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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道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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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遗
书目补遗
七章 八章 九章 十四章 二十章 二十一章 二十四章 二十八章 三十五章 五十一章 老子道经 唐易州龙兴观道德经碑本钱大昕曰:案河上公注本“道可道 ”以下为道经卷上,“上德不德”以下为德经卷下。晁说之跋王弼注本,谓其不析道德而上下之,犹近于古。不知陆德明所撰释文,正用辅嗣本,题云“道经卷上” ,“德经卷下”,与河上本不异。晁氏所见者,特宋时转写之本,而翻以为近古,亦未之考矣。予家藏石刻道德经凡五本,惟明皇御注本及此本,皆分道经、德经为二,盖汉、魏以来篇目如此。而此本为初唐所刻,字句与他本多异。如“无”作“无”,“愈”作“俞”,“ 芸”作“云”,“誉”作“豫”,“荒”作“忙”,“ 佐”作“作”,“□”作“翕”之类,皆从古字。又如 “故能蔽不新成”,石本作“能蔽复成”。“师之所处,荆棘生 ”下,石本无“大军之后,必有凶年”二句。“上将军居右”下,石本无“言以丧礼处之”句。“夫唯病病,是以不病;圣人不病,以其病病,是以不病”,石本但云:“ 是以圣人不病,以其病病,是以不病。”此类皆远胜他本,聊举一二,以见古石刻之可贵也。武亿曰:分老子道经卷上,德经卷下,亦与古本相仿。 后陆放翁题跋云:“晁以道谓王辅嗣老子曰:‘道德经不析乎道德而上下之,犹近于古。’今此本已久离析。”然则宋已失辅嗣定本。今邢氏论语疏引老子德经云:“天网恢恢,疏而不失。”此其可征之一 也。然又考汉书注,如颜氏于魏豹传,引老子道经曰:“国家昏乱有忠臣。” 田横传引老子德经曰:“贵以贱为本,高以下为基,是以侯王自谓孤、寡、不谷。”楚元王传引老子德经云: “知足不辱。”严助传:老子所谓“师之所处,荆棘生之”者也。师古曰:“老子道经之言也。”扬雄传“贵知我者希”,师古曰:老子德经云“知我者希,则我贵矣”。酷吏传老氏称“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德,是以无德。法令滋章,盗贼多有”。师古曰:“老子德经之言也。”“下士闻道,大笑之”,师古曰:“ 老子道经之言也。” 西域传注:老子德经曰“天下有道,却走马以为粪”。盖其所引以道、德分篇者若此,而与释文题“道经音义”、“德经音义”者并合。又贾公彦周礼师氏疏,亦以为老子道经云:“道可道,非常道。”其下案德经云:“上德不德,是以有德。”章怀太子注后汉书,其于翟酺传也,则又谓老子道经曰:“ 鱼不可以脱于泉。”是数子于初唐时,并同所证。(梦真客碑:“稽之道经,以慈为宝。”)其必袭自晋、宋旧本,如此碑所分题,固有据也。 王昶曰:碑上卷题“老子道经” ,下卷题“老子德经”,皆道、德分见,未尝混而为一,则玄宗所注,实从古本如此。董迥藏书志谓“玄宗注成,始改定章句为道德经,凡言道者类之上卷,言德者类之下卷”,非也。 吴云曰:隋书经籍志载道德经二卷,王弼注。晁说之、熊克重跋,皆称不分道德经,而今本释文实分上下二卷,或疑为刻者增入。然邢昺论语疏引老子德经“天网恢恢”二句,颜师古汉书注多引老子道经、德经,分之者当不自陆德明始。此石亦书德经,殆有据也。 孙诒让曰:老子上下篇八十一章,分题“道经”、“德经”。河上公本,经典释文所载王注本,道藏唐傅奕校本,石刻唐玄宗注本并同。 弘明集牟子理惑论云:“所理正于三十七条,兼法老氏道经三十七篇。”则汉时此书已分道、德二经,其道经三十七章,德经四十四章,亦与今本正同。今所传王注,出于宋晁说之所校,不分道、德二经,于义虽通,然非汉、唐故书之旧。 一章洪颐烜曰:道德经王辅嗣本,今世所行,俱有分章。此本虽不记章数,然每章皆空一格以别之。其中亦有与今王本不同者,如今王本“道冲而用之”至“象帝之先”为三章,“天地不仁” 至“不如守中”为四章,“谷神不死”至“用之不勤” 为六章,此本皆并为一。“故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 ”,今王本属十二章,此本无“故”字,二句属下章之首。“重为轻根,静为躁君”,今王本为二十七章,此本属上章之末。陆德明老子音义已为后人改变其分章,惜不得与此一本证之。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 俞正燮曰:老子此二语,“道” “名”,与他语“道”“名”异;此言“道”者言词也,“名”者文字也。文子精诚云:“名可名,非常名;着于竹帛,镂于金石,皆其粗也。”上义云:“诵先王之书,不若闻其言;闻其言,不若得其所以言。故名可名,非常名也。”上礼云:“先王之法度有变易,故曰 ‘名可名,非常名’ 也。”淮南本经训云:“至人钳口寝说,天下莫知贵其不言也。故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着于竹帛,镂于金石,可传于人者,其粗也。晚世学者博学多闻,而不免于惑。”缪称训云:“道之有篇章形埒者,非其至者也。”道应训云:“桓公读书于堂,轮扁曰:‘独其糟粕在耳。’故老子曰:‘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皆以老子“道”为言词,“名”为文字。 谦之案:俞说是也。老子着五千之文,于此首发其立言之旨趣。盖“道”者,变化之总名。与时迁移,应物变化,虽有变易,而有不易者在,此之谓常。自昔解老者流,以道为不可言。高诱注淮南泛论训曰:“常道,言深隐幽冥,不可道也。”伪关尹子推而广之,谓“ 无名,天地始;有名,万物母。 严可均曰:“无名”,各本作“ 无”,下皆放此。“天地始”,御注与此同。河上、王弼作“天地之始”,下句亦有“之”字。 魏稼孙曰:严校云:“各本作‘ 无’,下皆放此。”后“行无行”一条,校语同。按是刻道经皆作“无”;德经前作“无”,“行无行”以下作“无”。此条当云“道经放此”。 罗振玉曰:景龙本、敦煌本“无 ”皆作“无”,下并同,御注石本作“无”。又景龙、御注、敦煌三本均无二“之”字,河上本有。 谦之案:经典释文卷二周易音义云:“‘无’音无,易内皆作此字。说文云:‘奇字无也,通于元,此虚无道也。王育说天屈西北为无。’” 俗作“旡”,非。旡音暨,“□”等字从之。老子作“ 无”,与易同。又王弼、傅奕、范应元本均有“之”字。范本“万”作“ 常无,欲观其妙;常有,欲观其徼。 范应元曰:古本并河上公、王弼、李若愚、张君相“常无”上并有“故”字。又引音辩云:“常无、常有,合作断句。” 王应麟曰:首章以“有”“无” 字断句,自王介甫始。 俞樾曰:按易州唐景龙二年所刻道德经碑无两“以”字,当从之。司马温公、王荆公并于“无”字绝句,亦当从之。 易顺鼎曰:按庄子天下篇:“老聃闻其风而悦之,建之以常无有。”“常无有”即此章 “常无”“常有”,以“常无”“常有”为句,自庄子已然矣。 谦之案:御注、邢玄、景福、庆阳、楼正、磻溪、顾欢、彭耜、高翿均无“故”字。“ 徼”,傅、范本与碑本同,宜从敦煌本作“曒”。十四章“其上不皦”,景龙本亦作“曒”,是也。一切经音义卷八十四引:“说文‘徼’作‘循也’,以遮遏之。 ”是徼有遮训,在此无义。又卷七十九、卷八十三引: “说文‘曒’从日,□声,二徐本无。”田潜曰:“案慧琳引埤苍‘明也’,韵会云‘明也’,未着所出。诗 ‘有如曒日’,诗传云:‘曒,光也。’说文古本旧有 ‘曒’字,后世或借用‘皎’。‘皎’,月之白也,诗 ‘月出皎兮’是也。或借用‘皦’,皦,白玉之白也,论语‘皦如’是也。字义各有所属,‘有如曒日’之‘ 曒’,碻从日,不从白也。” (一切经音义引说文笺卷七)经文“常无观其妙”,妙者,微眇之谓,荀悦申鉴所云:“理微谓之妙也。”“常有观其曒”,“曒”者,光明之谓,与“ 此两者同出而异名, 谦之案:陈景元藏室纂微篇以“ 此两者同”为句。严复曰:“同字逗,一切皆从同得。 ”惟“同出”“异名”为对文,不应于“同”字断句。又蒋锡昌曰:“‘此两者同’下十二字,范本无。”案续古逸丛书范本有此十二字,蒋误校。又四十章“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此两者盖指有无而言。有无异名,而道通为一。 同谓之玄,玄之又玄,众妙之门。 谦之案:“玄”字,绩语堂碑录因避清帝讳,改为“元”,当据原碑改正。以下仿此。盖华夏先哲之论宇宙,一气而已,言其变化不测,则谓之玄。变化不测之极,故能造成天地,化育万物,而为天地万物之所由出。鸢飞鱼跃,山峙川流,故曰“众妙之门”。张衡曰:“玄者无形之类,自然之根;作于太始,莫之能先;包含道德,构掩干坤;橐籥元气,禀受无形。”(御览引玄图)扬雄曰:“玄者,幽摊万类而不见形者也。”(太玄经玄摊图)义皆出此。 【音韵】李道纯曰:“此经文辞多协韵。”邓廷桢曰:“诸子多有韵之文,惟老子独密;易、诗而外,斯为最古矣。”刘师培曰:“ 此章江氏韵读:道、道韵(幽部),名、名韵(耕部),始、母韵(之部,母,满以反),妙、徼韵(宵部,徼,去声),玄、门韵( 谦之案:“玄”,真部,“门”,文部,文、真通韵。姚文田:玄、玄、门韵,余同。又高本汉:同、名为韵,非。邓廷桢:道、道,名、名,无韵,亦非。 右景龙碑本五十四字,敦煌本同。河上本(宋刊本)、王弼本( 二章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 谦之案:淮南道应训引下句作“ 天下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彭耜曰:“达真、清源‘皆知善之为善’上,并有‘天下’二字。”范应元本同,范注云:“古本。”又论语集解义疏九引“皆知 ”,并作“以知”。广明本、赵孟俯本引下“已”作“ 矣”,李道纯本上“已”作“矣”,苏辙本、董思靖本两“已”并作“矣”。“已”“ 故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倾, 谦之案:敦煌本、遂州碑本、顾欢本无“故”字。六“相”上,广明、景福、庆阳、磻溪、楼正、室町、彭耜、傅、范、高翿、赵孟俯本,及后汉书朱穆传注均有“之”字,王弼、河上本无。李道纯曰:“‘有无相生’已下六句,多加一‘之’字者非也。” 严可均曰:“相形”,王弼作“ 相较”,见释文。 谦之案:作“相形”是也。毕沅曰:“‘形’,王弼作‘较’,陆德明亦作‘较’,并非。古无‘较’字,本文以‘形’与‘倾’为韵,不应用‘较’又明矣。”刘师培曰:“案文子云:‘长短不相形。’淮南子齐俗训曰:‘短修相形。’疑老子本文亦作‘形’,与生、成、倾协韵,‘较’乃后人旁注之字,以‘较’释‘形’,校者遂以‘较’易‘形’矣。 ”案:淮南齐俗训“故高下之相倾也,短修之相形也” ,有二“也”字。“长”,因避父讳改“脩”。 马叙伦曰:“较”,各本并作“ 形”。说文“荆”之古文作“○”,则古文“形”或亦有作“○”者。“爻”旁与 “○ ”字之“爻”旁相同。或老子本作“○”,传写脱讹成 “爻”,读者以为义不可通,加车成“○”,后世“较 ”行“○”废,因为“较”字矣。 音声相和,前后相随。 谦之案:“前”,敦煌本作“先 ”,遂州碑本、顾欢本、强思齐本亦作“先”。蒋锡昌曰:“按顾本成疏‘何先何后’,是成‘前’作‘先’ 。强本严君平注:‘先以后见,后以先明。’是严亦作 ‘先’。老子本书‘先’‘后’连言,不应于此独异。如七章‘是以圣人后其身而身先’,六十六章‘欲先民,必以身后之’,六十七章‘舍后且先’,皆其证也。 ” 是以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 谦之案:遂州碑本“人”下有“ 治”字,敦煌本同。成玄英疏:“故云‘是以圣人治也 ’。”又群书治要卷三十四引无“治”字。 万物作而不辞, 毕沅曰:河上公、王弼并作“万物作焉而不辞”。陆希声及太平御览引皆无“焉”字。 罗振玉曰:景龙、御注、景福三本均无“焉”字。 谦之案:遂州碑本、傅奕本亦无 “焉”字。又“不辞”,遂州、敦煌、傅、范本作“不为始”。范应元曰:“王弼、杨孚同古本。”是范所见王本亦作“不为始”。 易顺鼎曰:考十七章王注云“大人在上,居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万物作焉而不为始 ”数语,全引此 章经文,是王本作“不为始”之证,但比傅本多一“焉”字耳。 谦之案:作“不为始”是也,当据订正。 生而不有,为而不恃, 罗振玉曰:“生而不有”,敦煌本无此句。 成功不居。夫唯不居,是以不去。 严可均曰:御注、王弼作“功成不居”,河上作“功成而弗居”。 罗振玉曰:景福本作“功成不居 ”,敦煌本作“成功不处”。又“夫唯弗居”,景龙、御注二本“弗”均作“不”,敦煌作“不处”。 马叙伦曰:王弼注曰:“因物而用,功自彼成,故不居也。”则王作“不居”。今王“ 不”作“弗”者,或后人据河上改之。 蒋锡昌曰:按淮南道应训及后汉书朱隽传注引“弗”并作“不”,易系辞正义引“而弗居”作“不居”。强本严注:“夫唯不敢宁居。”是严 “弗”作“不”。强本引成疏经文“成功不处”,是成作“ 谦之案:王注旧刻附孙矿古今本考正云“‘弗居’,一本作‘不居’。”又纪昀校据永乐大典本“功成而弗居”,无“而”字,“弗”与“不 ”同,作“不”是也。又论衡自然篇曰:“故无为之为大矣。本不求功,故其功立;本不求名,故其名成。” 亦即此章“夫唯不居,是以不去”也。