挑战”作注一事可知,其所据版本亦皆作“挑战”也,故从之。 又十一家注对此有注者除上所引诸家外,仅有杜牧注,而其文云:“若近以挑我,则有相 薄之势,恐我不进,故远也。”。 何谓“挑战”?〈汉书.高帝纪〉:“即汉王挑战,慎勿与战。”臣瓒注:“挑战, 擿娆敌求战也,古谓之致师。”颜师古注:“擿音他历反,娆音乃了反。”。又“致师” 之例则有〈左传.宣公十二年〉:“楚许伯御,乐伯、摄叔为右,以致晋师。许伯曰:‘ 吾闻致师者,御靡旌摩垒而还。’乐伯曰:‘吾闻致师者,左射以菆,代御执辔,御下, 两马掉鞅而还。’摄叔曰:‘吾闻致师者,右入垒,折馘、执俘而还。’”及〈史记.周 本纪〉:“帝纣闻武王来,亦发兵七十万人距武王。武王使师尚父与百夫致师。”〈集解 〉注云:“《周礼》:‘环人,掌致师。’郑玄曰:‘致师者,致其必战之志也。古者将 战,先使勇力之士犯敌焉。’”由此可见“致师”只是“挑战”的一种。而“以致□师” 这种句法亦见用于“挑战”一词上,即“挑□军战”或“挑□索战”,如〈战国策.齐策 〉:“魏王身披甲砥剑,挑赵索战。”及〈史记.项羽本纪〉:“汉果数挑楚军战,楚军 不出。”即为其例。(按:挑战,则又只是一种“欲人之进者”的手段或策略。此种句法 孙子常用,如本篇:“可伏匿者”及〈九地篇〉:“凡难行之道者”之句法皆是,可参看 ,不赘引。) 十三.“众树动者,来也;众草多障者,疑也。 鸟起者,伏也;兽骇者,覆也。” 版本资料类: 五本皆作:“众树动者,来也;众草多障者,疑也。鸟起者,伏也;兽骇者,覆也。 ”。 征引资料类: 魏晋时期: 〈将苑.察情〉:“众树动者,车来也。” 隋唐时期: 〈通典.兵三〉:“众树动者,来也;众草多障者,疑也。鸟起者,伏也;兽骇者, 覆也。” 〈长短经.料敌〉:“众树动者,来也;众草多障者,疑也。鸟起者,伏也;禽骇者 ,覆也。” 北宋时期: 〈太平御览.兵部廿二〉:“众树动者,来也;众草多障者,疑也。鸟起者,伏也, 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