盖天下之物,未有无对待者,有矛盾斯有前进。故有美者,则有更美者与之相争,而美之为美斯不美已。有善者,则有更善者与之相争,而善之为善斯不善已。故有无,一对待也;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此有无之相生也。难易,一对待也;难以易显,易以难彰,无难则无以知易,无易则无以知难,此难易之相成也。长短,一对待也;寸以尺短,尺以寸长,无长则无以明短,无短则无以见长,此长短之相形也。高下,一对待也;山以谷摧,谷以山颓,无山则无以见谷,无谷则无以知山,此高下之相倾也。音声,一对待也;安乐悲怨,其出不同,无悲则无以知乐,无乐则无以知悲,此音声之相和也。先后,一对待也;先以后见,后以先明,无后则无以知先,无先则无以知后,此先后之相随也(用严君平义)。由此观之,天下之物,无处不有矛盾,即无处不在其对待之中各自动作。夫唯无心而顺自然者,不求功,不求名,因天任物而治。“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深澈乎万物相反相成之理,消息盈虚,与时俱行。万物并作,而吾不为始;吾所施为,而不以迹自累;功成事遂,退避其位。不可得而美,故不可得而恶;不 可得而先,故不可得而后。立于对待之先,是谓不居;超乎有无六境之外,是谓不有。有而不有,物不能先;居于不居,是以不去也。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生、成、形、倾韵(耕部),和、随韵(歌部,随,徐禾反),事、教、辞、有、恃韵(之、宵合韵,教协音记,辞,去声,有音以),居、居、去韵(鱼部,去,平声)。姚文田、邓廷桢同,惟未及事、教。又陈柱以已、已为韵。 谦之案:“辞”,敦、遂本、傅、范本作“始”, “居”,敦本作“处”。高本汉以始与事、教、有、恃协韵,处、处与去协韵。又教,宵部,事、辞、有、恃,之部,之、宵合韵。 顾炎武曰:“随”,古音句禾反,引老子“音声相和,前后相随”,和、随为韵。旁证:管子白心篇:“ 人不倡不和。”又“不始不随”。韩非解老:“大奸作则小盗随,大奸唱则小盗和。”又“故竽先则钟瑟必随,竽唱则诸乐皆和”(唐韵正五支)。 江有诰曰:辞,似兹切,按古有“去”声,老子养身篇“万物作焉而不辞”,与“事”“教”合韵。又曰:“居”,九鱼切,按古有“ 右景龙碑本七十八字,敦煌本八十五字,河上、王弼本八十八字,傅奕本九十三字,范应元本九十七字。河上本题“养身第二”(一作“美善章”)。王弼本题“二章”,范本题“天下皆知章第二”。 三章不上贤,使民不争; 严可均曰:各本“上”作“尚” 。 谦之案:作“上”是也。“宝” 字疑误。“上”与“尚”同。淮南齐俗训:“故老子曰 ‘不上贤’者,言不致鱼于木,沉鸟于渊。”引亦作“ 上”,与景龙、敦煌、遂州诸本同。遂州“民”作“人 ”,下句同。 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盗; 谦之案:河上、王、傅、范各本,“盗”下均有“为”字,遂州、敦煌、御注本与此石同省。北堂书钞二七引作“不贵货,使民不盗”,是所见本亦无“为”字。 不见可欲,使心不乱。 严可均曰:“使心不乱”,王弼 “使”下有“民”字。 易顺鼎曰:晋书吴隐之传曰:“ 不见可欲,使心不乱。”文选东京赋注、沈休文钟山诗注两引亦皆无“民”字。素问卷一王冰注引老子亦无“ 民”字。 纪昀曰:原本及各本俱无“民” 字,惟永乐大典有之。据弼注“ 刘师培曰:文选东京赋注引作“ 使心不乱”,易艮卦孔疏引此文亦无“民”字,盖唐初避讳删此字也。古本实有“民”字,与上两“ 谦之案:纪、刘之说非也。王弼注:“穿窬探箧,没命而盗,故可欲不见,则心无所乱也。”是王本并无“民”字。永乐大典盖沿袭吴澄本妄增“民”字。刘氏谓无“民”字乃唐初避讳所删,不知古本实无“民”字,唐初群书治要卷三十四引亦无“民 ”字。此如与避讳有关,则何不并上两句“民”字删之?此非妄删,直妄增耳。但吴澄亦有所本,褚遂良贞观十五年跋之王羲之帖本,作“民心不乱”,与傅、范本同,知其误已久。傅、范虽称古本,实亦为后人所改,其字句均较他本为繁,此其一例耳。 圣人治: 严可均曰:各本句上有“是以” 二字,王弼“人”下有“之”字。 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 罗振玉曰:释文:“‘强’,又作‘彊’。”敦煌本作“彊”。 谦之案:楼正本亦作“彊”。又群书治要卷三十四引“是以圣人之治,常使民无知无欲 ”,缺“虚其心”四句。 常使民无知无欲, 严可均曰:“常使民”,御注作 “使人”。 使知者不敢为,则无不治。 严可均曰:“使知者”,各本“ 使”下有“夫”字。“不敢为”,各本句下有“为无为 ”三字,王弼有“也为无为”四字。 罗振玉曰:“知”,今本作“智 ”,释文出“知者”二字,注音“智”,知王本作“知 ”。景龙、御注、敦煌三本亦作“知”。又景龙、御注、敦煌、景福四本“为”下均无“也”字。 谦之案:据罗氏影印贞松堂藏西陲秘籍丛残校敦煌本,“敢”下有“不”字,罗考异中失校。又遂州碑本亦作“不敢不为也”。强思齐引成玄英疏:“前既舍有欲无欲,复恐无欲之人滞于空见,以无欲为道,而言不敢不为者,即遣无欲也。恐执此不为,故继以不敢也。”是成疏本亦作“不敢不为”。惟顾本成疏作“而言不敢为者,即遣无欲也”,脱此“不” 字。今案“不敢”、“不为”乃二事,与前文“无知、无欲”相对而言,“不敢”断句。经文三十章“不以取强”,各本“不”下有“敢”字,“敢”字衍文。但六十七章“不敢为天下先”,六十九章“吾不敢为主而为客,不敢进寸而退尺”,七十三章“勇于不敢则活”,以“不敢”与“不为”对,知顾本成疏经文有误脱。老子原意谓常使一般人民无知、无欲,常使少数知者 不敢、不为,如是则清静自化,而无不治。 又案不敢、不为,即不治治之。论衡自然篇曰:“蘧伯玉治卫,子贡使人问之:‘何以治卫?’对曰:‘以不治治之。’夫不治之治,无为之道也。”谊即本此。盖老子之意,以为太上无治。世之所谓治者,尚贤则民争;贵难得之货,则民为盗;见可欲则心乱。今一反之,使民不见可尚之人,可贵之货,可欲之事。如是,则混混沌沌,反朴守醇,常使民无知无欲,则自然泊然,不争不盗不乱,此所以知者不敢不为。至德之世,上如标枝,民如野鹿;含哺而熙,鼓腹而游。此则太古无为而民自化,翱翔自然而无物不治者也。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无韵。高本汉以腹、骨、欲为韵,陈柱同。陈又以为、治韵,云:“盖歌之音变也。” 谦之案:王念孙毛诗群经楚辞古韵谱“欲”“腹” 均入幽部,引乐记“君子乐得其道”二句,道、欲为韵。 诗经蓼莪四章鞫、蓄、育、复、腹为韵。楚辞天问育、腹为韵。 谦之又案:“贤”“争”为韵。孔广森诗声类二阳声二十出“坚”字云:“行苇:‘敦弓既坚,四鍭既钧,舍矢既均,序宾以贤。’案‘坚’从‘○’,‘○’ 即古文‘贤’,今十七真有‘礥’字,‘礥’乃‘贤’ 声正读也。” 又出“贤”字云:“北山:‘大夫不均,我从事独贤。’行苇见‘ 右景龙碑本五十七字,敦煌本五十八字,河上本六十六字,王本六十七字,傅本六十八字,范本六十九字。河上本题“安民第三”,王本题“三章”,范本题 “不尚贤章第三”。 四章道冲,而用之久不盈。 谦之案:“冲”,傅奕本作“盅 ”,“盅”即“冲”之古文。说文皿部:“盅,器虚也。老子曰:‘道盅而用之。’”郭忠恕汗简( 严可均曰:“久不盈”,各本作 “或不盈”。 俞樾曰:“道盅而用之”,“盅 ”训虚,与“盈”正相对,作“ 谦之案:作“久”是也。太平御览三百二十二引墨子曰:“善持胜者,以强为弱,故老子曰‘道冲而用之,有弗盈’也。”有弗盈即又不盈。贾昌朝群经音辨曰:“有,又也。王弼注:‘故冲而用之,又复不盈。’”是王本亦作“又”,不作“或”。有、又、久古通。马叙伦曰:“墨子引作‘有’,河上作‘或’,易州作‘久’,四字古皆通。‘又’‘有’ ‘或’古通,具见经传释词,譣义则‘久’字为长。‘ 又’‘有’‘久’亦通。庄 子至乐篇:‘人又反入于机。’列子天瑞篇‘又’作‘久’ 。列子天瑞篇:‘精神者天之久。’殷敬顺、陈景元释文曰:‘久音有,本作又。’汉书杨王孙曰:‘精神者天之有。’即本此文,并其证。盖‘又’‘久’‘有’ 三字声,并属之类也。” 谦之案:傅本“盈”作“满”,陆德明曰:“‘盈’,本亦作‘ 深乎!万物宗。 严可均曰:“深乎”,御注作“ 渊似”,河上作“渊乎似”,王弼作“渊兮似”。“万物宗”,河上、王弼“物”下有“之”字。 罗振玉曰:敦煌本作“渊似万物之宗”。 谦之案:释文出“渊○”,云: “河上作‘乎’。”毕沅曰:“ 又傅、范本:“渊兮似万物之宗。”范“万”均作“万”。玉篇:“‘万’,俗‘万’ 字,十千也。”举此一例,知范本多古训,亦存俗字。又案“深”与“渊”义同。玉篇:“‘渊’,水停又深也。”小尔雅广诂:“‘渊’,深也。”劳健曰:“景龙作‘深乎万物宗’。当是唐人避讳改‘渊’作‘深’ 。” 挫其锐,解其忿,和其光,同其尘。 俞樾曰:按释文,河上公本“纷 ”作“芬”;然“芬”字无义。此句亦见五十六章,河上公于此注云:“纷,结恨也。”……于彼注云:“纷,结恨不休。”注文大略相同。则河上本“芬”字当读为“ 武内义雄曰:“解其纷”,河上作“芬”。按“芬”当作“忿”。此句在四章,又见于第五十六章。旧钞河上本,彼章作“忿”,此章作“纷 ”。王本于彼章作“分”,据其注,则“分”者“忿” 之讹。此章与旧钞河上本同此,王、河两本字亦同。至景龙碑及敦煌本此章之“纷”,皆改为“忿”,此以假借字而还为正字者也。 谭献曰:五十六章亦有“挫其锐 ”四句,疑羼误。 湛常存。 严可均曰:河上作“湛兮似若存 ”,王弼作“湛兮似或存”。 谦之案:傅、范本与王弼同。邢州本旧谓即遂州本,今知非是。又十四章“是谓忽恍” ,王昶曰:“诸本并同,邢州本无此句。”案今遂州本实有,作“是谓忽恍”,此亦一证也。又“湛”,说文:“ 吾不知谁子?象帝之先。 严可均曰:“谁子”,河上、王弼作“谁之子”。 谦之案:室町本“谁”上有“其 ”字,下有“之”字。案无“之”字是也。广雅释言: “子,似也。”“吾不知谁子”,即吾不知谁似也,语意已足。此段意谓神耶帝耶?此世所称生杀之主,而道独居其先。道者疑似之间,若不知其谁子;然而自本自根,未有天地自古以固存也。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纷、尘、存、先韵(文部,先,思殷反)。姚文田、邓廷桢同。邓曰:“‘先 ’,古音读若‘诜’。” 谦之案:盅、盈、宗亦韵。奚侗、陈柱、高本汉说同。 奚侗曰:盅、盈、宗为韵。东、庚之变,如二十四章以“功”韵“ 钱大昕曰:说文“冲”读若“动”。书“予惟冲人 ”,释文:“直忠反。”古读“直”如“特”,冲子犹动子也。 谦之又案:“湛常存”,河上、王“湛”下有“兮 ”字,“兮”字为楚辞最常见之助字,老子书已发其端。孔广森诗声类七曰:“‘兮’,唐韵在十二齐,古音未有确证。然泰誓‘断断猗’,大学引作‘ 右景龙碑本三十七字,不分章。河上、王弼、傅奕本四十二字,范应元本四十三字,敦煌本三十九字。(武内本云“三十七字”,实三十九字。罗卷注“四十九字”,“四”乃“三”字之误。)河上题“无源第四 ”,王弼题“四章”,范应元题“道冲章第四”。 五章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圣人不仁,以百姓为○○。 严可均曰:“○○”,别体字。 谦之案:河上、王弼、傅、范并作“刍狗”。释文、群书治要及遂州本“刍”作“□” 。李文仲字鉴曰:“‘刍’,说文:‘刈草也,象包束草之形。’从二屮,即‘草’字也。俗又加‘草’,非。” 刘师培曰:案刍狗者,古代祭祀所用之物也。淮南齐俗训曰:“ 谦之案:吕氏春秋贵公篇高诱注引老子二句同。又庄子庚桑楚篇:“至仁无亲。”齐物论:“大仁不仁。”天运篇:“夫刍狗之未陈也,盛以箧衍,巾以文绣,尸祝斋戒以将之;及其已陈也,行者践其首脊,苏者取而爨之而已。”语皆出此。 天地之间,其犹□蘥。 严可均曰:“□蘥”,御注作“ 橐籥”,河上、王弼末有“乎”字。 谦之案:王弼注“‘橐’,排橐也。‘籥’,乐籥也。”孙诒让曰:“案一切经音义一云:‘○○’,东观汉记作‘排’,王弼注书作‘□’ ,同皮拜反,所以冶家用,吹火令炽者也。又十二云: ‘排筒’,东观汉记‘因水作排’,王弼注:‘橐,□囊也。’(玉篇○部云:‘□,吹火囊。’)据玄应说,则所见王注‘排橐’作‘□囊’,今本及陆氏释文并作 ‘排橐’(释文云:‘排,扶拜反。’与皮拜音同。‘ 排橐’,亦见淮南子本经训高注)。‘排’字正与汉记同,岂唐时王注固有两本乎?”(今本王注不分道、德二经,与释文本异。又释法琳辩正论引“人法地地法天 ”章注,与今本不同,亦唐时王注有别本之证。)又乐籥之说,与成玄英“籥,箫管也”说同,而与吴澄之释橐籥异。吴澄曰:“‘橐籥’,冶铸所以吹风炽火之器也。为函以周罩于外者,橐也;为辖以鼓扇于内者,籥也。天地间犹橐籥者,橐象太虚,包含周遍之体;籥象元气,絪缊流行之用。”吴说义长。 虚而不屈,动而俞出。 严可均曰:王弼、顾欢作“不掘 ”。“俞出”,各本作“愈出”。 罗振玉曰:今本王作“屈”,与景龙、御注、景福三本同。释文出“掘”字,知王本作 “掘”。释文又云:“河上本作屈,顾作掘。” 谦之案:作“屈”是也。王注“ 故虚而不得穷屈”,是王注本原作“屈”,范本同。傅本“屈”作“诎”。劳健曰:“按说文‘屈’训无尾,引伸为凡短之称,故有竭义。‘诎’训诘诎,乃‘诎伸 ’本字。掘与搰互训,释文引顾云‘犹竭’者,谓通假作屈也。傅之作‘ 毕沅曰:“俞”,诸本并作“愈 ”。案古无“愈”字,盖即用“ 多言数穷,不如守中。 谦之案:武内义雄曰:“敦、遂二本中作忠。”知法京图书馆所藏河上本敦煌残卷作“ 守忠”,与遂州碑同。惟“忠”字无义,淮南道应训引上二句作“守中”,是。又“多言”,遂州碑本作“多闻”,文子道原篇引亦作“多闻”,强本成疏:“多闻,博赡也。数穷,多言也。”盖据遂州本而强为之辞耳。 又案“守中”之“中”,说据章炳麟文始七:“中,本册之类。故春官天府:‘凡官府乡州及都鄙之治中,受而藏之。’郑司农云:‘治中,谓治职簿书之要。’秋官小司寇:‘以三刺断民狱讼之中,岁终则令群吏计弊狱讼,升中于天府。’礼记礼器:‘因名山,升中于天。’升中犹登中,谓献民数政要之籍也。尧典 ‘允执厥中’,谓握图籍也。”此章“守中”,谊同此,盖犹司契之类。罗运贤曰:“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屈、出韵(脂部),穷、中韵(中部)。诸家并同。 孔广森诗声类五,阳声五上冬类引论语:“天之历数在尔躬,允执其中,四海困穷,天禄永终。”老子道经:“多言数穷,不如守中。”德经:“大盈若冲,其用不穷。”庄子:“吾已往来焉,而不知其所终,仿徨乎冯闳,大知入焉而不知其所穷。”管子:“举所美,以观其所终;废所恶,必计其所穷。”大抵所同用者,不越乎“中”“ 谦之案:庄子齐物论“枢始得其环中,以应无穷” ,亦中、穷为韵。又老子“中”“穷”各上一字“数” “守”,亦相为韵。此为韵上韵。本马叙伦说,见毛诗正韵后序。 右景龙碑四十四字,不分章,敦煌本字同。河、王、傅、范本四十五字。河上题“虚用第五”,王本题 “五章”,范本题“天地不仁章第五”。 六章谷神不死,是谓玄牝。毕沅曰:陆德明曰:“谷,河上本作浴,云:‘浴,养也。’”案后汉陈相边韶建老子碑铭引亦作“浴神”,是与河上本同。 俞樾曰:“浴”字实无养义。河上本“浴”字当读为谷。诗小弁篇、蓼莪篇、四月篇并云:“民莫不谷。”毛传并云:“谷,养也。”“谷” 亦通作“谷”。尔雅释天:“东风谓之谷风。”诗正义引孙炎曰:“谷之言谷,谷,生也,生亦养也。”王弼所据本作“谷”者,“谷”之假字。河上古本作“浴” 者,“谷”之异文。 洪颐烜曰:案释文引河上公本作 “浴”。易称“君子以惩忿窒欲”,孟喜本作“浴”。 “谷”“浴”皆“欲”之借字。孟子尽心下:“养心莫善于寡欲。”是以欲神不死。列仙传:容成公者,能善补导之事,取精于玄牝,其要谷神不死,守生养气者也。亦同此义。 徐鼒曰:据河上注训“谷”为养,则当为“谷”。诗毛传、郑笺,广雅释诂,俱云:“ 谷,养也。”盖“谷”与“谷”通,音同之假借也。书尧典“宅西曰昧谷”,周礼缝人注作“度西曰柳谷”,即伏生书大传所云“秋祀柳谷”也。而史记又作“柳谷 ”。庄子“臧与谷二人牧羊”,崔撰本作“臧与谷二人牧羊”,其证也。又按释文云:“谷,河上本作浴,云:‘浴者,养也。’”与今本异。洪适隶释载老子铭云:“或有浴神不死。”则是古本自作“浴”也。盖“谷 ”为“谷”之假借,“浴”又为“谷”之假借也。 谦之案:作“谷神”是也。今宋本及道藏河上本皆作“谷”,不作“浴”。列子天瑞篇引黄帝书:“谷神不死,是谓玄牝。”庾肩吾诗:“谈玄止谷神。”庾信诗:“虚无养谷神。”后汉高义方清诫曰:“智虑赫赫尽,谷神绵绵存。”范应元曰:“谷神二字,傅奕云:‘幽而通也。’”皆以“谷神”二字连读。惟老子书中,实以“谷”与“神”对。三十九章 “神得一以灵,谷得一以盈”,即其证。司马光曰:“ 中虚故曰谷,不测故曰神,天地有穷而道无穷,故曰不死。”严复曰:“以其虚,故曰谷;以其因应无穷,故称神;以其不屈愈 玄牝门,天地根。 严可均曰:河上、王弼“门”上有“之”字,“天地”上有“是谓”字。谦之案:遂州、敦煌、御注三本与此石同。 绵绵若存,用之不勤。 谦之案:“绵绵”,诸本作“绵绵”。成玄英曰:“绵绵,微细不断貌也。”“绵”为俗字。玉篇:“绵,新絮也,缠也,绵绵不绝。今作绵。”五经文字云:“作‘绵’者讹。”又“绵绵”下,景福本有“兮”字,室町本有“乎”字。“勤”字,武内敦本作“懃”。 洪颐烜曰:案“勤”通作“仅” 字。文选长杨赋李善注引古今字诂:“‘仅’,今‘勤 ’字也。”汉书文帝纪晋灼曰:“仅,古勤字。”说文:“仅,少劣之□。”言其气息绵绵若存,其用之则不弱少也。 于省吾曰:按旧多读“勤”如字,洪颐烜读“用之不勤”之“勤”为“仅”,训为弱少。用之弱少,不辞甚矣。“勤”应读作“觐”,金文“ 勤”“觐”并作“堇”。宗周钟“王肇遹省文、武堇彊土”,齐陈曼檥“肇堇经德”,帅佳鼎“念王母堇○” ,“堇”并应读作“勤”。颂鼎“反入堇章”,女○○ “女○堇于王”,○卣“先以夷于堇”,“堇”并应读作“觐”。诗韩奕:“韩侯入觐。”左僖二十八年传: “出入三觐。”觐,见也。用之不觐,言用之不见也。上言“绵绵若存”,言其绵绵微妙,似存而非存,正与用之不见之义相因,犹三十五章言“视之不足见”也。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死、牝韵(脂部,牝音匕)。门、根、存、勤韵(文部)。姚文田同。邓廷桢未及死、牝与门字。 谦之案:王念孙古韵谱引大戴礼易本命篇“高者为生”四句,亦“ 薛蕙曰:老子书大抵用韵,故其遗辞多变文以协韵,非取义于一字之间也。如此章曰“是谓玄牝”,则读 “牝”为“否”,以协上句。曰“玄牝之门”,则特衍其辞,与下句相协。或者乃随语生解后,指一处为玄牝之门,殊失之矣。 顾炎武曰:按“山谷”之“谷”,广韵虽有“余蜀 ”“古禄”二切,其实“欲”乃正音。易井九二“井谷射鲋”,陆德明音义一音浴。书尧典:“宅嵎夷曰旸谷。”一音欲。左传僖三十二年注:“此道在二殽之间南谷中,一音欲。”史记樊哙传“破豨胡骑横谷”,正义曰:“谷音欲。”货殖传“畜至用谷量马牛”,索隐曰:“谷音欲。”汉苦县老子铭:“谷神不死。”作“浴神”是也。转去声则音裕,今人读谷为谷,而加“山” 作峪,乃音裕,非矣(唐韵正入声三烛)。又曰:“牝 ”,古音扶履反。老子:“谷神不死,是谓玄牝。”旁证:文子守弱篇:“为天下牝,故能神不死。”自然篇:“天下有始,莫知其理,惟圣人能知所以,非雌非雄,非牡非牝,生而不死。”( 江永曰:“牝”,毗履切。老子:“谷神不死,是谓玄牝。”按“ 严可均曰:“牝”,广韵旨、轸兼收“牝”字。按大戴易本命“死”“牝”协音,老子“谷神不死,是谓玄牝”,皆未转入轸(说文声类上篇脂类)。 魏建功曰:死、牝、门、根、存、勤六句相协。经典释文:“牝,频忍反,旧音扶死反,简文扶紧反。” 是旧音与“死”相协,而后改音与“门”“根”诸字协。其初当全相协可知(古音系研究二九四)。 右景龙碑本二十二字,合“道冲而用之”下至此为一章。敦煌本二十三字,河上、王弼、范应元本二十五字,傅奕本二十六字。河上本题“成象第六”,王弼本题“六章”,范应元本题“谷神不死章第六”。 七章天长地久。天地所以能长久者,以其不自生,严可均曰:“长久者”,河上、王弼“长”下有“且”字。 谦之案:傅、范本同。遂州碑作 “天地长久”。又“天长地久”,盖古有此语,此引而释之耳。 故能长久。 谦之案:“故”字碑本磨灭不明。“长久”,各本作“长生”。严可均曰:“王氏萃编引邢州本与此同。易州石柱及河上、王弼作‘ 是以圣人后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 谦之案:杜光庭本无此二句。韩诗外传引“故老子曰‘后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 ”,与诸本均同。 以其无私,故能成其私。 严可均曰:“以其无私”,释文引河上与此同。御注、王弼“以”字上有“非”字,王弼句末有“邪”字。 谦之案:陈碧虚曰:“河上公、严君平本‘以其无私’,王弼古本作:‘不以其无私邪?’”是陈所见严本与此石同。王古本与傅本及准南道应训引同。广明、庆阳、楼正、高翿、范应元、室町钞本与今王本同。又遂州碑本作“此其无尸,故能成其尸 ”。强本成疏:“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无韵。姚文田:先、存韵,奚侗同。陈柱生、生韵,先、存、私韵。“私”字音变与“先”均,犹“西施”又作“先施”。 谦之案:“长生”之“生”,敦、景、遂三本均作 “长久”,知此章久、久、久为韵,生、生无韵。又“ 不自生”之“生”入耕部,与“先”“存”入文部字相协,此为文、耕通韵。 右景龙碑本四十六字,敦煌本同,河、王、傅、范本四十九字。河上本题“韬光第七”,王弼本题“七章”,范应元本题“天长地久章第七”。 八章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又不争。严可均曰:“又不”,河上、王弼作“而不”。 谦之案:御览五十八引无“善” 字,“万”作“万”。“又不争”,敦煌、遂州、御注、楼正、司马光、曹道冲、强思齐、李荣、室町本皆如此。传、范本作“而不争”,与王本同。 又案古代道家言,往往以水喻道。管子水地篇曰:“地者,万物之本原,诸生之根基也。水者,地之血脉,如筋脉之通流也。”又“ 处众人□所恶,故几于道。 谦之案:“人”下各本有“之” 字,碑本泐。陆德明曰:“处,一本作居。”案河、王本作“处”,傅、范本作“居”,敦煌本与此石同。室町本“道”下有“矣”字。 大田睛轩曰:“几”,平声,近也。系辞上传曰:“干坤或几乎息矣。”礼乐记曰:“ 知乐则几于礼矣。” 注:“几,近也。”庄子渔父篇曰:“几于不免矣。”吕氏春秋大乐篇曰:“则几于知之矣。”注:“几,近 也。”道者无形,而水犹有形,故水之利万物与诸生,其为可见也,未能若道之无形施与也,故曰几于道矣。近世解者释“几”为机转之义,妄矣。淮南原道训曰:“夫无形者,物之大祖也;无音者,声之大宗也。其子为光,其孙为水,皆生于无形乎!”夫光可见而不可握,水可循而不可毁,故有像之类,莫尊于水,是此章“几于道” 之注脚。 居善地,心善渊,与善人, 严可均曰:“善人”,各本作“ 善仁”,古字通。 谦之案:王羲之本亦作“人”。又庄子在宥篇“其居也渊而静”,郭注:“静之可使如渊。”又诗燕燕“其心塞渊”,传:“渊,深也。”太玄“闲中心渊也”,注:“渊,深也。”“渊”有静而深之义,“心善渊”,以言其心渊静而莫测,所谓“良贾深藏若虚”。 言善信,政善治, 严可均曰:“政善”,河上作“ 正善”。 谦之案:作“政”是也。老子书中“正”“政”二字互见。五十八章“其政闷闷,其政察察”,与此均用“政”。“治”字,释名释言语:“ 治,值也,物皆值其所也。” 事善能,动善时。夫唯不争,故无尤。 谦之案:“尤”下傅本有“矣” 字。河上、王弼、范应元本同此石。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渊、信韵(真部,渊,一均反,信,平声)。治、能、尤韵(之部,能,奴其反,尤音怡)。姚文田:渊、仁、信韵,治、能、时、尤韵。邓廷桢同。邓曰:“‘能’,古音在之、咍部。 ‘尤’,古读若怡,诗载驰以韵子、思、之。” 江有诰曰:“‘信’,息晋切。按古惟读平声,至汉人乃间读去声,当与真部并收。老子易性篇‘善’‘ 信’与‘渊’‘信’协。虚心篇‘其中有信’与‘真’ 协。”(唐韵四声正二十一震) 右景龙碑本五十字,敦煌本与河、王、范本同,傅奕本五十二字。河上题“易性第八”,王弼题“八章 ”,范应元题“上善若水章第八”。 九章持而盈之,不若其以。严可均曰:“不若其以”,各本作“不如其已”,古字通。 谦之案:后汉书申屠刚对策曰: “持满之戒,老氏所慎。”“持满”即“持盈”也。史记乐书:“满而不损则溢,盈而不持则倾。”此作“持而盈之”,于义为优。荀子宥坐篇:“孔子观于鲁桓公之庙,有欹器焉。弟子挹水而注之,中而正,满而覆,虚而欹。孔子喟然而叹曰:‘吁!恶有满而不覆者哉! ’”按此即惧其盈之易溢,不若其已也。严君平作“殖而盈之”,陈碧虚云:“谓积其财宝也。”谦之案:此盖涉下文 “金玉满室,莫之能守 ”,而误改上文。 揣而锐之,不可长保。 严可均曰:“而锐”,王弼作“ 而梲”;“长保”,邢州本作“ 毕沅曰:说文解字无“○”字。奕本惟此句下有音义云:“○音揣,量也。”案“量” 之义即“揣”字。左传所称“揣高卑”,是或“○”为 “揣”字古文欤? 谦之案:“揣”乃老子书中方言。扬雄方言十三“揣,试也”,郭璞注:“揣度试之。 ”以试训揣,义不明。“揣”应训摧,顾欢注:“治也。”集韵:“‘揣’,冶击也。”皆是。夏竦古文四声韵卷三“揣”字,引古老子作○,傅奕本作“○”,即古“揣”字。 孙诒让曰:“○”即“揣”之或体,见集韵四纸。然以注义推之,“揣”字当读为“捶 ”(集韵三十四梁文以“○”为或“捶”字,二字古本通也)。王云:“既揣末令尖,锐之令利。”即谓捶锻钩针,使之尖锐(河上公本“梲”作“锐”)。淮南子道应训云:“大马之捶钩者。”高注云:“捶,锻击也。”说文手部云:“揣,量也,一曰捶之。”盖揣与捶声转字通也。傅校“揣”作“○”,于文无异,而训为量,则非其义。 易顺鼎曰:“梲”字当从河上本作“锐”。说文:“梲,木杖也。”梲既为木杖,不得云“揣而梲之”。释文虽据王本作“梲”,然言梲字“ 音菟夺反,又徒活反”。考玉篇手部:“挩,徒活、兔夺二切,说文云:‘解也。’”木部“梲”字两见,一之悦切,一朱悦切,并无“菟夺”“徒活”两音,则释文“梲”字明系“挩”字之 误。 ……实则王本作“锐”与古本作“挩”不同,注云:“ 既揣末令尖,又锐之令利,势必摧衄。”是其证。文子微明篇、淮南子道应训作“ 武内义雄曰:“揣而梲之”,河上本作“锐”。按王注云:“既揣末令尖,又锐之令利。”则王氏以“梲”字为“锐”之假借,河上从正字作 “锐”。 金玉满堂,莫之能守。 谦之案:“堂”,释文:“本或作室。”范应元曰:“‘室’字,严遵、杨孚、王弼同古本。”今案傅本亦作“室”,作“室”义优。说文: “室,实也。”释名:“人物实满其中也。”陈碧虚所见严君平、王弼本亦作“室”。 富贵而骄,自遗其○。 严可均曰:“而骄”,御注作“ 而憍”。 谦之案:楼正、司马光“骄”亦作“憍”,高翿本作“○”。“ 功成、名遂、身退,天之道。 严可均曰:王弼作“功遂、身退 ”,傅奕作“成名、功遂、身退”,邢州本作“名成、功遂、身退”。 罗振玉曰:景龙、御注、景福三本均作“功成、名遂、身退”。景福本“道”下有“也 ”字。 谦之案:文子上德篇引:“功成、名遂、身退,天道然也。”淮南道应训:“故老子曰:‘功成、名遂、身退,天之道也。’”亦均有“也” 字。又“身退”,开元御注本作“身○”。字鉴曰:“ ○,说文:‘却也,从月从攵,从辵。’俗作退。”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已、保、守、咎、道韵(之、幽通韵,已协音酉,保音○)。姚文田同。邓廷桢:保、守、咎、道韵。“保”,古音补阜切。“道” ,首声,古音在幽部。 谦之案:已音以,碑本作“以”。以,之部,保、守、咎,幽部,道,之、幽二部并入,此之、幽通韵。应包括“盈之”“锐之”二“ 奚侗曰:已、保、守、咎、道为韵。之、尤互转,如易恒以“道”韵“已”“始”也。江永古韵标准上声第十一部“保”字,本证:“ 右景龙碑本四十一字,敦煌本、傅奕本同,河上、范应元本四十字,王弼本三十九字。河上题“运夷第九”,王本题“九章”,范本题“持而盈之章第九”。 十章载营魄抱一,能无离?严可均曰:“能无离”,傅奕及近刻王弼句末有“乎”字,下五句皆然。 俞樾曰:河上公本无“乎”字,唐景龙碑亦无“乎”字,然淮南道应引老子曰:“载营魄抱一,能无离乎?专气致柔,能如婴儿乎?”则古本固有“乎”字。 谦之案:“乎”字系衍文。罗振玉曰:“景龙、御注、敦煌乙、丙、英伦诸本,均无‘ 乎’字,以后各‘乎’字同。”李道纯曰:“ 首“载”字,按郭忠恕佩觿卷上:“是故老子上卷改‘载’为‘ 次“抱”字,傅本、高翿本作“ 袌”。毕沅曰:“诸本‘袌’并作‘抱’,案袌,褱也,抱同捊,取也,义异,应用‘袌’字。” 谦之案:毕说非也。广韵号部“ 袌,衣襟”,又云:“今朝服衣。”与“抱”字义别。经文四十二章“万物负阴而抱阳”,六十四章“合抱之木”,十九章“见素抱朴”,二十二章“是以圣人抱一,为天下式”,傅奕本皆作“袌”。毕沅曰:“‘袌’ 作‘抱’,非也。流俗所行,河上公、王弼诸本并作‘ 抱’矣。”毕说不如何据。广韵“袌”字上有“菢”字,注“鸟伏卵”,疑为“抱”字正字,义较“ 刘师培曰:案素问调精论云:“ 取血于营。”淮南子俶真训云:“夫人之事其神,而娆其精营(句),慧然而有求于外(高注“营慧”连读,失之),此皆失其神明,而离其宅也。”法言修身篇云:“ 谦之案:刘说虽是,但以灵魂训营魄,似有未至。魄,形体也,与魂不同,故礼运有“ 体魄”,郊特牲有 “形魄”。又魂为阳为气,魄为阴为形。高诱注淮南说山训曰:“魄,人阴神也,魂,人阳神也。”王逸注楚辞大招曰:“ 魂者阳之精也,魄者阴之形也。”此云营魄即阴魄。素问调精论“取血于营”,注:“营主血,阴气也。”又淮南精神训:“烛营指天。”知营者阴也,营训为阴,不训为灵。“ 专气致柔,能婴儿? 谦之案:经纶堂本无“乎”字,下同。“婴”作“○”,注亦作“○”。景福本同。“ 气”,范本作“□”。“能”下,傅奕本、室町本有“ 如”字。又淮南道应训引“致”作“至”。奚侗曰:“ 傅奕本‘能’下有‘如’字,乃增字以足其谊。淮南道应训引‘能’下有‘无’字,盖涉‘无离’‘无为’‘ 无疵’‘无知’等‘无’字而衍。庄子庚桑楚篇引老子曰:‘能侗然乎?能儿子乎?’与此文例正同。” 谦之案:“气”字为华夏先哲之素朴唯物主义思想。老子之“专气”,即管子内业之“ 抟气”,所谓“抟气如神,万物备存”(尹注“抟谓结聚也”)。又曰:“此气也,不可止以力。”“心静气理,道乃可止。”皆与专气致柔说同。又心术下与内业均引“能抟气乎?能一乎?能勿卜筮而知吉凶乎?能止乎?能已乎?能勿求诸人而得之己乎”?此与庄子庚桑楚篇文同,而此文之前,引“老子曰卫生之经”。则又可见老子书中实包含古代医家之言。又孟子“志壹则动气”,注:“志之所向专一,则气为之动。”亦与专气之说相近。 涤除玄览,能无疵?爱人治国,能无为?天门开阖,能为雌?明白四达,能无知? 奚侗曰:“玄”借为“眩”。荀子正论篇“上周密,则下疑玄矣”,杨注:“玄,或读为眩。”是其例。文子上德篇、淮南主术训均云:“心有目则眩。”“玄览”犹云妄见。涤除妄见,欲使心无目也。心无目则虚壹而静,不碍于物矣。淮南泛论训“ 故目中有疵”,高注:“疵,赘也。” 严可均曰:“爱人”,各本作“ 爱民”。“能无为”,王弼作“ 罗振玉曰:“爱民”,景龙本避讳作“人”。“国”下,敦煌丙本作“而无知”,景龙、御注、英伦三本均作“能无为”。“天门”,敦煌丙本作“天地”。“阖”下,敦煌丙本作“而为”,景龙、御注、英伦三本均作“能为”。“达”下,敦煌丙本作“能无为”,景龙、御注、景福、英伦诸本均作“能无知”。 李翘曰:“爱国治民”,河上本 “治”作“活”,讹。“天门开阖”,成疏曰:“河上公本作‘天地开阖’。”“明白四达,能无知乎”,淮南道应训作“明白四达,能无以知乎”。 俞樾曰:按唐景龙碑,作“爱民治国能无为?天门开阖能为雌?明白四达能无知”?其义并胜,当从之。“爱民治国能无为”,即孔子“无为而治”之旨。“明白四达能无知”,即“知白守黑”之义也。王弼本误倒之。河上公本两句并作“无知”,则词复矣。“天门开阖能无雌”,义不可通,盖涉上下文诸句而误。王弼注云:“言天门开阖,能为雌乎?则物自宾而处自安矣。”是王弼本正作“能为雌”也。河上公注云:“治身当如雌牝,安静柔弱。”是亦不作“无雌”。故知“无”字乃传写之误,当据景龙本订正。 谦之案:俞说是也。景龙本“为雌”,敦煌本、傅、范本均同。范应元曰:“河上公并苏注皆作‘为雌’,一本或作‘无雌’,恐非经义;盖当经中有‘知其雄,守其雌’也,理亦当作‘为雌’。 ”今案石本如邢玄、景福、庆阳、磻溪、楼正,诸王本如道藏本、集唐字本,皆作“为雌”,与景龙同。纪昀校聚珍本亦云:“案王注义,‘ 生之畜之,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是谓玄德。 谦之案:“生而不有”下两句,与二章文同。“恃”,河上本作“侍”,庄子达生篇引 “为而不恃,长而不宰”,同此。顾本成疏:“故施为利物,亦无思造之可恃也。”又庄子大宗师成疏:“为而不恃,长而不宰,岂雄据成绩,欲处物先耶?”是成所见本亦作“恃”。“是谓玄德”句,经文中共三见,五十一章“生而不有”下四句同此。六十五章“常知楷式,是谓玄德”,奚侗曰:“‘玄德’犹云至德,以其深远,故云玄也。”此盖赞叹之辞,故不避重叠。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离、儿、疵、为、疵(雌)、知韵(歌、支通韵,离协音黎,为协音惟。案“ 雌”字江本误作“疵”)。有、恃、宰韵(之部,宰音梓)。姚文田、邓廷桢:离、儿、疵、知、雌、知韵。 谦之案:离、为,歌部,儿、雌、知,支部,为,古音怡,此歌、支通韵。又有、恃、宰、德为韵。奚侗,高本汉同。陈柱以离、儿、疵、知、雌、为、之、有、恃、宰、德为韵,则不但歌、支通韵,之、支亦通也。第二十八章雌、溪、离、儿,亦歌、支通韵。 张耕古韵发明凡例云:“楚人歌、戈转支,江淮寒、桓转歌,此全部流变不可改者。”由此可证老子书中多存楚方音。 顾炎武唐韵正卷二五支:“离”,古音罗,引老子此章及第二十八章。又庄子马蹄篇:“同乎无知,其德不离。”在宥篇:“若彼知之,乃是离之。”始以“离 ”“为”二字与“知”为韵。江永古韵标准平声第二部论之曰:“如‘离’字,少司命篇曰:‘悲莫悲兮生别离,乐莫乐兮新相知。’顾氏误解之,谓上句不入韵。然老子以‘离’韵儿、疵、雌、知、溪,庄子两以‘离 ’韵知,此其灼然者。老、庄用‘离’字音皆变,则屈子用‘离’字宁必其音罗乎?”张耕古韵发明第一类引此,并云:“江氏所举少司命之离韵,当从楚方音。老、庄皆楚人,故与楚声合,诸韵皆当如此分别读之。” 邓廷桢曰:此章用韵颇为出入。“离”,古读若罗。诗新台与施韵,施古音它;易离九三爻辞与歌、嗟韵,嗟古音磋;未有与支、脂部字为韵者。而此章以韵儿、疵、雌、知,“疵”“雌”皆此声,隶脂部。诗新台以“泚”韵“弥”,车攻以“柴”韵“佽”,“泚”“ 柴”皆此声也;而此章以韵离、儿、知,儿、知,并隶支部。“知”字诗凡六见,皆与支、觿、枝、伎、篪等字为韵,而此章以韵离、疵、雌,并与三百篇不合。惟诗小弁“尚求其雌”,与伎、枝、知为韵,已因音近而转,则疵、雌、知为韵有可援据。又“能无知乎”之“ 知”,一本作“为”,“为”古音讹,正与离韵。则一本作“为”,不误;其作“知”者,或传写之讹也。又顾炎武唐韵正卷十四十四有:“有”,古音以。引老子:“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 右景龙碑本六十三字,敦煌本、河上本同,王弼本六十九字,傅、范本七十二字。河上本题“能为第十 ”,王弼本题“十章”,范应元本题“载营魄章第十” 。 十一章三十辐共一毂,当其无有,车之用。罗振玉曰:敦煌乙、丙本、景龙、广明本均作“卅”。 谦之案:景龙作“三十”,敦煌、广明作“卅”,罗误校。又室町本亦作“卅”。吴云曰:“卅,诸本作三十。”是也。玉篇:“卅,先阖切,三十也。”又“辐”字,疑本或作“輹”。易小畜“ 舆,脱辐”,释文:“‘辐’,本作‘輹’。”说文引作“輹”。夏竦古文四声韵出“輹”字,引古老子,无 “辐”字。 毕沅曰:本皆以“当其无”断句。案考工记“利转者,以无有为用也”,是应以“有” 字断句。下并同。杨树达曰:“无有”为句,“车之用 ”句不完全,毕说可酌。 钱坫曰:考工记曰:“轮辐三十,象日月。”日三十日而与月会,辐数象之,老子亦云。又曰:“辐所凑,谓之毂。”老子曰:“三十辐共一毂,当其无有,车之用。”河上公说:“无有谓空处。 ”故考工记注亦云:“利转者,以无有为用也。”说文解字:“毂,辐所凑也。”言毂外为辐所凑,而中空虚受轴,以利转为用(车制考,见清经解续编卷二百十六)。 埏埴以为器,当其无有,器之用。 纪昀曰:按“埏”各本俱作“埏 ”,惟释文作“挻”。 罗振玉曰:今本作“埏”,释文出“挻”字,知王本作“挻”,今据改。御注本同。景龙本、敦煌丙本作“埏”。 马叙伦曰:说文无“埏”字,当依王本作“挻”。 谦之案:“埏”“挻”义通,不必改字。说文:“挻,长也,从手从延。”字林:“‘ 挻’,柔也,今字作‘揉’。”朱骏声曰:“ 老子:‘挻埴以为器。’河上公曰:‘挻,和也;埴,土也。和土以为饮食之器。’太玄玄文:‘与阴阳挻其化。’萧该汉书叙传音义引守忠注曰:‘挻,和也。’淮南精神篇:‘譬犹陶人之克挻埴也。’萧该引许慎注曰:‘挻,揉也。’齐策:‘桃梗谓土偶人曰:“ 凿户牖以为室,当其无有,室之用。 谦之案:景龙碑本止此句为一章。 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 严可均曰:“有之以为利”,各本句上有“故”字。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无韵。高本汉:辐、毂韵。案释文:“‘ 右景龙碑本一章二句、四十八字,敦煌本四十七字,河上、王弼、傅、范本四十九字。河上题“无用第十一”,王本题“十一章”,范本题“三十辐章第十一 ”。 十二章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五味令人口爽;谦之案:牟融理惑论引首二句同,文选七命注引第二句同。七发注引作“五味实口爽伤 ”。左传昭公二十五年正义引:“五味令人口臭,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文次稍不同。又庄子天地篇曰:“且夫失性有五:一曰五色乱目,使目不明;二曰五声乱耳,使耳不聪;三曰五臭薰鼻,困惾中颡;四曰五味浊口,使口厉爽;五曰趣舍滑心,使性飞扬。此五者,皆生之害也。”淮南子精神训曰:“五色乱目,使目不明;五声哗耳,使耳不聪;五味乱口,使口爽伤;趣舍滑心,使行飞扬。此四者,天下之所养 性也,然皆人累也。”文谊皆本此章。 奚侗曰:广雅释诂三:“爽,败也。”楚辞招魂“厉而不爽些”,王注:“楚人名羹败曰爽。”古尝以爽为口病专名,如列子仲尼篇:“口将爽者,先辨淄、渑。”庄子天地篇:“五味浊口,使口厉爽。”淮南子精神训:“五味乱口,使口爽伤。”疑 “爽”乃“○”之借字,由○亡谊引申为败为伤。 于省吾曰:按“爽”“丧”二字,音义古并通。免○“王在周昧○”,“○”即“丧” ,“昧丧”即“昧爽”。诗皇矣“受禄无丧”,即受禄无爽也。五味令人口丧,言五味令人丧其口之本然也。河上公训“丧”为“亡”,义正相符。 驰骋田猎,令人心发狂; 谦之案:“田猎”,永乐大典本作“畋”,道藏本作“田”。罗振玉曰:“景龙、景福、敦煌乙、丙、御注诸本均作‘田’。”案宋书谢灵运山居赋,文选七命注,引作“田”,与此石同。“田” 假借为“畋”,说文段注:“‘田’即‘畋’字。”易师“田有禽”,周礼田仆“以田、以鄙”,注:“猎也。” 又按“猎”字,罗云:“敦煌两本均作‘獦’,乃‘猎’之别构。”案罗卷乙本作“○ ”,丙本作“○”,颜氏家训书证篇所云“猎化为獦” 是也。贾谊新书势卑篇:“不獦猛兽,而獦田彘,…… 所獦得毋小?”“獦”即“猎”之别构。 难得之货,令人行妨。是以圣人为腹不为目。故去彼取此。 谦之案:牟子理惑论引无“是以 ”二字,高本汉老子韵考所据本无“是以圣人”四字。二章、七章同此。 “难得之货,令人行妨”,马其昶曰:“‘行妨’,妨农事也。”以此可见老子为华夏重农学派之元祖。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盲、聋、爽、狂、妨韵(阳、东通韵,盲音芒,聋协音郎,爽,平声)。腹、目韵(幽部)。姚文田同。邓廷桢未及“聋”字,误。又盲、聋,东部,爽、狂、妨,阳部,此东、阳通韵。姚文田曰:“‘聋’字从东转入。”奚侗曰:“东、阳两部古音相近。” 吴棫韵补十阳:“聋,卢黄切,耳病。易林:‘黈纩塞耳,使君闇聋。’”又引老子此章:“盲音茫。爽音霜。”顾炎武唐韵正卷五十二庚,“盲”,古音武郎反,引老子此章,云:“惟聋字非韵。”江永古韵标准平声第一部:“聋,卢红切。战国策苏秦语:‘舌敝耳聋,不见成功。’吕氏春秋:‘何以知其聋?以其耳之聪也。’按‘聋’字以此为正。老子‘五色令人目盲’ 四句,‘聋’字入阳韵矣。顾氏谓‘聋’字不入韵,非也。今时方音,犹有似此。” 王念孙曰:“爽”字古读若“霜”,正与明、聪、扬为韵。故老子“五味令人口爽”亦与盲、聋、狂、妨为韵。而庄子天地篇“五色乱目,使目不明;五声乱耳,使耳不聪;五味浊口,使口厉爽;趣舍滑心,使性飞扬”,即淮南所本也(读书杂志卷九)。 江有诰曰:爽,疏两切。按古惟读平声,至曹植释愁文“乱我情爽”,与掌、党协,始作上声。当与阳部并收。老子检欲篇“五味令人口爽”,与聋、狂通韵(唐韵四声正三十六养)。 严可均曰:阳东声近,故阳可通东。烈文:公、疆、邦、功协音;老子:聋、盲、爽、狂协音;卜居:长、明、通协音……此东、阳通也(说文声类下篇阳类)。 章炳麟曰:阳部转东者,如老子以盲、爽、狂、与 “聋”为韵(国故论衡小学略记)。 右景龙碑本四十九字,敦煌本与河上、王、傅、范本均同。河上题“检欲第十二”,王本题“十二章” ,范本题“五色章第十二”。 十三章宠辱若惊,贵大患若身。何谓宠辱?辱为下。严可均曰:“何谓宠辱?辱为下 ”,王弼、傅奕作“何谓宠辱若惊?宠为下”。 罗振玉曰:河上、景龙、御注、景福、敦煌丙诸本均无“若惊”二字。景龙本“辱为下 ”,景福本作“宠为上,辱为下”。 李道纯曰:“宠为上,辱为下” ,或云“宠为下”,不合经义。 俞樾曰:河上公本作“何谓宠辱?辱为下”。注曰:“辱为下贱。”疑两本均有夺误。当云:“何谓宠辱若惊?宠为上,辱为下。”河上公作注时,上句未夺,亦必有注,当与“辱为下贱”对文成义,传写者失上句,遂并注失之。陈景元、李道纯本均作“何谓宠辱若惊?宠为上,辱为下”。可据以订诸本之误。 劳健曰:“宠为上,辱为下”,景福本如此。傅、范与开元本诸王本皆作“宠为下”一句;景龙与河上作“辱为下”一句。以景福本证之,知二者皆有阙文。道藏、陈景元、李道纯、寇才质诸本并如景福,亦 作二句。陈云:“河上本作‘宠为上,辱为下’,于经义完全,理无迂阔。知古河上本原不阙上句。”按“宠辱”,谓宠辱之见也;“为上”“为下”,犹第六十一章“以其静为下”, “大者宜为下”,诸言为下之见也。盖谓以为上为宠,以为下为辱,则得之失之,皆有以动其心,其惊惟均也。若从阙文作“宠为下”一句而解,如以受宠者为下,故惊得如惊失,非其旨矣。作“辱为下”一句者,更不可通。 武内义雄曰:按旧钞河上本作: “何谓宠辱?宠为上,辱为下。”诸王弼本作:“何谓宠辱若惊?宠为下。”虽然,陆氏惟注“河上本无‘若惊’二字”耳。今本王本“宠”字下“为”字之上,当脱去“为上辱”三字,河上本似脱去“若惊”二字。盖王弼、河上两本相同,后河上本脱去“若惊”二字,王本脱去“为上辱”三字,在后以两脱误本互校,遂生种种之异。 得之若惊,失之若惊,是谓宠辱若惊。 奚侗曰:吴澄本无“是谓宠辱若惊”六字,以下文例之,似是。 谦之案:林希逸亦无此六字。又 “惊”借为“警”。易“震惊百里”,郑注:“惊之言警戒也。” 何谓贵大患若身?吾所以有大患,为我有身。及我无身,吾有何患! 严可均曰:“有大患”,各本句末有“者”字;两“我”字,各本作“吾”。 罗振玉曰:景龙、敦煌丙本均无 “者”字。二“吾”字,景龙及敦煌乙、丙本均作“我 ”。 谦之案:“及”字,傅、范本作 “苟”。范曰:“‘苟’字,应吉父、司马公同古本。 ”盖“及”与“若”同义。王念孙曰:“‘及’犹‘若 ’也。……老子曰:‘吾所以有大患者,为吾有身;及吾无身,吾有何患!’言若吾 无身也。又曰:‘取天下常以无事,及其有事,不足以取天下。’言若其有事也。‘及’与‘若’同义,故‘及 ’可训为‘若’,‘若’亦可训为‘及’。”(经传释词)今证之古本,知“及”与“若”同,与“苟”字亦可互用。又“患”下,室町本有“乎”字。 故贵身于天下,若可讬天下;爱以身为天下者,若可寄天下。 严可均曰:“故贵身于天下”,御注作“故贵以身为天下”,与王弼同,河上作“故贵以身为天下者”。“若可讬天下”,御注、王弼作“若可寄天下”,河上作“则可寄于天下”,永乐大典作“ 则可以寄天下”。“若可寄天下”,河上作“乃可以讬于天下”,王弼作“若可讬天下”,大典作“乃可以讬天下”。刘文典曰:庄子在宥篇:“故贵以身于为天下,则可以讬天下;爱以身于为天下,则可以寄天下。” 案“身于为天下”,义不可通,两“于”字疑当在“讬 ”字、“寄”字下。道经“厌耻第十三”,正作:“故贵以身为天下者,则可寄于天下;爱以身为天下者,乃可以讬天下。”淮南子道应训引老子作:“贵以身为天下,焉可以讬天下;爱以身为天下,焉可以寄天下矣。 ”两“身”字下亦并无“于”字。 谦之案:刘说非也。此段各本经文不同,惟庄子在宥篇云:“故君子不得已而临邪天下,莫若无为;无为也而后安其性命之情。故贵以身于为天下,则可以讬天下;爱以身于为天下,则可以寄天下。”二“身”字下有“于”字。又“讬天下”在“寄天下”之前,与景龙、遂州、敦煌三本相合;惟上句衍一 “为”字,下句衍一“于”字。 王念孙曰:庄子本作“故贵以身于天下,爱以身于天下”。“于”犹“为”也,后人依老子傍记“为”字,而 写者因讹入正文。老子释文:“为,于伪反。”此释文不出“为 ”字,以是明之。 王引之曰:“于”犹“为”也(此“为”字读去声)。老子曰:“故贵以身为天下,若可寄天下;爱以身为天下,若可讬天下。”庄子在宥篇作:“故贵以身于天下,则可以讬天下;爱以身于天下,则可以寄天下。”“于天下”即“为天下”也。 谦之案:二王说是也。“于”“ 为”互训。庄子上文作“于天下”,下文“为天下”,与碑本正相同。傅、范本作:“故贵以身为天下者,则可以讬天下矣;爱以身为天下者,则可以寄天下矣。” 范注“古本”二字,陈碧虚引王弼本与傅、范同,当亦王之古本。譣道藏宋张太守汇刻四家注引王弼云:“无物以易其身,故曰贵也,如此乃可以讬天下也。无物可以损其身,故曰爱也,如此乃可以寄天下也。”亦“讬天下”在“寄天下”之前。遂州本作:“故贵以身于天下者,可讬天下;爱以身于天下者,可寄天下。”敦煌两本作:“故贵以身于天下,若可讬天下;爱以身为天下,若可寄天下。”各本大致与庄子文同,而以敦煌本为优,当据校改。 又此二“若”字,与“则”字同义。王引之曰:“‘若’犹‘则’也。老子曰:‘故贵以身为天下,若可寄天下;爱以身为天下,若可讬天下。’庄子在宥篇‘若’并作‘则’。”今案河上本、大典本亦作“则”,此其证也。又“爱以身”,广明、景福二本作“爱身以”:吴云二百兰亭斋金石记误校广明作“爱以身与为天下者”,与景龙同。又“为天下”者,罗振玉道德经考异误校景龙本“者”作“矣”,蒋锡昌竟沿其误。举此一例,足见校书之难。 又案庄子让王篇曰:“夫天下之重也,而不以害其生,又况他物乎?唯无以天下为者,可以讬天下也。”又吕氏春秋贵公篇曰:“天下,重物也,而不以害其生,又况于他物乎?惟不以天下害其生者,可以讬天下。”文谊皆出此章。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无韵。高本汉以身、患为韵,实际非韵。陈柱:五“惊”字韵,三“身”字韵,四“下”字韵。杨树达曰:“ 右景龙碑本七十八字,敦煌本同,王本八十一字,河上本八十四字,范本八十五字,傅本八十八字。河上本题“猒耻第十三”,王本题“十三章”,范本题“ 宠辱章第十三”。 十四章视之不见,名曰夷;听之不闻,名曰希;谦之案:范本“夷”作“几”。范应元曰:“‘几’字,孙登、王弼同古本。傅奕云: ‘几者幽而无象也。’”此引傅云,知傅本亦为后人所改,古本亦作“几”。作“几”是也,且与易义相合。易系言“极深研几”,言“知几其神,几者动之微,吉之先见者也”,郑康成注:“几,微也。”与傅云正合。马叙伦谓草书“几”字似草书“夷”字,音复相近,因讹为“夷”。 抟之不得,名曰微。 谦之案:“抟”,王本作“搏” 。释文:“‘搏’音博,简文博各反。”遂州本、敦煌本均误作“博”。易顺鼎 曰:“ ‘搏’乃‘抟’之误。抟即淮南俶真‘抟垸刚柔’之‘ 抟’。一切经音义引通俗文:‘手团曰抟。’是也。易干凿度云:‘视之不见,听之不闻,循之不得,故曰易也。’列子天瑞篇亦同。‘抟之不得’,即‘循之不得 ’;‘抟’‘循’古音相近。”马叙伦曰:“庄子知北游篇‘抟之而不得’,盖本此文,亦作‘抟’。列子作 ‘循’者,‘揗’之借字。老子本文当作‘揗’。说文:‘揗,摩也。’礼记内则‘循其首’,亦借‘循’为 ‘揗’。此作‘抟’者,亦借为‘揗’。”谦之案:易、马之说是也。淮南子原道训:“是故视之不见其形,听之不闻其声,循之不得其身;无形而有形生焉,无声而五音鸣焉,无味而五味形焉,无色而五色成焉。是故有生于无,实出于虚。”此节正用老子本文。易干凿度、列子天瑞篇、淮南原道训皆以“循之不得”与“视之不见”、“听之不闻”连文,知老子经文亦当作“循” 。“循”为“ 此三者不可致诘,故混而为一。 谦之案:傅本“一”下有“一者 ”二字,文选头陀寺碑文注引同。又庆阳、磻溪二本作 “故复混而为一”,孙盛老子疑问反讯引作“ 其上不曒,在下不昧。 谦之案:各本“在”并作“其” ,作“其”是也。“曒”,河、玉、傅、范并作“皦” ,敦煌丙本作“皎”。毕沅曰:“皦或作曒,从日者非也。”案毕说非是,辨见一章“常有,欲以观其徼”句下。 绳绳不可名,复归于无物。 严可均曰:“绳绳”,大典作“ 绳绳兮”。 武内义雄曰:按释文唯出一“绳 ”字,谓“河上本作绳”,其意不可能解。卢文弨考证谓“当是作绳绳”,王本既作“绳绳”,则河上本作“ 绳绳”,亦无以异于王本。旧钞河上本“绳绳”下有“ 兮”字,陆注本似脱去末一“兮”字。然则此条王、河之差,只在“兮”字之有无耳。 是谓无状之状,无物之象, 罗振玉曰:敦煌丙本无“谓”字。 谦之案:遂州本同。又“无物之象”,苏辙、李道纯、林希逸、吴澄、董思靖各本均作 “无象之象”,义长。 高亨曰:“按作‘无象之象’义胜。‘无状之状’、‘无象之象’,句法一律,其证一也。上句既云‘无物’,此不宜又云‘无物’,以致复沓,其证二也。”今案:韩非解老篇曰:“人希见生象也,而得死象之骨,案其图以想其生也,故诸人之所以意想者,皆谓之象也。今道虽不可得闻见,圣人执其见功以处见其形,故曰无状之状、无像之像。”其证三也。又遂州本“象”作“像”。 是谓忽恍。 谦之案:“忽恍”二字,与御注、景福、河上、李道纯各本同。诸王本作“惚恍”,傅、范本作“芴芒”。释文出“恍”字,陆希声、黄茂材、陈景元、曹道冲各本作“惚恍”,道藏河上本作“忽恍”,要之“恍”“恍”字 同。奚侗曰:“‘忽恍’亦可倒言‘恍忽’,与‘仿佛’同谊。”蒋锡昌曰:“‘惚恍’或作‘芴芒’,或作‘惚恍’,双声叠字皆可通用。盖双声叠字以声为主,苟声相近,亦可通假。‘恍惚’亦即‘仿佛’……而老子必欲以‘恍惚’倒成‘惚恍’者,因‘象’‘恍’为韵耳。” 迎不见其首,随不见其后。 谦之案:各本二“不”字上有“ 之”字,御注、敦煌丙、英伦诸本均无。广明本、室町本两句互易,文选头陀寺碑文同。吴云曰:“ 执古之道,以语今之有。 严可均曰:“以语今之有”,各本作“御”。 谦之案:素问气交变大论第六十九曰:“余闻之,善言天者,必应于人;善言古者,必验于今;善言气者,必彰于物。”老子此章,盖即善于言气者也。而“执古之道,以语今之有”,则是言古而有验于今。执古语今,可见柱下史乃善用历史之术者。 刘师培曰:“有”即“域”字之假字也。“有”通为“或”,“ 以知古始,是谓道已。 严可均曰:“以知古始”,御注、王弼作“能知”。 谦之案:作“纪”是也。“已” 字无义。小尔雅广言:“纪,基也。”“纪”即借为“ 基”,“道纪”即“道基”。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夷、希、微、诘、一、昧、物韵(脂部,昧音密),状、象、恍韵(阳部,恍,去声),首、后韵(幽、侯合韵),有、始、纪韵(之部)。 谦之案:“夷”,范本作“几”,江氏二十一部谐声表与夷、希、微三字均属脂部。首,幽部,后,侯部,幽、侯合韵。姚文田:夷、希、微韵(五齐平声),诘、一韵(四卩入声),昧、物韵(二月入声),状、象、恍韵(十六庚去声),首、后、道、有韵(十四○ 上声),始、纪韵(四之上声)。“后”字与“侯”通谐,“有”从之转入。邓廷桢同,惟未及首、后、道、有。诘,吉声,诘、一,至部之入声也。奚侗:夷、希、微韵,诘、一、昧、物韵,首、后、道、有、始、纪韵。由诸家分合所见不同,益知经文其初自多相协也。如首、后为韵,而顾炎武乃疑“‘后’古无与‘首’为韵者,老子‘迎之不见其首,随之不见其后’,乃散文,非韵也”(唐韵正卷十四十五厚),则亦不知幽、侯合韵,而老子哲学诗之真面目竟熟视而无□矣。 孔广森诗声类八脂类曰:“在古本无去入之别。” 其可旁证者,引老子:“其上不皦,其下不昧。绳绳不可名,复归于无物。” 江有诰唐韵四声正八物曰:“‘物’,文弗切。按古有去声,当与未部并收。老子赞玄篇‘复归于无物’ ,与‘昧’协。”邓廷桢曰:“昧、物为韵,从未从勿之字,古音同部。说文曶、昧二字相次。曶云:‘尚冥也。’昧云:‘昧爽,旦明也。’声同义近,故字亦连文。司马相如传‘曶爽暗昧’,韦昭读‘曶’为梅愦切,皆可为未声、勿声同部之证。” 右景龙碑本九十二字,敦煌本注九十字(实九十一字),河、王本九十四字,傅本一百字,范本九十五字。河上本题“赞玄第十四”,王本题“十四章”,范本题“视之不见章第十四”。 十五章古之善为士者,俞樾曰:河上公注曰:“谓得道之君也。”则“善为士者”,当作“善为上者”,故以得道之君释之。“上”与“士”形似而误耳。 谦之案:俞说非也。依河上公注,“善为士者”,当作“善为道者”。傅奕本“士”作 “道”,即其证。毕沅曰:“‘道’,河上公、王弼作 ‘士’。”案:作“道”是也,高翿本亦作“道”。马叙伦曰:“后汉党锢传引作‘道’,依河上注,盖河上亦作‘道’字……譣文,‘道’字为是。今王本作‘士 ’者,盖六十八章之文。” 又案此句与六十五章“古之善为道者”谊同,与下文“保此道者”句亦遥应。 微妙玄通,深不可识。夫唯不可识,故强为之容: 蒋锡昌曰:史记老子列传:“老子曰:‘……良贾深藏若虚;君子盛德,容貌若愚。’ ”皆此文“微妙玄通,深不可识”之谊也。 易顺鼎曰:文选魏都赋张载注引老子曰:“古之士,微妙玄通,深不可识。夫唯不可识,故强为之颂。” ……作“颂”者古字,作“容” 者今字。……强为之容,犹云强为之状。 豫若冬涉川, 严可均曰:河上“豫”作“与兮 ”,王弼作“豫焉”。 罗振玉曰:“豫”,释文:“本或作‘懊’。”“焉”,景福本作“兮”。景龙、御注、敦煌丙本无“焉”字。 李道纯曰:“豫兮若冬涉川”,或云“与兮”,或以下六句、三句无“兮”字者,非也。 犹若畏四邻, 严可均曰:“犹”,河上、王弼作“犹兮”。 谦之案:叶梦得岩下放言上曰: “先事而戒谓之豫,后事而戒谓之犹。犹豫本二兽名。古语因物取义,往往便以其物名之,后世沿习,但知其义,不知其物,遂妄为穿凿,未有不误者。”今按尔雅释兽“犹如麂,善登木”,释文引尸子:“犹,五尺大犬也。”说文犬部:“犹,玃属。一曰:陇西谓犬子为猷。”又颜氏家训书证篇:“犹,兽名也,既闻人声,乃豫缘木,如此上下,故称犹豫。”汉书高后纪“计犹豫未有所决”,师古曰:“犹,兽名也。尔雅曰:‘犹如○,善登木。’此兽性多疑虑,常居山中,忽闻有声,即恐有人且来害之,每豫上树,久之无人,然后敢下,须臾又上,如此非一,故不决者称犹豫焉。一曰:陇西俗谓犬子为犹。犬随人行,每豫在前,待人不得,又来迎候,故云犹豫也。”“犹豫”一作“犹与”。史记吕后纪“犹与未决”,索隐:“犹,猿类也,卬鼻长尾,性多疑。”汉书霍光传“不忍犹与”,注:“犹与,不决也。”又作“冘豫”。后汉书窦武传注:“冘豫,不定也。”又高诱注吕览作“由与”。王念孙读书杂志(卷四之一)谓:“犹豫双声字,犹楚辞之言夷犹耳,非谓兽畏人而豫上树,亦非谓犬子豫在人前。”二说均可通,王说为胜。此云若冬涉川者怯寒,若畏四邻者惧敌,犹兮与兮,迟回不进,盖因物而状其容如此。 俨若客, 严可均曰:河上、王弼“俨”下有“兮其”二字。 王昶曰:河上公作“俨兮其若客 ”,王弼作“俨兮其若容”。案“客”字与下文释、朴、谷、浊等四字为韵,作“容”者非也。 陈柱曰:王弼本“客”作“容” 。罗振玉云:“景福本作‘客’,景龙、英伦、御注诸本均作‘俨若客’。”柱按傅奕本亦作“俨若客”,作 “客”者是也。客、释为韵。作“容”者,因上文“强为之容”而误耳。 涣若□将释, 严可均曰:河上、王弼作“涣兮若冰之将释”,下三句皆有“兮”字。 刘师培曰:文子上仁篇作“涣兮其若冰之液”。疑老子古本作“ 易顺鼎曰:考工记弓人注:“液,读为醳。”山海经北山经曰:“液,音悦怿之怿。” “醳”“怿”皆与“释”通……顾命“王不怿”,马本作“不释”,是其证也。“液”音义与“释”同,故可通用。 蒋锡昌曰:说文:“释,解也。 ”“液,水尽也。”冰可言解,而不可言水尽,谊固以 “释”为长。然“释”古亦假“液”为之。礼记月令“ 冰冻消释”,释文:“释,本作液。”是其例也。文子作“ 敦若朴,混若浊,旷若谷。 严可均曰:御注作“旷若谷,浑若浊”,河上作“旷兮其若谷,浑兮其若浊”。王弼与河上同,“浑”字作“混”。 王昶曰:邢州本作“混若朴,旷若谷,混若浊”,句法与此同;“敦”作“混”,疑涉下文而误。 魏稼孙曰:“敦若朴”,“朴” 八见,惟“镇之”句,御注作“ 谦之案:“混”与“浑”同。御注、邢玄、庆阳、磻溪、楼正、室町、河上、顾欢、李道纯、范应元各本均作“浑”。王念孙读书杂志卷九曰:“混、浑古同声。” 熟能浊以静之?徐清。 魏稼孙曰:碑皆以“熟”为“孰 ”,御注“成之熟之”作“熟”,余作“孰”,严失校。 谦之案:古无“熟”字。“熟” ,说文作:“孰,食饪也。”礼记礼运:“然后饭腥而苴孰。”汉书严安传:“五谷蕃孰。”“孰”、“熟” 可通用,加“火”乃后起字。公羊隐元传:“王者孰谓?”论语:“孰不可忍也?”注:“谁也。”谁、孰亦一声之转。 毕沅曰:河上公作:“孰能浊以止静之,徐清。”……或说作“ 安以动之?徐生。 严可均曰:御注作“安以久”,河上、王弼作“孰能安以久”。大典作“孰能安以”,无“久”字。 武内义雄曰:敦、景、遂三本并无二“孰能”字。 谦之案:此二句各本经文不同。傅本作:“孰能浊以澄靖之,而徐清?孰能安以久动之,而徐生?”范本上句少一“澄”字,下句同。广明本作:“孰能浊以静,动之以徐清?孰能安以久,动之以 □□(“徐 生”二字已泐)?” 又“徐”字有宽舒迟缓之义。说文:“徐,缓也。”尔雅释天李注:“徐,舒也。”释地李注:“淮、海间其气宽舒,禀性安徐,故曰徐。”“浊以静之,徐清”,与“安以动之,徐生”为对文。吴澄曰:“浊者,动之时也,继之以静,则徐徐而清矣。安者,静之时也,静继以动,则徐徐而生矣。” 保此道者,不欲盈。 毕沅曰:高诱淮南子注云:“保,本或作服。” 马叙伦曰:按庄本淮南道应训引“保 ”作“复”,汪本引同此。文子守弱篇引作“服”。伦谓“保”、“复”、“服”,之、幽二类通假也。 蒋锡昌曰:保、复、服虽可通假,然应从庄本淮南作“复”。说文:“复,往来也。” 段注辵部曰:“返,还也。”“还,复也。”皆训往而仍来,是复与返还谊同。四十章“反者道之动”,反即返。“复此道者,不欲盈”,犹言返此道者,不欲盈也。 夫唯不盈,能弊复成。 严可均曰:御注作“故能弊不新成”,河上作“故能蔽不新成”,大典作“故能敝不新成”。按弼注“蔽,覆盖也”,当与河上同。 洪颐烜曰:“故能蔽不新成”,案“蔽”字与“新”对言之,“ 俞樾曰:“蔽”乃“敝”之假字。唐景龙碑作“弊”,亦“敝”之假字。永乐大典正作 “敝”。“不新成”三字,景龙碑作“复成”二字。然淮南子道应篇引老子曰:“服此道者,不欲盈,故能弊而不新成。”则古本如此。但今本无“而”字,于文义似未足耳。 易顺鼎曰:疑当作“故能蔽而新成。”“蔽”者,“敝”之借字;“不”者,“而”之误字也。“敝”与“新”对,“能敝而新成”者,即二十二章所云“敝则新”,与上文“能浊而清,能安而生 ”同意。淮南道应训作“故能蔽而不新成”。可证古本原有“而”字,“ 谦之案:钱大昕曰:“‘故能蔽不新成’,石本作‘能弊复成’,远胜他本。”是也。傅本作“是以能敝而不成”,脱一“新”字,与老子义相反。易说以“敝则新”证此文当作“故能蔽而新成” ,其说亦较俞樾“宁损蔽而不敢新鲜”之说为胜。如陈继儒老子隽,谓“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通、容韵(东部),川、邻韵(文、真通韵,川音春)。客、释韵(鱼部,释,书入声),朴、谷、浊韵( 顾炎武唐韵正卷五十二庚:“生”,所庚切,当作所争。引老子:“故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倾。”“孰能浊以止静之?徐清。孰能安以久动之?徐生。保此道者,不欲盈。夫惟不盈,故其蔽不新成。”“昔之得一者,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神得一以盈,万物得一以生,侯王得一以为天下贞。” 右景龙碑本八十字,敦煌本注八十字(实七十九字),河上、王本九十七字,傅本九十八字,范本九十九字。河上本题“显德第十五”,王本题“十五章”,范本题“古之善为士章第十五”。 十六章致虚极,守静○。谦之案:“致”字,景福本、河上本作“至”。“笃”字,景龙本、景福本、赵孟俯本均作“○”。字鉴曰:“笃,说文:‘马行顿迟,从马,竹声。’俗作○。”又室町本“极”字“笃”字下有 “也”字。 谦之案:老子言“虚”共五见,惟五章“虚而不屈”,与此章“ 万物并作,吾以观其复。 严可均曰:王弼无“其”字。 纪昀曰:案“观”下河上注本及各本俱有“其”字。 罗振玉曰:景龙、御注、景福、英伦诸本“观”下均有“其”字。 蒋锡昌曰:按淮南道应训曰“吾以观其复也”,文子道原篇作“ 夫物云云,各归其根。 谦之案:“云云”,河上、王弼本作“芸芸”,傅、范本作“凡物○○”。庄子在宥篇,文选江淹杂拟诗注引,与遂州碑本均作“云云”。案作“云云”是。“○”、“芸”二字亦通。顾野王玉篇云部引老子:“凡物云云,复归其根。”案“云”,不安静之辞也。吕氏春秋“云气西行,云云然冬夏不辍” ,汉书“谈说者云云”,并是也。又“○”,玉篇云: “音云,又音运,物数乱也。”说文:“物数纷○乱也。”义亦可通。一说 “云云”是 “○○”之省,奕用正字。又“芸”,河上注老子:“ 芸芸者,华叶盛。”彭耜集注释文曰:“ 归根曰静,静曰复命,复命曰常,知常曰明。 谦之案:“静曰复命”,御注、邢玄、庆阳、楼正、磻溪、王羲之、高翿、赵孟俯、傅、范各本与此石同。河上、王弼作“是谓复命”。 奚侗曰:“静曰”,各本作“是谓”,与上下文例不合。 不知常,忘作,凶。 严可均曰:“忘作,凶”,各本作“妄作,凶”。河上或作“萎”,误也。 谦之案:“忘”“妄”古通。韩非解老篇“前识者,无缘而忘意度也”,王先慎注:“ ‘忘’与‘妄’通。”左传襄二十七年注“言公之多忘 ”,释文:“‘忘’,本又作‘妄’。”庄子盗跖篇“ 故推正不忘耶”,释文:“‘忘’,或作‘妄’。”此 “忘”“妄”古通之证。“忘作凶”即“妄作凶”也。此云“复命曰常”,“不知常,妄作凶”,与易义相合。序卦传:“复则不妄矣,故受之以无妄。” 知常容,容能公,公能王,王能天,天能道,道能久, 严可均曰:“容能公”,御注、河上、王弼“能”作“乃”,下四句皆然。又“公能王 ”四句,邢州本作“公能生,生能天”。 武内义雄曰:“知常”下诸本无 “曰”字,旧钞河上本、广明幢并有。……依注义,王本亦有“曰”字也。“公乃生”,诸王本“生”作“王 ”,今据敦煌无注本及道藏次解本改正。 劳健曰:“知常容,容乃公”,以“容”、“公”二字为韵。“ 没身不殆。 谦之案:御注本“没”作“殁” ,傅、范本亦作“殁”。劳健古本考从傅本作“没”,实误校。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笃、复韵(幽部),芸、根韵(文部),静、命韵(耕部),常、明、常、凶、容、公、王韵(阳、东通韵,明音芒,凶协虚王反,容协音王,公协音光)。道、久、殆韵(之、幽通韵、道协徒以反,久音已,殆,徒以反)。 谦之案:常、明、王,阳部,凶、容、公,东部,阳、东通韵。又殆,之部,道、久,之、幽二部兼入,之、幽通韵。姚文田以常、明为一韵(十六庚平声),凶、容、公为一韵(一东平声)。邓廷桢同。 顾炎武唐韵正卷五十二庚:“明,古音谟郎反,今以字母求之,似当作弥郎反。”引老子:“复命曰常,知常曰明。”“不自见故明,不自是故彰。”“跂者不立,跨者不行,自见者不明,自是者不彰。”“知人者知,自知者明,胜人者有力,自胜者强。”“是谓微明,柔胜刚,弱胜强。”“见小曰明,守柔曰强,用其光,复归其明,无遗身殃,是谓习常。”“知和曰常,知常曰明,益生曰祥,心使气曰强。” 又卷十四十四有:“久,古音几。”引老子:“天乃道,道乃久,没身不殆。”“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可以长久。”“有国之母,可以长久。”又引杨慎曰: “孔子以前,久皆音几,至孔子传易方有韭音。临彖传 ‘大亨以正,天之道也,至于八月有凶,消不久也’;干象传‘亢龙有悔,盈不可久也,用九天德,不可为首也’;大过象传‘枯杨生华,何可久也,老妇士夫,亦可丑也’;离象传‘履错之敬,以辟咎也,黄离元吉,得中道也;日昃之离,何可久也’。”然既济象传以韵惫、疑、时、来,杂卦传以韵止,则几、韭二音两存之易传矣。老子:“不失其所者久,死而不亡者寿。”按老子与夫子同时,老子书中“久”字三见,一韵殆,一韵母,一韵寿。 右景龙碑本六十七字,敦煌本六十六字,河上本六十八字,王、傅、范本六十七字。河上本题“归根第十六”,王本题“十六章”,范本题“致虚极章第十六 ”。 十七章太上,下知有之;谦之案:礼记曲礼“太上贵德,其次务施报”,郑注:“太上,帝皇之世,其民施而不惟报。”老子所云,正指太古至治之极,以道在宥天下,而未尝治之,民相忘于无为,不知有其上也。“下知有之”,纪昀曰:“‘下’,永乐大典作‘不’,吴澄本亦作‘不’。”今按焦竑老子翼从吴澄本。又王注旧刻附孙矿考正云:“今本‘下’作‘不’。”作“不” 义亦长。 其次,亲之豫之; 严可均曰:御注、河上作“亲之、誉之”,王弼作“亲而誉之”。 其次,畏之侮之。 严可均曰:河上“畏之”下有“ 其次”字。 于省吾曰:何氏校刊,诸本无下 “其次”二字。纪昀谓大典“侮之”上无“其次”二字。按作“其次畏之、侮之”者,是也。上句“ 信不足,有不信! 严可均曰:“信不足”,河上、王弼“足”下有“焉”字。“有不信”,王弼“信”下有“焉”字。 王念孙曰:案无下“焉”者是也。“信不足”为句,“焉有不信”为句。“焉”,于是也,言信不足,于是有不信也。吕氏春秋季春篇注曰: “焉,犹于是也。”聘礼记曰:“及享发气焉盈容。” 言发气,于是盈容也。……晋语曰:“焉始为令。”言于是始为令也。三年问曰:“故先王焉为之立中制节。 ”言先王于是为之立中制节也。管子揆度篇曰:“民财足,则君赋敛焉不穷。”言赋敛于是不穷也。……后人不晓“焉”字之义,而误“信不足焉”为一句,故又加 “焉”字于下句之末,以与上句相对,而不知其谬也。谦之案:王说是也。惟王知下“焉”字当衍,不知上“ 焉”字亦疑衍。御注、邢玄、庆阳、楼正、磻溪、顾欢、高翿各本,上下句均无“焉”字,与此石同。 由其贵言。 严可均曰:“由其贵言”,御注 “由”作“犹”,河上作“犹兮”,王弼作“悠兮”。陆德明曰:“悠”,孙登、张凭、杜弼俱作“ 谦之案:御注、邢玄、庆阳、磻溪、楼正、室町、顾欢、高翿、彭耜、范应元俱作“犹 ”。“由”与“犹”同。荀子富国“由将不足以勉也” ,注:“与犹同。”楚辞“尚由由而进之”,注:“犹豫也。”老子十五章“犹兮若畏四邻”,与此“由其贵言”之“由”字谊同,并有思悠悠貌。故作“悠”字,义亦通。 成功事遂,百姓谓我自然。 严可均曰:“成功”,各本作“ 功成”。 谦之案:景福本、法京敦甲本作 “成功遂事”,宜从之。“百姓谓我自然”,河上本、王弼“谓”上有“皆” 字。范应元本作“百姓皆曰我自然”;庄子庚桑楚篇郭注引作“ 而百姓皆谓我自尔”;经训堂傅本作“百姓皆曰我不然 ”。晋书王坦之废庄论曰:“成功遂事,百姓皆曰我自然。”皆川愿老子绎解与晋书文同。 宋翔凤曰:“百姓皆谓我自然” ,按白虎通义曰:“黄帝有天下号曰自然,自然者,独宏大道德也。”此云“百姓皆谓我自然”,正述黄帝之语。下文云“希言自然”,又申自然之义曰:“故从事于道者,道者同于道,德者同于德。”即宏大道德之谓也。他书作“有熊”,形似而误。且有熊无宏大道德之义。又列子记黄帝游华胥氏之国,屡言“自然而已”,故知自然为黄帝有天下之号。 谦之案:宋说未必是,然自昔黄、老并称,论衡自然篇:“黄者黄帝也,老者老子也。 ”黄、老宗自然,论衡引击壤歌:“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凿井而饮,耕田而食,帝力何有于我哉!”此即自然之谓也,而老子宗之。二十五章“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五十一章“夫莫之命而常自然” ,二十三章“希言自然”,六十四章“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观此知老子之学,其最后之归宿乃自然也。故论衡寒温篇曰:“夫天道自然,自然无为。”谴告篇曰:“黄、老之家,论说天道,得其实矣。”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誉、侮韵(侯、鱼通韵,誉,上声,侮协音武),焉、言、然韵(元部)。谦之案:誉,鱼部,侮,侯部,侯、鱼通韵。高本汉以信、言、然为韵。陈柱:四“之”字韵,有、誉、畏、侮韵,焉、焉、言、然韵。誉从与声,与、以古通。侮从每声,每从母声。 右景龙碑本三十八字,敦煌本同,河上本四十字,王、范本四十四字,傅本四十七字。河上题“淳风第十七”,王本题“十七章”,范本题“太上章第十七” 。 十八章大道癈,有人义。智惠出,有大伪。严可均曰:“有人义”,各本作 “仁义”。“智惠出”,王弼作“智慧”,或作“慧知 ”,非。 洪颐烜曰:“智惠出,有大伪” ,烜案“惠”当作“慧”。释文本作“知慧”。说文: “惠,仁也,从心从○。”“慧,儇也,从心,彗声。 ”“惠”“慧”不同。论语卫灵公“好行小慧”,释文 “鲁读慧为惠”,是假借字。 纪昀曰:案“慧”“惠”古通。 谦之案:“癈”当作“废”。景龙、广明均作“癈”。字鉴曰:“废,放肺切,说文‘ 屋顿也’,与笃癈字异。”又“人义”当从诸本作“仁义”,庄子马蹄篇“道德不废,安取仁义”,即本此。 六亲不和,有孝慈。 严可均曰:“孝慈”,大典作“ 孝子”。 罗振玉曰:此三句“废”下“出 ”下“和”下,广明本均有“焉”字。下“国家昏乱有忠臣”,“乱”下亦必有“焉”字,石泐不可见。 谦之案:室町本有“焉”字,与广明同,“乱”下亦有“焉”字。“六亲”,王注:“ 父子、兄弟、夫妇也。”吕览论人篇曰:“何谓六戚?父母、兄弟、妻子。”譣义作“孝慈”二字是。左传昭二十五年正义,诗小雅采 芑孔颖达正义,引老子有增字与误倒处,“孝慈”二字则同此石。 国家昏乱,有忠臣。 谦之案:淮南道应训引此句同。范本“有贞臣焉”引王本“贞”字同。皆川愿本“忠臣 ”作“忠信”,与上“孝慈”对文。又“昏”字,宋刊河上本、赵孟俯本、楼正本作“□”,敦、遂本、诸王本、傅、范本并皆作“昏”。案说文:“昏,日冥也,从日氐省,一曰民声。”段注匡谬引戴侗六书故曰:“ 唐本说文从民省,徐本从氏省,晁说之云因唐讳‘民’ 改为‘氏’也。然则说文原作‘□’字,从日,民声,唐本以避讳减一笔,故云从民省。” 丁仲佑曰:“考汉碑‘□’为正字,‘昏’为别体。……又旧唐书高宗纪‘□’字改‘ 昏’,在显庆二年十二月。据此知‘□’字因庙讳,故改从‘□’之别体‘昏’。试观唐显庆前之魏碑,凡‘ □’皆从民,显庆后之唐碑,因避讳皆作‘昏’。”(说文解字诂林辰集日部)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无韵。姚文田:义、伪韵(十一麻去声)。邓廷桢:废、出亦韵。邓曰:“‘出 ’,古音读若易鼎初六‘鼎颠趾,利出否’之‘出’。 ‘伪’,古音读若讹。尧典‘平秩南讹’,汉书王莽传作‘南伪’。”又高本汉:废、义、出、伪隔句为韵,乱、臣为韵。 谦之案:“义”,古皆音“俄”。洪范“无偏无颇,遵王之义”,唐玄宗改“颇”为“陂”,其敕略云: “朕三复兹句,常有所据,据下文并皆协韵,惟‘颇’ 一字,寔则不伦,宜改为‘陂’。”吴棫曰:“古‘义 ’字皆音‘俄’,周官注亦音‘俄’,故古文尚书本作‘ 右景龙碑本二十六字,敦煌本、河、王本同,傅本二十八字,范本三十字。河上本题“俗薄第十八”,王本题“十八章”,范本题“ 十九章绝圣弃智,民利百倍; 纪昀曰:永乐大典“绝圣”二句在“绝仁”二句之下。 谦之案:遂州本、傅、范本亦作 “知”,范本“弃”作“弃”,下二句同。又庄子胠箧篇“故绝圣弃知,大盗乃止”,在宥篇“绝圣弃知,而天下大治”,皆作“知”。淮南道应训引老子作“智” 。 绝民弃义,民复孝慈;绝巧弃利,盗贼无有。 严可均曰:“绝民”,各本作“ 绝仁”。 此三者,为文不足,故令有所属: 魏稼孙曰:御注“为”上有“以 ”字。 罗振玉曰:景龙、景福二本均无 “以”字。 武内义雄曰:遂本“此三者言为 ”,景本“此三者为”,敦本“ 谦之案:范本无“此”字,傅本 “不”作“未”,傅、范本“足”下有“也”字。又群书治要卷三十四引“盗贼无有”下,即接“以为文不足,见素抱朴,少私寡欲”,无“此三者”与“故令有所属”八字,疑此为旁记之言,传写者误入正文。 于省吾曰:按“为”“伪”古通。书尧典“平秩南伪”,史记五帝纪作“南为”。礼记月令“毋或作为淫巧”,注:“今月令‘作为’为‘诈伪’。”“文”,读荀子儒效“取是而文之也”之“文 ”,文,饰也。“此三者”,谓圣智、仁义、巧利。“ 以伪文不足”,言以伪诈文饰其所不足也。下言“故令有所属,见素抱朴,少私寡欲”,是皆不以伪诈文饰为事,绝之于彼,而属之于此,此老子本义也。 见素抱朴,少私寡欲。 谦之案:“朴”字,河上、顾、范与此石同。王弼、傅奕作“朴”,御注作“扑”。毕沅曰:“‘朴’,或作‘朴’,同。” 刘师培曰:按“私”当作“思” 。韩非子解老篇曰:“凡德者以无为集,以无欲成,以不思安,以不用固。”“思”“欲”并言。又文选谢灵运邻里相送方山诗李注引老子曰:“少思寡欲。”此古本作“思”之证,即释此“少思”也。 谦之案:“私”本作“思”。唐王真论兵要义述,及强思齐本,宋陈象古本,元大德三年陕西宝鸡县磻溪宫道德经幢,“私”均作“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倍、慈、有韵(之部,倍音痞,慈,上声)。足、属、朴、欲韵(侯部)。姚文田、邓廷桢同。高亨谓“绝学无忧”句应属此章,以足、属、朴、欲、忧为韵。案忧,幽部,与侯部通谐。 邓廷桢曰:倍、慈、有为韵。○声、兹声、有声之字,古音隶之部。诗瞻卬“如贾三倍”,与“妇无公事 ”为韵。 右景龙碑本四十四字,敦煌本同,河、王、范本四十五字,傅本四十七字。河上本题“还淳”王本题“ 十九章”,范本题“绝圣弃智章第十九”。 二十章绝学无忧。易顺鼎曰:文子引“绝学无忧” 在“绝圣弃智”之上,疑古本如此。盖与三“绝”字意义相同。今在“唯之与阿”句上,则意似不属矣。 马叙伦曰:“绝学无忧”一句,当在上章。又曰:晁氏读书记引明皇本,亦以“绝学无忧”属于旧第十九章之末。 蒋锡昌曰:此句自文谊求之,应属上章,乃“绝圣弃智,绝仁弃义,绝巧弃利”一段文字之总结也。晁公武郡斋读书志谓唐张君相三十家老子注以“绝学无忧”一句,附“绝圣弃知”章末,以“唯之与阿”别为一章,与诸本不同,当从之。后归有光、姚鼐亦以此章属上章,是也。 李大防曰:案“绝学无忧”句,断不能割归下章。盖“见素抱朴,少私寡欲,绝学无忧 ”三句,是承上文“此三者以为文不足,故令有所属” 句。“见素抱朴”,承“绝仁”二句;“少私寡欲”,承“ 唯之与阿,相去几何?善之与恶,相去何若? 吴澄曰:“唯”“阿”皆应声: “唯”,正顺,“阿”,邪谄。几何,言甚不相远也。 刘师培曰:“阿”当作“诃”。说文:“诃,大言而怒也。”广雅释诂:“诃,怒也。 ”“诃”俗作“呵”。汉书食货志“结而弗呵乎”,颜注:“责怒也。”盖“唯”为应声,“诃”为责怒之词。人心之怒,必起于所否,故老子因协下文何韵,以“ 诃”代“否”。唯之与阿,犹言从之与违也。 武内义雄曰:敦、遂二本“善” 作“美”。 易顺鼎曰:王本作“美之与恶,相去何若”,正与傅奕本同。注云:“唯阿美恶,相去何若。”是其证也。今本作“若何”,非王本之旧。 蒋锡昌曰:顾本成疏“顺意为美,逆心为恶”,是成作“美”。二章“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彼此并美恶对言。傅本“善”作“美” ,应从之。此文阿、何、恶、若为韵,诸本“若何”作 “何若”,亦应从之。严可均曰:“相去何若”,王弼或作“若何”,非。 人之所畏,不可不畏。 孙矿古今本考正曰:“不可”,一作“不敢”。 忙□其未央! 魏稼孙曰:“忙其”二字间,原空一格,或待补刻,或误分章,严连写。后“纯纯”二字间,亦泐一格,例以碑阴首行,疑当时即因石泐跳书,“忙”下石完。 谦之案:“忙”下空格,非泐字,亦非分章,疑为“兮”字未刻。 严可均曰:“忙其未央”,御注作“荒其”。河上、王弼“荒”下有“兮”字,句末有 “哉”字。 吴云曰:邢本“荒”作“莽”。王氏兰泉云:疑即“荒”字之误。 谦之案:广明本、室町本作“荒 ”,碑本作“忙”。“忙”与“ 众人熙熙,若享太□, 马叙伦曰:“熙”为“媐”之借字。说文:“媐,说乐也。” 谦之案:“熙熙”,庄子马蹄篇 “含哺而熙”,列子杨朱篇“熙熙然以俟死”之“熙” 字义同。“熙熙”即“嘻嘻”,书钞一五引庄子“熙” 作“嘻”,初学记九、事文类聚后集二十引并作“嬉” 。晏子春秋六“圣人非所与熙也”,本作“嬉”。熙、嘻、嬉义同,此云“众人熙熙”,亦即众人嘻嘻也。 严可均曰:“若享太牢”,“□” 别体字。御注作“如享”,释文作“若亨”,引河上作 “飨”。 谦之案:遂州本“太牢”作“大宰”,误。艺文类聚三引河上作“若享”,玉烛宝典三引作“而飨”。 武内义雄曰:“若亨太牢”,王本“亨”字,陆氏读为“烹”。河上公读为“享”,又改“亨”作“飨”。现在河上本、王弼本皆作“享”。玉烛宝典三引此文作“飨”,与陆所引河上本合。盖唯一“ 若春登台。 严可均曰:御注、王弼作“如春登台”,河上作“如登春台”。 毕沅曰:“如春登台”,王弼、顾欢并同,明皇、易州石刻亦同。明正统十年道藏所刊明皇本始误作“登春台”,陆希声、王真诸本并误,今流俗本皆然矣。又李善闲居赋注引亦误。 俞樾曰:按“如春登台”与十五章“若冬涉川”一律,河上公本作“如登春台”,非是。然其注曰:“春阴阳交通,万物感动,登台观之,意志淫淫然。”是亦未尝以“春台”连文,其所据本,亦必作“春登台”,今传写误倒耳。 蒋锡昌曰:唐强思齐道德真经玄德纂疏引河本经文作“如春登台”,正与宋河本合;俞氏谓河所据本必作“春登台”是也。顾本成疏“又如春日登台”,是成亦作“如春登台”。……王本、河本及各石本皆作“春登台”,盖古本如此,似未可据最后诸本擅改也。“如”,应从碑本作“若”,以与上句一律。释文上句作“若”,此当同也。 我魄未兆, 严可均曰:御注作“我独怕其未兆”,河上作“我独怕兮其未兆”。释文作“廓”,引河上作“泊”。傅奕作“我独魄兮其未兆”,大典作“ 我泊兮其未兆”。王氏引邢州本与此同。 卢文弨曰:今文“我独泊兮其未兆”,王弼本“泊”作“廓”,藏本作“怕”。说文: “怕,无为也。”藏本为是。今王弼本作“泊”,古本作“魄”。 罗振玉曰:景福、英伦二本作“ 怕”。 洪颐烜曰:我独怕兮其未兆,河上注:“我独怕然安静,未有静欲之形兆也。”颐烜案:说文“怕,无为也,从心,白声”,义即本此。俗本作“泊”字,非。 谦之案:今文“泊”与“魄”字声训通。史记郦食其传“落泊”作“落魄”。又如“虎魄”字作“珀”。国语晋语“其魄兆于民矣”,韦昭注:“兆,见也。”此云“我魄未兆”,即怕乎无为之意。 若婴儿未孩。 严可均曰:各本作“如婴儿之未孩”。 毕沅曰:河上公、王弼“若”作 “如”。“咳”,河上公作“孩”。说文解字曰:“咳,篆文孩。”古文字同。 劳健曰:“如婴儿之未咳”,“ 咳”字,景龙、开元作“孩”,傅、范、景福与释文并作“咳”,范注:“咳,何来切。张玄静与古本同。” 集韵通作“孩”,按“孩”即“咳”之古文。 谦之案:说文子部无“孩”字,见口部“咳”字下。广韵“孩,始生小儿”,“咳,小儿笑”,同音户来切。类篇:“孩与咳同,为小儿笑。 ”“孩”、“咳”本一字,傅、范本作“咳”,音义同。释文出“咳”字,知王本作“咳”,景福本、室町本亦作“咳”。 乘乘无所归! 严可均曰:河上“乘乘”下有“ 兮若”二字。王弼作“傫傫兮若无所归”。 谦之案:傅奕本作“儡儡兮其不足,以无所归”,范本作“傫傫兮其若不足,似无所归 ”,遂州本、顾欢本作“魁无所归”,景福、楼正、邢玄、磻溪、英伦各本作“乘乘兮若无所归”。 朱骏声曰:傫,说文:“垂貌。一曰懒懈,从人,累声。”与“ 释训:“○○,疲也。”老子“ ○○兮若无所归”,释文:“败也,又散也。”河上本作“乘乘”,“垂垂”之误。 武内义雄曰:王本“傫傫兮”,旧钞河上本作“儡儡兮”,景龙碑作“乘乘兮”。按傫、儡声相同,据说文“傫傫,垂貌”,与“乘乘”音义不近。疑“乘乘”是“垂垂”之讹。果然,则河上本作 “儡儡”,据其义训作“垂”字也。 众人皆有余,我独若遗。 严可均曰:河上“我”上有“而 ”字。 奚侗曰:“遗”借为“匮”,不足之意。礼记祭义“而穷老不遗”,释文“遗,本作匮 ”,是其证。 于省吾曰:按“遗”应读作“匮 ”,二字均谐贵声,音近字通。……广雅释诂:“匮,加也。”王念孙谓“匮当作遗”,以“遗”有加义,“ 匮”无加义也。礼记乐记“其财匮”,释文:“匮,乏也。”“众人皆有余,而我独若匮”,“匮乏”与“有余”为对文。自来解者皆读“遗”如字,不得不以遗失为言矣。 我愚人之心,纯纯。 严可均曰:“之心”,河上、王弼“心”下有“也哉”字。“纯纯”,河上、王弼作“ 沌沌兮”,释文:“沌,本又作忳。” 毕沅曰:王弼同河上公作“纯” ,苏灵芝书亦作“纯”,作“纯”为是。陆德明曰:“ 本又作忳。”“沌”“忳”并非也。 谦之案:作“纯”是也。易文言 “纯粹精也”,崔觐注:“不杂曰纯。”淮南要略“不剖判纯朴”,注:“纯朴,太素也。”碑本“ 俗人昭昭,我独若昏。 严可均曰:王弼作“我独昏昏” 。 奚侗曰:“昏昏”,诸本作“若昏”,句法不协,兹从王弼本。庄子在宥篇∶“至道之极,昏昏默默。” 蒋锡昌曰:以文谊而论,作“□□” 者是也。下文弼注“无所欲为,闷闷□□,若无所识” ,可证老子古本作“□□”,不作“若□”,“□□” 为“昭昭”之反。 俗人察察,我独闷闷。 焦竑曰:“昭昭”“察察”,古本作“皆昭昭”“皆□□”。 谦之案∶傅、范本如此。范云: “王弼同古本,世本无‘皆’字。”知王本当有“皆” 字。又“闷闷”,傅、范作“闵闵”,“闵”上均有“ 若”字。 范应元曰:河上公及诸家并作“ 闷闷”,音同。韩文公古赋有“ 淡若海, 严可均曰:御注作“忽若晦”,河上作“忽兮若海”,王弼作“ 谦之案:严遵本作“忽兮若晦” ,傅本作“淡兮其若海”,范本作“澹兮若海”,御注、英伦二本作“忽若晦”,广明、景福、室町三本作“ 忽兮其若海”。李道纯曰:“‘忽乎若晦’,或云‘淡乎其若海’,非。”谦之案:王、范本作“澹”字是也。王羲之本亦作“ 漂无所止。 严可均曰:御注作“寂兮似无所止”,河上作“漂兮若无所止”,释文引河上作“渊兮 ”,王弼作“飂兮若无止”,梁简文、傅奕作“飘兮” 。 谦之案:室町本同。河上、王羲之本作“飂兮若无所止”,广明作“□兮若无所止”,范本作“飘兮似无所止”,馆本作“寂无所以”,英伦本与御注同。又孙矿古今本考正曰:“‘飂兮若无止’ ,一作‘漂兮若无止’,一作‘胶兮似无止’,一作‘ 寂若无所止’。”“胶兮似无止”,不知所据何本,疑 “○”字之误。武内义雄曰:天文钞河上本作“○兮” ,广明幢作“□兮”,泷川本及世德堂本作“ 吴云曰:王兰泉引河上公“□” 作“渊”,注云:“今河上本作漂。”按此石作“□” ,北碑多有之。毕沅曰:庄子“渊渊乎其若海”,即用此文。 谦之案:“漂无所止”,义长。漂然若长风之御太虚,与“飂”字义同。说文:“飂,高风也。”字亦作“○”,吴都赋:“翼飔风之○○。 ”又作“○”,玉篇:“○,高风貌。” 众人皆有已,我独顽似鄙。 严可均曰:“有已”,各本作“ 有以”。“我独顽”,河上、王弼“我”上有“而”字。 武内义雄曰:敦、景二本“以” 作“已”。 谦之案:“有已”即 “有以”。说文:“已,用也。”隶亦作“□”,作“ 以”。广雅释言:“已,□也。”郑注考工记曰:“已或作以。”注檀弓篇曰:“ 我独异于人,而贵食母。 陶鸿庆曰:傅奕本“我独”下有 “欲”字。据王注“我独欲异于人”,是王所见本亦有 “欲”字,而传写夺之。老子状道之要妙,多为支离惝恍之辞,或曰若、曰如、曰似、曰将、曰欲,皆此旨也。当以有“欲”字为胜。 谦之案:敦煌本、遂州本“独” 正作“欲”。 严可均曰:“而贵食母”,御注作“而贵求食于母”。 李道纯曰:“而贵食母”,或云 “儿贵求食于母”,非。 劳健曰:“食母”二字,范本误从唐玄宗加字,作“求食于母”。玄宗自注云“先无‘ 求’‘于’两字,今所加也”,明非古本,范氏失于校正。 谦之案:此句诸家解多误,惟苏辙得其义曰:“譬如婴儿,无所杂食,食于母而已。” 又庄子德充符篇“豚子食于其死母”,郭注云:“食乳也。”此云“食母”,即食乳于母之意。又王羲之本“ 贵”下亦有“求”字,此帖断为明皇增字后所作无疑。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阿、何韵(歌部),恶、若韵(鱼部,恶,乌入声,若,入声),畏、畏韵(脂部),哉、熙、台、孩韵( 杨树达曰:江韵得之,奚、陈、高并误。 邓廷桢曰:恶、若为韵。古音善恶、好恶皆作去声,后世强分善恶之恶为入声。“若”字,诗烝民与“赋 ”韵,大田、閟宫皆与“硕”韵,“硕”古音与“柘” 韵同。生民“柘”与“路”韵,大学“硕”与“恶”韵,閟宫“若”又韵“作”,“作”古音与“祚”“胙” 同。彼此互证,大抵“若”字亦鱼、虞部之去声,今音则由去转入也。 江有诰曰;闷,莫困切。按古有平声,当与魂部并收。老子异俗篇“我独闷闷”,与“昏”协。顺化篇“ 其政闷闷”,与“醇”协(唐韵四声正二十六慁)。 又一说,江有诰以“牢”非韵。谦之案:“牢”,古音读若厘。江永古韵标准平声第十一部曰:“牢,郎侯切。按牢,古音如此,故释名云:‘留,牢也。’老子:‘众人熙熙,如○太牢,如登春台。’庄辛引鄙语:‘亡羊而补牢,未为迟也。’盖皆读如厘,盖方言耳。”又“台”,古读如持,释名:“台,持也。”“台 ”字当从ㄓ声,故与“持”近。“孩,户黎切”,牢、台、孩为韵是也。又牢、兆亦韵。马叙伦曰:“熙、台、孩为句末之韵,前贤已能明之。若牢之与兆,亦协于句末,乃诗之间韵也。”(修辞十论) 右景龙碑本一百十六字,敦煌本一百十五字,河、王本一百三十二字,傅本一百三十七字,范本一百四十一字。河上本题“异俗第二十”,王本题“二十章” ,范本题“绝学无忧章第二十”。 二十一章孔得之容,唯道是从。 魏稼孙曰:“孔得”,御注“得 ”作“德”。 谦之案:“唯”字,诸王本作“ 惟”,道藏王本作“唯”。孔,甚也。书“六府孔修” ,史记作“甚修”。甚有 盛义,孔德犹言盛德,此言盛德之容,惟道体之是从也。 道之为物,唯恍唯忽。忽恍中有象,恍忽中有物。 严可均曰:“忽恍中有象,恍忽中有物”,顾欢与此同。御注作:“忽兮恍,其中有○ ;恍兮忽,其中有物。”河上作:“忽兮恍兮,其中有像;恍兮忽兮,其中有物。”本或二句互倒。王弼与河上同,“忽”作“惚”。 谦之案:道藏王本二“惚兮”皆作“忽”。释文出“恍”字,知王本作“恍”。头陀寺碑文注引老子作“恍”,王注亦作“恍”。抱朴子地真篇引“老君曰”与河上本同。英伦本与御注同。又敦煌本“ 俞樾曰:按“惚兮恍兮”二句,当在“恍兮惚兮”二句之下。盖承上“惟恍惟惚”之文,故先言“恍兮惚兮,其中有物”,与上“道之为物,惟恍惟惚”四句为韵;下文“惚兮恍兮,其中有象”,乃始变韵也。王弼注曰:“万物以始以成,而不知其所以然,故曰恍兮惚兮,惚兮恍兮,其中有象也。”注文当是全举经文,而夺“其中有物”四字,然据此可知王氏所见本经文犹未倒也。 蒋锡昌曰:按强本成疏引经文云:“恍惚中有象,惚恍中有物。”是成本经文作“恍惚中有象,惚恍中有 物”。道藏河上本作“恍兮忽兮,其中有物;忽兮恍兮,其中有像” 。正与俞说合。 ○冥中有精,其精甚真,其中有信。 严可均曰:“○冥中有精”,顾欢与此同。御注作“○兮冥,其中有精”,河上、王弼作“○兮冥兮,其中有精”。 罗振玉曰:御注本“真”作“○ ”,乃“真”之别字。 谦之案:淮南道应训引四句与王本同。文选沈约钟山诗注引“○兮冥,中其有精”;楼正、磻溪作“杳兮冥,其中有精”;馆本作“ 又案:管子内业篇:“精,气之极也;精也者,气之精者也。凡人之生也,天出其精。 ”与此章“精”之意义相合。“精”为古代之素朴唯物思想,说详冯友兰先秦道家所谓道之物质性一文。又庄子德充符篇“夫道有情有信,无为无形,可传而不可受,可得而不可见”,“情”亦当为“精”,“有情有信 ”即此云“其中有精,其中有信”也。 自古及今,其名不去, 吴云曰:傅本作“自今及古”,王弼同此石。 马叙伦曰:各本作“自古及今” ,非是。古、去、甫韵。范谓“ 蒋锡昌曰:按道德真经集注(唐明皇、河上公、王弼、王雱注)引王弼曰:“故曰‘自今及古,其名不去’也。”正与范见王本合,足证今本已为后人所改,马说是也。 以阅众甫。吾何以知众甫之然?以此。 武内义雄曰:敦、景、遂三本“ 众”作“终”,众、终古音通。 谦之案:景龙本作“众”不作“ 终”,此误校。馆本亦作“终”。案作“终”非。“阅 ”字古文训“总”,大田晴轩引列子仲尼篇:“阅弟子四十人同行。”淮南原道训:“万物之总,皆阅一孔;百事之根,皆出一门。”俶真训:“夫天之所覆,地之所载,六合所包,阴阳所呴,雨露所濡,道德所扶,此皆生一父母而阅一和也。”高诱注:“阅,总也。”惟大田谓“众甫”即“众父”,引庄子天地篇论啮缺曰: “有族有祖,可以为众父,而不可以为众父父。”谓古文“ 严可均曰:“之然”,御注、今河上作“之然哉”,王弼作“之状哉”。释文:“河上一本直云‘吾何状也’。” 吴云曰:“吾何以知”,傅本作 “奚以知”。 范应元曰:“奚”字古本。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容,从韵(东部)。物,惚韵(脂部,惚,呼橘反)。恍,象韵(阳部)。忽,物韵(脂部)。冥,精韵( 高本汉“自古及今”作“自今及古”,以古、去、甫为韵。 又冥、精、真、信两句相协。魏建功谓此四句当注意其相协之可能性,正如“名”之与“门”协,“盈” 之与“尘”协(古音系研究)。 右景龙碑本六十一字,敦煌本同,河、王、傅、范本七十一字。河上题“虚心第二十一”,王本题“二十一章”,范本题“孔德之容章第二十一”。 二十二章曲则全,枉则正;严可均曰:“枉则正”,傅奕与此同,诸本作“则直”。 谦之案:遂州本、馆本、范应元本均作“正”。范曰:“‘正’字,王弼同古本,一作 ‘直’。”武内义雄曰:“景、遂二本‘直’作‘正’ ,与淮南子道应训所引合。”今案道应训引上二句作“ 直”,武内误校。又案“曲则全”即庄子天下篇所述“ 老聃之道,人皆求福,己独曲全”也。书洪范“木曰曲直”,此亦以木为喻。曲者,庄子逍遥游所谓“卷曲而不中规矩”,人间世所谓“拳曲而不可以为栋梁”也。盖“直 木先伐,甘井先竭”,“ 吾行却曲,无伤我足”,此即“曲则全”之义。“枉则正”,“枉”,说文“邪曲也,从木,○声”,广雅释诂一“○,诎也”,即诘诎之义,实为屈。“正”,诸本作“直”,“枉”、“直”对文,枉则直者,大直若屈也。论语:“举直错诸枉。”淮南本经训:“矫枉以为直。”碑文作“正”,正亦直也。鬼谷子磨篇:“正者直也。”广雅释诂一:“直,正也。”易文言传:“ 直其正也。”直、正可互训。 洼则盈,弊则新; 严可均曰:“弊则新”,释文作 “蔽”,傅奕、今王弼作“敝”。 谦之案:道藏王本作“弊”,御注本、馆本、遂州本、河上本、诸石本均作“弊”,御览一百五十九引亦作“弊”。又“洼”字,道藏河上本作“窊”,“洼”、“窊”字同,皆洿下低陷之义。“ 窊”为“洼”之古文。说文:“窊,污邪下也。”广雅释诂:“窊,下也。”夏竦古文四声韵卷二引古老子作 “窊○”。彭耜释文:“洼,李乌瓜切,□也。地洼则水满,喻谦德常盈。” 少则得,多则或。是以圣人抱一为天下式。 严可均曰:“或”,各本作“惑 ”。 谦之案:遂州本、馆本同此石。又慎子外篇引“老子曰”七句,惟无“是以”二字,与傅奕同。“得”即三十九章所云“得一”。“ 不自见,故明;不自是,故彰;囗自伐,故有功;不自矜,故长。 谦之案:碑本“彰”字残缺不明,下“不”字泐,当据他本补之。又遂州本、馆本“不自见,故明”,在“不 自是,故彰”句下;唐李约本“不自伐,故有功”,在“不自矜,故长”句下。 又案庄子山木篇:“吾闻之大成之人曰:‘自伐者无功,功成者坠,名成者亏。’孰能去功与名,而还与众人?”此即老子九章“功遂、身退,天之道”,与此章“不自伐,故有功”之说。 夫惟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 严可均曰:河上无“能”字。 谦之案:淮南原道训“以其无争于万物也,故莫敢与之争”,即本此章而言。王念孙云:“‘莫敢’,本作‘莫能’,此后人依文子道原篇改之也。唯不与万物争,故莫能与之争,所谓柔弱胜刚彊也。若云‘莫敢’,则非其旨矣。下文曰:‘功大○坚,莫能与之争。’老子曰:‘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又曰:‘以其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皆其证也。”魏征群书治要引此句,正作“莫能与之争” 。 古之所谓“曲则全”,岂虚语?故成全而归之。 严可均曰:“岂虚语”,各本作 “岂虚语哉”。“故成全”,各本作“诚全”,无“故 ”字。魏稼孙曰:御注“全”下有“者”字,下句作“ 岂虚言哉”。严举“哉”字,失校“者”字、“言”字。谦之案:遂州本与此石同。“成”当作“诚”。夏竦古文四声韵卷二引古老子出“成”字作○,又出“诚” 字作○。经文“成”字共十七见,“诚”字只此一见。又“曲则全”为古语,孙子九地篇“善为道者,以曲而全”,即其明证。庄子天下篇论老子曰“人皆求福,己独曲全,曰‘苟免于咎’”,即出此章。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盈、新韵(真、耕通韵,此二句本在“ 右景龙碑本七十七字,馆本七十四字,河上、王、傅、范本七十八字。河上题“益谦第二十二”,王本题“二十二章” | |